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還差幾年,可以一次性交完嗎
以前是可以,但是前幾年開始不給了,只能暫緩辦理退休繼續繳費到年限夠了再辦理,最多延遲五年,到時候還不夠的好像就可以一次性補,也可能有些地方還可以直接補,具體的需要去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⑵ 社保繳晚了,到退休年齡還差6年,可以一次性繳齊嗎
按照「社保法」相關規定,初次繳納社保的人員,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未滿15年,可選擇延長繳費年限,最多可延長5年,若5年後仍舊未滿足15年繳納時限的,可將剩餘年限一次性補齊。
一定要注意,這個延長和補繳的標準是針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群,不能利用這種政策延長、補繳已經滿足15年最低繳費年限的。同時,北上廣深一線城市由於社保與買方、買車、子女教育掛鉤,對繳費年限審核繳費嚴謹,對延長和補繳可能還有其他的要求和規定。
⑶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還沒買齊保險的,可不可以往前買幾年不
可以
1、按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1、保險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2、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3、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4、類型
商業保險大致可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津貼型保險、海上保險。
大類別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類,小類別按照保險標的的種類分類。
按照保險保障范圍分為:人身保險、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
5、保險主體
保險主體,就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只包括投保人與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單所有人,除非與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則,都不是保險主體。
⑷ 養老保險能在退休時一次性補齊嗎
不可以。
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時,不可以一次性補足15年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最多可以補足5年,其餘10年需要逐年繳納。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二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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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60歲退休後,養老金還差4年沒交夠,退休時可以一次性補交嗎
如果符合要求的話,是可以一次性補齊的,我國的養老保險要繳納滿15年,才能夠在退休之後正常領取養老金。但有很多。員工在退休之前並沒有繳納滿15年,這種情況要根據具體情境分析。養老金還差四年沒有交夠的情況,可以選擇繼續上班,直到繳納滿15年,再辦理退休。其實還是有其他辦法的,只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個辦法就可以。
最後如果不能一次性補繳,而且其他方式對自身來說也不是特別合適的話,可以放棄領取養老金,注銷社保賬戶,把社保中的所有錢一次性取出來,這種方式也是可行的。但不建議這種方式,畢竟醫保的作用還是非常大的。今後,我國的社保體系會越來越完善,相信會出台很多政策,解決這種社保沒有繳納夠,但是卻到退休年齡的情況。
⑹ 退休前一年多繳養老保險合適嗎
不合適, 還有一年多繳對養老金影響不大,養老金的計算是要把歷年繳費指數進行平均的,一年多繳無意義,如果是個人全額繳納的就更無必要。退休前補交是可以的,拿多少退休金取決於你的繳費年限和基數,所以在職是要監督單位是否每月按時繳納或者是否有不足額繳納的情況。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