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養老金計發基數具體是多少
深圳養老金計發基數具體是多少? 下文就隨我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2021年12月14日,深圳市2020年深圳市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基數為9774元(註:2021年度深圳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仍然沒有公布);而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則按廣東省同期計發基數執行,即7860元(註:明顯有別於其它省市的做法、值得稱贊)。
本次計發基數調整後,主要涉及2020年1月1日後退休並按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需要按計發基數9774元重新計發待遇並補發。其中,對於2020年1-6月份退休的人員,如果核算後新待遇低於原計發水平加上2020年度調整額之和的,仍會按照原待遇水平發放養老金。
從2020年1月1日開始,深圳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適用期將調整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當年計發基數公布前退休的人員會暫時按上年計發基數預發臨時養老金,等當年計發基數公布後再重新核發待遇並從退休領取養老金之月起補發差額。
由於深圳市2021年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本次沒有公布,所以2021年1月1日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仍然需要暫時按照2020年計發基數(即9774元)計發養老金,待2021年計發基數公布後再次重核和補發待遇差額。
本次調整前,深圳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暫時按照9309元計發的,這樣,2020年計發基數較之前增加了5%,因此,深圳2020年後退休的人員都存在提高養老金標准和補發待遇的情況。
⑵ 深圳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檔次
深圳是廣東省副省級市,地處中國華南地區、廣東南部、珠江口東岸,東臨大亞灣和大鵬灣,西瀕珠江口和伶仃洋,南隔深圳河與香港相連,是粵港澳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之一。深圳的養老院也是頂端的,環境優美,醫療技術先進,專業人員24小時值班,5家大型綜合醫院環伺左右,往返均不過5分鍾,全天侯5星級服務水準,各項配套措施齊全,是老年養老的好選擇。⑶ 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2021修訂)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完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和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社會養老保險包括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等多層次的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企業年金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社會養老保險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和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第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職工和與其形成勞動關系的深圳經濟特區內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標准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具有本市戶籍的(以下統稱個人繳費人員),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的,同時參加地方補充養老保險。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是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五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第六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全市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市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社會養老保險相關工作。
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市社保機構)、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根據各自職責具體承辦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事務。
街道辦事處承辦轄區內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第七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廣東省內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依照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二章養老保險費的徵集第八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
(二)基本養老保險費滯納金;
(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合法運營收益;
(四)其他收入。第九條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為:
(一)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
(二)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滯納金;
(三)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合法運營收益;
(四)其他收入。第十條職工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其上月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和新成立用人單位的職工首月繳費基數為其首月工資總額。工資總額超過廣東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上年度廣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總和。
個人繳費人員在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至上年度廣東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內自行確定繳費基數。
職工和個人繳費人員的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與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相同。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單位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十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每月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用人單位每月按照職工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個人繳費人員按照自行確定的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二十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百分之十四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按照繳費基數的百分之一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第十二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廣東省養老保險相關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調整過渡至國家和廣東省規定的標准。
市人民政府調整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應當向社會公布,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⑷ 深圳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時本市上年復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總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調整范圍(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20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調整。2020年6月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2020年7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2019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團旁基本養老金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2019年12月退休、2020年1月首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其退休年神或或度視同為2020年。二、調整辦法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二)掛鉤調整。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三)傾斜調整。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全年7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10元,全年13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70元,全年20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20元,全年264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50元,全年42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600元,全年72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以後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⑸ 深圳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一、深圳退休金最低標準是多少錢?
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具有本市戶籍不滿8周年的,基礎養老金為280元/月;自其具有本市戶籍滿8周年的次月起,基礎養老金為480元/月。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取得本市戶籍且具有歸僑身份的參保人,其月基本養老金與地方補充養老待遇之和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每月加發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五的補助費。加發的補助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二、《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決定要求,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以上就是深圳退休金最低發放標準的認定和處理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特別是對於不同經濟條件上的退休金發放情況,還需要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的工作情況來進行制訂。
⑹ 深圳市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市(以下簡稱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深圳市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所屬職工。區以下(不含區)「三來一補」企業持有深圳市暫住戶口的職工暫不納入本市工本養老保險范圍。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遵循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責任,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
養老保險設立共濟基金和個人帳戶,實現自我保障與社會共濟的統一。第四條政府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支付。
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專款專用。第五條深圳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社保局)是深圳市養老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第二章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第六條市社保局負責籌集養老保險基金,並按本規定從該基金中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第七條養老保險基金來源如下:
(一)養老保險費及其利息收入;
(二)養老保險費滯納金及其利息收入;
(三)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收益;
(四)其他來源。第八條用人單位和職工每月應按規定向市社保局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持有深圳市常住戶口和藍印戶口的職工及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每月應按職工月工資總額的19%繳納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標準是:
1、共濟基金部分:用人單位按職工個人月工資總額的6%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
2、職工個人帳戶部分:用人單位和職工合計按職工個人月工資總額(以下簡稱職工繳費月工資)的13%繳納。
其中:職工繳費月工資低於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者,用人單位繳納9%,職工個人繳納4%;職工繳費月工資高於(含等於)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者,用人單位繳納8%,職工個人繳納5%。
(二)用人單位及其持有深圳市暫住戶口的職工,每月應按本人月工資總額的10%繳納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標準是:
1、共濟基金部分:用人單位按職工繳費月工資的3%繳納,個人不繳納。
2、個人帳戶部分:用人單位和持有深圳市暫住戶口的職工合計按職工繳費月工資的7%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4%,個人繳納3%。
職工繳費月工資不得低於本市上年底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第九條職工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在繳納養老保險費時代為繳納,並從職工工資中予以扣除。第十條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的開戶銀行按月代收後轉入市社保局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帳戶,並由市社保局按本規定計入共濟基金和職工個人帳戶。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接收職工時,應了解其養老保險費繳交情況。凡有欠繳、漏繳養老保險費的,應由原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清。第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法轉讓、合並、分立、破產或解散時,應優先清償欠繳的養老保險費。第十三條用人單位繳交的養老保險費,在成本、行政事業費中列支。
個人繳交的養老保險費在稅前提取。第十四條市社保局從當年養老保險繳費中按5%的比例提取管理經費,個人帳戶不提取管理經費,其相應部分由共濟基金支付。管理經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第十五條市社保局在提取必要的支付准備金後,所有基金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運營,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第十六條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資金由存入次月的15日起按國家規定的城鄉居民三年定期存款利率折算為月復利計算利息。
職工個人帳戶中的資金用於投資時,當年獲得的各項收益,扣除按上述方法為職工個人帳戶計算的利息後,其剩餘部分的60%用於為職工個人帳戶增計利息,20%留作投資風險准備金,20%計入共濟基金;共濟基金用於投資時,當年獲得的各項收益的20%留作風險准備金,80%計入共濟基金。第三章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退休金、喪葬補助費和有供養關系的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撫恤金等。第十八條享受按月支付退休金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二)持有深圳市常住戶口;
(三)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四)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
前款所稱規定的繳費年限為:1992年7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為10年;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為15年。
凡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向市社保局辦理領取退休金的手續;經市社保局核定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⑺ 深圳養老金計發基數
法律分析:深圳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共分為兩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為9774元,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為:省同期計發基數,也就是深圳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基數按照本省的計發基數計算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高於企業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怎麼改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怎麼改?
