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企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法律分析:1、養老保險:單位:22%、個人8%
2、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3、生育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4、工傷保險:全由單位負擔(0.5%)
5、醫療保險:單位:12%、個人2%
6、公積金:單位:7%、個人7%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依法代扣代繳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代繳,並自欠繳之日起向用人單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暫緩繳納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費,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暫緩繳費期間,免收滯納金。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Ⅱ 吉林市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及僱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促進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老有所養,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第三條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是本級人民政府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按分工負責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
勞動、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應配合市、縣(市)社會保險機構做好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僱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第四條下列人員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一)私營企業業主;
(二)私營企業職工;
(三)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四)個體工商戶的僱工。第五條社會養老保險金由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按下列標准繳納:
(一)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上年度全民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16%繳納;
(二)個人按全民企業職工月平均標准工資的2%繳納。第六條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在每月八日前將《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人數報表》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按《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人數報表》核定應繳金額並通知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開戶銀行。逾期不報表的,處以上月征繳額2%以內的罰款。第七條私營企業繳納的職工養老保險金由企業開戶銀行代為扣繳;個體工商戶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由其開戶銀行代為扣繳或由個體工商戶直接繳納。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徵收5%的滯納金,同時處以應繳額2%的罰款。
滯納金、罰款並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第八條參加養老保險的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按下列標准發放養老保險待遇:
(一)繳納養老保險金滿15年的,按退休時上年度全民企業職工月平均標准工資的65%逐月發給;從第16年起,繳納養老保險金年限每增加一年加發1%。
(二)繳納養老保險金滿10年不足15年的,按退休時上年度全民企業職工月平均標准工資的40%逐月發給。
(三)繳納養老保險金不滿10年的,繳納養老保險金每滿一年按退休時上年度全民企業職工二個月月平均標准工資一次性發給,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第九條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救濟費等一次性費用,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第十條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和僱工,在本市轉換單位的(含個體戶之間轉換),養老保險年限與轉換單位後養老保險年限合並計算。
未達到退休年齡辭職的,待達到退休年齡後,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發放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一條未達到退休年齡離開本市的,遷入地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由社會保險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金轉移手續;未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其養老保險金中個人繳納部分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達到退休年齡離開本市的,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辦理養老保險金轉移手續或一次性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二條私營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在稅前提取,營業外列支。第十三條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須接受財政、審計、工會等部門的監督。第十四條存入銀行的養老保險基金,銀行應按城鄉居民個人儲蓄同期存款利率計息。
養老保險基金的存款利息並入養老保險基金。第十五條養老保險基金免徵各種稅費。第十六條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可在收繳的養老保險基金總額中提取一定的管理服務費。具體提取比例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管理服務費主要用於手續費、業務費、宣傳費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費等開支。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市、縣(市)社會保險公司組織實施。
吉林市社會保險公司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十八條本辦法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Ⅲ 私企交的養老保險有工齡工資嗎有什麼依據呢
私企交的養老保險有工齡工資嗎?有什麼依據呢?
如果企業從入職開始就繳納養老保險,那麼工齡和繳費年限是一樣的。以工齡作為繳費年限計算的,只有在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才能視為繳費年限。但是在私企的工齡,國家不承認,不能算繳費年限。企業人事薪酬體系的一部分包括資歷薪酬體系。即以員工工齡為指標,是員工附加加工年齡的月工資。
Ⅳ 私企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
一、企業繳費額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繳費額定繳費基數×1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在私營企業上班,是不是公司一定要給職工交養老保險
在私營企業上班。公司當然一定要給職工交養老保險的,因為這樣也是勞動法律規定的。因為在企業上班。公司當然要給。職工買養老保險的。因為這是法律規定,也是保證。員工的基本權利等。
Ⅵ 沈陽市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個體業主養老保險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個體業主的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其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推動我市私營、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第三條 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養老保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貫徹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與激勵從業人員勞動積極性相結合的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共同負擔。第四條 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是法定的應盡責任。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退休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五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的基數和比例為:
(一)私營企業每月按照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乘以從業人員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按照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達到8%。
(三)個體業主按不低於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但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我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第六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1%為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第七條 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個人賬戶記入的內容為:
(一)按規定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規定劃轉記入的部分;
上述兩項合計為繳費基數的11%
(三)按規定記入的利息。第八條 個體業主個人賬戶記入的內容為:
(一)繳費基數的11%;
(二)按規定記入的利息。第九條 當年記入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費,按當期銀行一年定期居民儲蓄存款利率的50%計息;截至上年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按省政府公布的當年「養老基金保值率」計算利息。第十條 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代為收繳。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免徵個人所得稅。第十一條 私營企業可以根據從業人員的工作崗位、技能、勞動態度及貢獻大小,為從業人員辦理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辦法另行規定)。第十二條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二)私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
具備上述(一)、(二)項條件,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本息全部返還給本人,同時中止其養老保險關系。但經批准,本人同意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後達到15年,仍可按規定恢復享受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三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其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為:
月基本養老金=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第十四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及退休人員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中的結余部分可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第十五條 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後的第二年起,每年按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調整一次。職工平均工資持平或下降時不作調整。第十六條 非本市城鎮戶口的從業人員及個體業主,結束在本市務工後,若離開本市的,可將其個人賬戶養老保險金累計儲存額一次性返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亦可轉移到重新從業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第十七條 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和個體業主轉移工作單位,其養老保險關系可同時轉移,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第十八條 離退休人員被私營企業聘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不適用本辦法;在私營企業就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在職人員在未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前,不適用本辦法;已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並享受相應的退休待遇。第十九條 私營企業、個體業主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通過年檢登記手續。無正當理由拒絕繳納養老保險費一年以上的,由勞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和社會保險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Ⅶ 私人企業要給員工買養老保險嗎
1.在本市的行政區域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私營企業,個人經營者的所有者和僱傭勞動者,男性不滿60歲,女性不滿50歲。加入基本養老保險,須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所有者繳納19%的老人保險費,不以上年度的員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僱主以月實際工資收入為基數,按基數19%繳納養老保險費,其中,有11%的企業負責,雇員負責的佔8%。最低繳費基數不能小於或等於上年市員工月平均工資的40%?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超額部分不作為繳費源數.
3.私營企業、個人經營者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一和個人賬戶。結合所有者支付的養老保險費占其繳費的8%,進入養老保險社會統一籌措基金,11%記入該個人賬戶。勞工養老金個人戶頭的記入比例為攤繳基數的11%,包括從勞動者本人繳納的全部和使用者的攤繳中以本人的繳費基數的3%填寫的部分。使用者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稅務部門規定。通道支柱繳納基數每年7月實施核定的調整.個人戶頭儲蓄額,每年都有州的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員工因各種原因中斷了養老金保險費的支付,在繳費中斷中不計算繳費的年限,保留著其個人的帳戶,該個人帳戶的積蓄額以及捐款的年使用者可以進行累計計算。
Ⅷ 在私營企業上班,是不是公司一定要給職工交養老保險
你好!是的。
只要簽訂全日制用工合同,按照法定規定就要給員工購買社保。購買社保屬於法定規定的福利,企業沒有購買,員工可以以此為由隨時離職,同時可以要求企業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