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調整養老金新政策
山東調整養老金新政策如下:
1、在以往養老金的基礎上繼續增長的。以去年養老金增長的總額來計算的話,今年養老金增長的總額預計僅會比去年低7.1%左右。差不多是這樣:去年增加100元,今年可能只會增加92.9元;
2、掛鉤調整的要求不同。去年的時候提出,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但是今年的時候「可」字變成了「應」字。這種要求會把過去可以選擇的空間,確定為必須選擇的方式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檔次及領取的金額
最近山東發布了《關於完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主要內容就是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❸ 山東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籌資模式上,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雖然集體補助是不確定的,但政府補貼是實打實的。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這樣,政府補貼對應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較為公平,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也體現出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❹ 2022山東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山東2022年的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傳承了2021年以前至今的一貫風格,除開調節的比例比2021年降低0.5%之外,調節的方法沒變化,可是每個一部分調節金額和佔比出現了一定的改變。整體持續的設計風格是降低控高,在堅持適度歪斜前提下向企業退休高齡老年人關鍵歪斜。
2022年山東省的掛勾調節一部分仍是採用雙掛鉤調節的方法。和本人基本上養老金調整一部分,要以自己養老保險金做為數量,依照1.26%比例退休金調整,比2021年的1.2%增強了0.06%,增大的福師大並不大,但是也是提升。
退休金調整的前提下,對達到相對應年紀的相關人員,再適當調整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金。退休職工做到70周歲;和上年沒變化。公司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和往年也沒變化。
部門事業單位退休工作人員70周歲,和上年沒變化。總的來說,2022年山東省的養老金調整實施方案,預算定額調節一部分降幅非常大,掛勾調節部分有升有降,但調節比例並不大;高齡老年人的適度歪斜一部分沒有轉變。
山東最大的一個特色是對達到70歲以上退休職工實行了歪斜調節以外關鍵調節,提升幅度力度是很大的,傾斜重點人員是退休職工,降低控強的用意十分明顯。
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標准如下:
1、調整范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3、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金領取標準是什麼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❺ 山東省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麼2022
法律分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❻ 2021山東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法律分析:第一部分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調整。
第二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分段掛鉤:
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
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
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
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
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人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
適當傾斜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標准等因素,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金)
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農村養老保險金)最低標准提高到118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❼ 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規
一、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二、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一條 基本原則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養問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城鎮居民的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二條 任務目標
建立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啟動試點工作,實施范圍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1》第三條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❽ 2021年山東養老金細則
法律分析:2021年1月3日,消息,2021年山東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從原先的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此次山東居民養老金上調了5.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