從開始,深圳啟動了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對新錄入的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全市近3000名聘任制公務員與企業職工一樣,按照一定標准繳納養老保險。深圳的探索,為全國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鑒。
據統計,全國在職的公務員數量約為700萬,126萬個各類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達到3000多萬。長久以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不同的退休養老制度,養老待遇有一定差距。前者是由國家財政或單位負擔,後者則是由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雙軌制”,一直備受百姓議論,迫切需要改革。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破冰。政府工作報告,已明確將“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的重點工作,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訂具體方案。7月1日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改革總的目標就是要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在統一制度安排下,承擔同樣的繳費義務,享受平等的養老保險權益。
建立養老“基金池”。按照統賬結合的制度設計方向,機關事業單位和個人均要繳費,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互濟,同時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這是一種針對公職人員的補充性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進入個人賬戶,可以體現其服務貢獻程度,也保障其合理的退休待遇。比如,深圳針對新進入的聘任制公務員,由財政每月按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職業年金,待退休後領取。
完善激勵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結構,建立待遇高低與繳費多少和繳費年限相關聯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歷年的繳費水平、繳費年限掛鉤,更好體現整個職業生涯的貢獻。同時,根據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情況,建立統一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不斷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不論這項改革有多難、阻力有多大,都必須堅持下去。下一步就是要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有過渡辦法”的思路,盡快拿出具體妥當的改革措施,確保改革平穩地向前推進。
“最美桑榆景,人間重晚晴。”這是我們對老年生活的美好期許。有理由相信,通過改革的不斷深入,養老保險制度將煥發新的青春活力,為人們提供一個人人“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安”的制度保障。
⑼ 深圳社保交滿15後退休可以拿多少
1、現在深圳社保繳滿十五年後每月最低能領多少養老金
這些工資是根據繳納社保的年限和當地的社平工資來計算的,最低年限15年的養老保險,每個月退休金大概可以拿到1000多塊錢的
2、深圳交滿15年社保後能領多少退休金
養老金多少不是幾句話能說清的可以參考以下(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演算法
養老金與繳費金額、總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
一般,養老金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50 195
55 170
60 139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13900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8000元、繳費年限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8000元 = 20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依據個人繳費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算出的)會高,比如1.5%,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6%
注意2:一般,當地養老保險制度開始才實行個人繳費,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視為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軍齡也算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000+2000=3000元/月
(3)其他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1)+(2)+(3)全部,構成退休第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上調一定比例,2020年上調5%,2021年上調4.5%.
3、在深圳買滿15年三檔的社保可以拿到多少養老金
買夠15年退休大約能拿七八百元
4、現在深圳社保繳滿十五年後每月最低能領多少養老金
養老金領取跟人賬戶里的錢有關,還跟所在深圳市的上年(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2130元/月)平均工資水平有關,這兩者都直接影響你的養老金收入最低養老金領取的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4)深圳社保交15年領多少退休金(9)深圳機關單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決定要求,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5、深圳交滿15年社保後能領多少退休金
我們先來確定幾個數據:
1、假定小明2020年1月開始交社保,2035年1月退休
2、假定這15年社保都是按最低標准繳費,歷年繳費系數為0.6
3、60歲退休,男性,個人養老金計發月數按139計算
4、15年繳費後的個人帳戶余額=462×12×15=83160元,未計算利息,這里按整數8.5萬計算
根據以上數據,我們來計算一下:
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其中,個人帳戶養老金=85000÷139≈611.51元
其中,基礎養老金=7825(1+0.6)÷2×15×1%=939元;
根據以上得出的結論是,在深圳按低檔交社保15年了,2035年滿60歲,小明養老金第月可以拿到939+611.51≈1550.51元
備注:以上為保守計算如果個人繳費指數高、養老金賬戶儲存額高、退休年齡高,那麼計算結果還會更高些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於養老金採用的是【動態社會平均工資數據】,而社會平均工資又在逐年提高,所以退休的時間拿的應該會更多
養老金領取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要想退休之後拿到更多的錢,多繳長繳必不可少
因此,如果希望在退休後還能保持體面的生活,建議靈活就業人員在自己經濟情況允許的情況下【盡量長繳,越早繳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