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征地保險和職工社保能合並嗎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是可以合並的,按照規定,參加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可以折算成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年限1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⑵ 失地保險可以轉職工養老保險嗎
可以互轉。只是到法定退休年齡,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比職工低的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⑶ 個人養老保險和失地農民保險可以合並嗎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是不能合並的。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企業社保不能和農村養老保險合並,兩者存在一定區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農村養老保險和社保是不能合並的。在我國養老保險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類。也可以將後二類合並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企業社保不能和農村養老保險合並,兩者存在一定區別。
⑷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並嗎
只要你的失地保險也是「社會勞動保險」(社保),就可以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社保)合並,否則不可以。
⑸ 失地養老金和職工養老沖突嗎
法律分析: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社保並不沖突,社保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類,實際上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走的渠道也是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只是兩者的繳費資金來源並不一致,社保的資金來源是有單位和個人進行繳納,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由政府村集體以及個人三方面進行出資。雖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社保並不沖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與單位購買的社保能同時擁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險待遇。而且兩者的保險交了之後都是不能退的,但可以合並,合並後的養老金會有大幅度的提高。失地養老保險和社保合並的條件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15年,可以合並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標准領取養老金。不夠15年的,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准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⑹ 被征地的養老保險和單位交的養老保險能合並嗎
法律分析: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並的。參保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根據其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確定養老保障待遇:如果兩者相加滿15年的,可以按企業退休,享受職工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⑺ 失地農民保險和社保可以合並嗎
社保和失地保險不合並。社保是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在養老期間發給生活費,以及生活方面給以照顧。即勞動者在失業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的給付以及轉業培訓、生產自救及職業介紹等保障措施。農民失地保險就是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⑻ 失地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合並嗎
今年好像有改革,
⑼ 失地農民保險和社保可以合並嗎
失地農民保險和社保可以合並。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同時又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參加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規定折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6年,大病醫療統籌折算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10年。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
1、選擇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後辦理養老金領取手續;
2、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失地農民保險和社保的主要差別有以下幾點:
1、性質不一樣。失土保險指的是農民失去土地後,多會出現收入來源不穩定的情況,而現行的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無力考慮和承擔失土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出於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的目的來考慮,出台了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失地農民的權益。而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2、繳納金額不一樣。失土保險會根據不同的年齡段採取不一樣的繳費比例,按照每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繳費數額,並且失土保險繳費標准低於社會養老保險,在領取的時候農村失地保險也會低於社會養老保險;
3、參保對象不一樣。失土保險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准,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准。社保參保對象其實就是全體勞動者。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被保險人能夠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⑽ 失地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同時擁有嗎 和養老保險有沖突嗎
失地養老保險屬於本國對於失地農民的一種養老保護,其保費通常由相關部門、村集體和個人共同繳納,而職工養老保險則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或者由個人自行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那麼失地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同時擁有嗎?是否沖突?
失地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同時擁有嗎?
失地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不可以同時享受,但是這兩者可以合並。不過,要注意的是,失地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即便同時交了,但是在享受相關待遇時,也只能享受其中的一種,而不能同時享受。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合並時,雖然每個省市自治區有不同的法規,但是一般來說,處理方法基本相同。
失地險和職工養老保險怎麼合並?
【1】參加的失地養老保險可以按照法規折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六年;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根據其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和折算繳費年限來確定養老待遇,若兩者相加滿15年了,則可以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有兩種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