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雙軌制的產生有什麼歷史原因
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2.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養老金並軌有什麼好處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我最關心的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國家某部委公務員王欽任職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資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補貼。「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資繳費,那就虧大了。」他說。
人社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范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這位負責人說。
職業年金基金將實行市場化投資
職業年金的錢從哪裡來?辦法規定,對於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而對於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職業年金也能跨單位跨地區轉移
辦法規定,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這解決了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升遷、調動後的職業年金接續問題。
辦法規定了領取職業年金的幾種情況,其中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一種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另一種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
此外,參保人如出國(境))定居,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案例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的公務員,其對應的計發月份數為139月,其職業年金滾存總額為30萬,那麼其可以按月領取300000/139=2158.27元。除退休金外,該參保人的職業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連領139個月。
職業年金咋管理
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也就是你繳的年金全部進入看得見摸得著的個人賬戶,「我的是我的,單位交的退休後連本帶息也是我的」
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息,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劃入核定賬戶形成職業年金基金,按投資收益計息。
職業年金基金咋投資
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具體投資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必須與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換單位咋辦
新單位已經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或新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咋領取
退休後一次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退休後選擇按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發完為止。
1和2為單選項,參保人選定後不得更改,出國(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咋交稅
事涉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帶來的退休金收益,按社保法規定,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什麼時候開始交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要從去年10月起繳交。
;3.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什麼意思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情況如下: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與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當時主要針對城鎮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員職工,而這兩者的養老保險制度並沒有實質性的差別,都是有國家和單位承擔大部分養老責任。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減輕企業負擔,我國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幾次分分合合,最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改為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負擔繳費的模式,即部分積累制的養老保險模式,也稱通脹結合的制度。而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仍然沿襲上世紀五十年代建立起來的退休制度,國家承擔養老責任,只有符合退休離休條件,就可以辦理從單位即國家財政中領取養老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
4. 養老金「雙軌制」帶來什麼問題都能發放嗎你如何看待呢
「養老金雙軌制」導致除開保障機制的「雙軌」難題外,其實和收入分配改革密切相關。更改不公平「養老金雙軌制」,務必把他置入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里,才可以理清國民收入分配,變小不科學差別。
新計算方法就是跟現行標准公司貨攤退休職工同樣的計算方法來決定自已的養老保險金,那樣老計算方法就是過去行政事業單位原有計算方法來決定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而言,那樣都會慢慢的完成這一雙軌的並軌工作任務。
5. 2019「養老雙軌制」並軌為延遲退休掃清障礙
如果說“漸進性”和“彈性”是推進延遲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那麼,“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制度設計,就是延遲退休改革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意味著以延遲退休為突破口,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乃至社會保障制度將面臨再次調整。然而,延遲退休年齡關乎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政策細節可謂眾口難調。延遲退休究竟是決策者的一廂情願,還是大勢所趨?
延遲退休政策信號為何“遇冷”
要問民意輿情對延遲退休是支持還是反對,坦率地說,多數人對延遲退休抱有抵觸態度。無論是官方調研,還是民間媒體的社會調查,結論大都表明,多數人並不支持延遲退休。而上海市“柔性延遲領取養老金”政策,自試點以來,僅有數千人自願參與,與上海現有的數百萬退休職工相比,這一可憐的數字表明大部分在職員工對延遲退休“新政”並不感冒。
實際上,每一項政策的實施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不同群體的利益,甚至會形成不同群體之間的利益再分配。高層不斷釋放延遲退休的信號,卻頻頻遇冷,表明普通勞動者對延遲退休會損害自身利益的擔憂。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確立了針對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制度,與之前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制度並立,形成了極具社會轉型色彩的“養老雙軌制”。在“養老雙軌制”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不需要本人在退休前繳納,全部由財政負責;而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其退休前共同繳納。而且,從現實來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金可達到在職工資的八九成,而企業退休員工的養老金只能達到在職工資的四至六成,替代率嚴重偏低。
