1. 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表放在人事檔案哪一類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在國家實行勞動合同制,依法繳納養老保險之前參加工作,或者符合國家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重要依據,是職工的檔案記載,以及相關原始資料的印證,才能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檔案,是職工的重要資料,有嚴格的管理程序,一般不會丟失的。
檔案的丟失,失去了重要的認定依據,無法核定視同繳費年限,很難解決,是很棘手的問題,根據規定,必須是原始資料,任何證明無效,因此,唯一解決的辦法,是找到原始的資料,比如可以去勞動部門查找招工手續的存根,
單位發放工資的工資表,考勤表,等等,作為佐證。如果沒有相關證據,是無法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
(1)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審查認定表擴展閱讀: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繳費年限是指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有關社會保險費的累計年限,是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依據之一。它不同於連續工齡,但二者在時間上有一定的承襲關系。北京市在已實施的各項社會保險中最先在養老保險上使用這一概念。
2009年12月23日,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無論是來自公眾的聲音,還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中,都有意見認為養老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不盡合理,門檻較高。此次提請全國人大通過的三次審議社會保險法草案,值得期待。
但長期以來,專家學者、普通老百姓以及社會輿論呼籲聲音很高的養老保險15年繳費問題,仍然沒有實質性突破。
雖然社會保險法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領取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但如此規定著的草案依舊維持了繳費15年的基本門檻。
2. 視同繳費年限怎麼認定養老金又該如何計算
視同繳費年限怎麼認定?養老金又該如何計算?
一般來說,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之前,按照相關法規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是“視同繳費年限”,不過需要進行認定。另外,還有其他特殊情況也可能存在視同繳費年限,建議根據自己的情況來詢問當地社保部門。
對於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只需要有個人檔案,並且裡面的材料齊全就可以認定了。具體的認定方法通常如下:
1、參保單位根據即將退休人員的原始檔案,對於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進行初步審核,並填報《認定表》,然後由退休人員簽字確認後報送主管部門進行復核;
2、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對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進行認定,並在《認定表》上提出復核建議,然後再報送到人力資源社保部門進行認定;
3、人社部門按照法規,對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給出認定結果。
正常的情況下,我們的養老金待遇包含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但是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話,會額外補發相應的過渡性養老金。各地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存在差異,具體以當地方案為准。
3. 北京市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連續工齡審定表下載
退休前兩個月就要著手辦了。1.要退休人員檔案。2.在行政事務管理科領取《北京市企業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連續工齡審定表》一式兩份;3.退休人員的戶口本原件;4.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5.身份證復印件。這是第一步。叫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然後,等到生日的當月再到社保中心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情況表》帶個U盤下載個人信息,再到下載中心下載並安裝:退休核准系統企業版。安裝核准程序,將U盤拷回(下載)的退休人員信息按要求導入程序進行計算,列印《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核准表》一試六份,再到行政事務管理科辦理退休審批。還有一項叫: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在辦理當中一起就辦了。辦起來會感覺很麻煩,但千萬不要著急,都是程序上的事,一步一步按程序走,最後終能走通。提示:辦事的時候最好把公章帶上,會用的上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4.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審核
社保工齡視同交費年限確認:
需提供的資料:
1、《職工勞動手冊》(以下簡稱《勞動手冊》);
2、《養老保險被保險人視同繳費年限審核表(一式三份、以下簡稱《審核表》);
3、職工檔案;
4、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資料;
5、《視同繳費年限送審人員情況表》(可到市勞動局網站下載)及其電子版。
6、送審單位的《社保登記證》、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等有關資料。
辦理程序:
審核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實行預約登記,依預約確定的時間報送檔案的處理辦法。
第一步:送審單位先理順本單位需要審核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的檔案資料,通過市勞動保障局網站進行預約登記,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審核機構(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下同)根據審核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預約登記的先後次序安排送審時間。
第二步:送審單位根據審核機構安排的預約受理時間,帶齊所需提供的資料,到審核機構辦理職工視同繳費年限送審手續。
第三步:審核機構審核後,通知單位領回報送的檔案和審核結果。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5. 社保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文件
這種情況可參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以及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一、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二、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理解實際繳費年限應注意以下兩點:
1、是實際繳費年限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年限,不應與職工所在企業的繳費情況聯系在一起。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把實際繳費年限與企業的繳費情況掛鉤,規定若企業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則不計算該企業職工的實際繳費年限,這種做法侵害了職工個人的利益。
2、是職工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若是非足額繳納,欠繳年限暫時不能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待職工補齊欠繳本金和利息後方能計算。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號)文件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指參保職工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5)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審查認定表擴展閱讀:
企業為員工建立個人賬戶的原則:
1、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上述兩部分的利息金額。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了退休手續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主要依據。
2、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險經辦機構辦理,由工資發放單位向該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個人的工資收入等基礎數據。
