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交的養老保險金從1996年開始退給個人嗎
是的。機關事業單位以前交的養老金需要退回到個人賬戶,以便個人可以提取和使用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和城鎮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全省上一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8%。自由職攜滑業者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僱工由個體經濟組織和本人共同繳納(目前,僱工本人的繳納比例為7%,以後隨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調整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職工繳費不滿15年,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發?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在《實施辦法》實施後,即1998年1月以後退休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規定可以補繳到15年,退休時可以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0年的,不能補繳。除按規定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賬戶之前的繳費簡隱局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兩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不同類型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1996年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結構,各不相同:
(1)新制度實攔讓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新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2)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中人")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
(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時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新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一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⑵ 事業單位個人養老金退回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退休之後,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崗位工資以及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來發放退休工資。技術人員的標准又有所不同。具大旅體而言,比如說養老保險是包括了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兩個部分組成,根據繳費檔次等,每個人能夠領取到的錢是有不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核仿冊日起計算。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改宏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⑶ 事業單位職工死後養老保險能退嗎
職工死亡個人賬豎鏈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職工死亡後養老保險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證件:1、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參保單位或個人填寫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繼承或退還申請表。⑷ 養老金如何退
養老金一般是不能退的。如果參保人員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的,可以按月領取;如果不符合的,則可以繼續繳費或者轉入其他類型的養老保險,但是一般已經繳納的費用是不會退還的。
重復參保的兩種情形:
1、制度內重復參保。
制度內重復參保是指參保人在同種社會保險制度內,跨地區重復參保。一般表現為職工在多地同時間參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居民同時間在不同地區參加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2、跨制度重復參保。
參保人同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般表現為職工在工作期間,公司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同時,居民還在參保地按年交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重復參保並不會重復累計到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裡面,參保人如果有重復參保行為最好及時停止繳納重復參保部分,並到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退保業務。
個人養老保險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投保人可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檔次。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滿2年,如有急需,可憑單證向保險公司申請借款。借款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單現金價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過7個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時一並歸還,逾期不還,借款本息達到退保金額時,保險效力終止。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企業的失業職工,具有本市戶口的個體工商戶及僱工,具有本市戶口和運營證的個體運輸業主及其僱工,與機關事業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等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