3、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目前國家技術監督局尚未公布社會保障號碼校驗碼,在公布之前可暫用職工身份證號碼。職工身份證號碼因故更改時,個人賬戶號碼不作變動。
4、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各地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個人賬戶時開始;之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參加工作當月起建立個人賬戶。
5、1998年1月1日後才建立個人賬戶的單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從1998年1月1日起開始按個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外,對1996年前參加工作的職工還應至少包括1996、1997兩年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對1996、1997年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賬戶儲存額應包括自參加工作之月到1997年底的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
6、個人賬戶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帳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表式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資收入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下同)。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8、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派出的長期脫產學習人員、經批准請長假的職工,保留工資關系的,以脫產或請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單位派到境外、國外工作的職工,按本人出境(國)上年在本單位領取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次年的繳費工資基數按上年本單位平均工資增長率進行調整。
失業後再就業的職工,以再就業起薪當月的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以上人員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按照第7條規定執行。
9、個人賬戶計入比例為按第7條確定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其中包括個人繳費的全部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入兩部分。個人繳費比例1997年不得低於本人繳費工資的4%,企業劃轉部分相應補齊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從1998年起至少每兩年個人繳費提高1%,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1%,最終達到個人繳費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企業劃轉部分相應減少到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有條件的地區和工資增長較快的年份,個人繳費提高的速度可以適當加快。
目前各地個人賬戶記賬比例低於或高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向統一制度的並軌工作。
10、個人賬戶的儲存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賬利率"(以下簡稱"記帳利率")計算利息。記賬利率暫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確定並每年公布一次。
6. 青羊區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填寫的視同繳費年限認定表是什麼意思
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國鉛螞家是從1986年10月就在國營企業實行退休養老基金制度的,1986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都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動保險手冊制度記錄個人繳費的情況。在此之前的繳費年限才山明可以視同繳費。不過一些地方集體企業建立養老槐唯埋保險制度較晚,情況並不統一。
7. 勞動保險2019新條例
視同繳費年限從1968年參加工作時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指按照國家規定可以被連續計算的工齡,其連續工齡被視同為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皮寬。如企業職工1998年前未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被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復員轉業軍人的軍齡等,均可稱為視同繳費年限。工齡有關政策規定見:《中華人讓握渣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草案)勞動人事部《關於印發〈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若干問題解答〉的通知》勞動部對「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請坦悄示」的復函建立個人帳戶見:湘政發[1995]18號湘政發[1997]43號附件:基本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審查認定表.xls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申請條件是什麼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申請條件:
1、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戶口本復印首頁及本人資料頁;本人申辦的需攜原件核對,單位申辦的需單位核對原件後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相符」);
2、《養老塌肆睜保險被保險人視同繳費年限審核申請表》;
3、職工檔案;
4、《職工勞動手冊》;
5、在職人員單位還需填寫《養老視團歲同繳費年限審核批量申請情況表》,並提交其電子版;
6、送審單位的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等有關資料(提供原件現場審查)。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申請流程:
在職職工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
職工向單位提出申請, 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列印並填寫《申請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在《申請表》上加具看法並蓋章;
單位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養老視同繳費年限審核批量申請情況表》,在紙質版上加蓋公章,電子版提交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
有檔案管理權的市屬和區屬單位,由單位向參保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申請;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市及區屬單位(外資、私營企業、民營、民辦非企業等)、個體工商戶的僱主、雇員等,向戶籍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申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初審並加具看法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委託的審核機構(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下同)審核;
市審核機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在審核期限內予以批復。對資料不全的,審核機構發出補充資料通知書,由單位或職工補充有關原始資料。單位或職工補充資料後,審核機構在審核期限內雹賣予以批復。
失業人員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
失業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勞動手冊》、有效失業證向戶籍所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列印並填寫《申請表》;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部門受理、初審並加具看法後,報市審核機構審核;
對資料不全的,審核機構發出補充資料通知書,由失業人員或原企業補充有關原始資料。補充資料後, 審核機構在審核期限內予以批復;
市審核機構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在審核期限內予以批復,審核機構審核後,通知送審人領回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