“養老雙軌制”猶如一道藩籬,人為地將勞動者劃分為體制內和體制外。對於體制外的普通企業員工,特別是勞動強度大的員工而言,延遲退休將意味著他們在退休前要繳納更多的養老保險費,退休前的生活負擔因此而增加,雖然理論上退休後會獲得更高的養老金,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縮短了。對於體制內的退休人員,延遲退休不僅意味著他們正在享受的零養老保險費待遇得到延長,還意味著他們的權力、聲望等身份屬性能夠繼續得以保有,而退休後卻可以享受多於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退休金。況且,延遲退休政策的制定者又恰恰屬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范疇,這也難怪為何高層屢次以延遲退休試探民意,卻得不到大多數民意輿情上的支持。
從主觀方面來看,企業和企業普通員工對延遲退休的積極性都不高。對於在企業低層次崗位工作的群體來說,他們的在職收入較低,養老金和在職工資差距不大,作為理性人,都不願意延遲退休,多繳納幾年養老保險費。對於在企業高層次崗位工作的群體來說,退休後往往可以被用人單位返聘,可以獲得養老金和返聘報酬雙重收入,他們顯然更願意按時退休。而且,企業返聘退休員工的人工成本,由於不必為其支付養老保險費,反而更低。
另一個反對延遲退休的群體來自需要就業的年輕人,特別是高校畢業生。雖然延遲退休人員的工作崗位和性質,與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的工作崗位和性質,並不一一對應,但從就業崗位總量上看,延遲退休還是減少了閑置崗位的供給,而且減緩了年輕人的晉升步伐。國家人社部的研究數據表明,我國每年新增的1000萬左右就業崗位中,三分之一來自退休人員的更替。延遲退休年齡,不僅是年輕人不願接受的,主管全國就業工作的人社部也將承擔巨大的壓力。
如此說來,延遲退休的決策似乎是一廂情願,然而,《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人社部官員面對媒體時的多次表態,卻為何多次表明准備實施延遲退休政策的堅定立場?其實,靜心推敲,不難理解這背後的政策焦慮。
延遲退休是“情非得已”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愈發嚴峻,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並且繼續延長的趨勢還將長期存在。國家統計局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表明,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74.83歲,而2000年我國這一數字僅為71.4歲。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政策基本沿用了上世紀50年代的規定。人均預期壽命有了大幅提高,退休年齡卻仍然根據60多年前的人均預期壽命標准確定,這也確實有違人口和社會發展規律。因為,人口預期壽命的延長,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群體不斷擴大,單個退休勞動者領取養老金的年限也將增加。而延遲退休可以很好地緩解這一狀況。
老年人口占總人口和勞動者總數的比重越來越大,等待領取養老金的群體規模不斷膨脹,較低的退休年齡使得個體退休者獲得的社會養老保險總額相對較大,這使得我國社會養老保險支付面臨的壓力驟增。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先富後老”是應對老齡化形勢的理想狀態。而目前,我國面臨的是“未富先老”的窘境,由於人口基數過大,人均財富還遠不足以支撐建立雄厚的社會養老保險。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逐漸建立起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於種種原因,在其成立之初就存在很多“空賬”。社會養老保險支付壓力大,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先天不足,這就是我國在迎接老齡化社會到來時的真實處境。而延遲退休則可以在減輕養老保險支付壓力的同時,為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贏得時間。
推進延遲退休實施的另一個客觀因素,是我國勞動者受教育年限的延長。高校擴招以來,我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規模空前擴大,勞動者為在就業市場中獲得更強的競爭力,傾向於不斷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參與更廣范圍的培訓。這使得我國初次就業勞動者的平均年齡,較之以前有所推遲,繼續維持目前的退休年齡政策,意味著我國高校擴招以來初次就業群體的勞動年限縮短。而這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勞動者,在臨近退休時,他們的經驗、技能和專業素質仍有年輕勞動者無法比擬的優勢。因此,從長遠來看,延遲退休對於我國勞動者人力資本的開發和充分利用具有積極意義。
這樣來看,延遲退休的確是適應我國人口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之大勢。分析國外退休年齡改革政策實踐,美國、日本、法國和巴西等國,大都選擇延遲退休年齡來應對老齡化快速發展帶來的財政養老壓力。考慮到激進地延遲退休政策會對社會不同階層群體利益帶來沖擊,國外延遲退休改革均採取漸進式,政策實施之前較長時間的“預告期”也有效地減輕了改革推進的阻力。同時,富有彈性的退休年齡政策,有利於勞動者自由選擇自己的退休年齡。此外,為了鼓勵勞動者延遲退休,實施在經濟上富有激勵效果的階梯式退休金領取制度也必不可少。
遵循兩個原則,實現“雙軌制”並軌
國外的施政經驗和國內人口、社會發展大勢,都凸顯出推進延遲退休實施的必要性。然而,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的現實,卻使得我國延遲退休改革面臨的形勢尤為復雜。
“漸進式”和“彈性”是其他國家在探索延遲退休年齡改革實踐中普遍遵循的原則,這兩條帶有普適性的經驗,同樣適用於我國的退休年齡制度改革。“漸進式”可以起到“緩沖劑”的效果,為傾聽和吸收民意以及政策的及時調整創造空間,從而減輕政策實施阻力。而“彈性”原則可以盡可能地照顧到不同群體的利益,尊重不同個體自由選擇退休年齡的權利,從而減少反對的聲音。
但要真正扭轉民意輿情對延遲退休改革的抵觸態度,還要在“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激勵機制上下功夫。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這意味著,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為契機,備受爭議的“養老雙軌制”並軌將有可能取得實質性進展。“養老雙軌制”並軌,並不是單純地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統一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中來,更不是將企業退休人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體系,而是建立一個統一的、覆蓋體制內外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具體來說,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職業年金構成,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障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構成。其中,所有勞動者都享有的基本養老保險體現了公平性,而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體現了體制內外公益性和營利性的差異。
如果說“漸進性”和“彈性”是推進延遲退休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那麼,“養老雙軌制”並軌和鼓勵延遲退休的制度設計,就是延遲退休改革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在掃清了體制和機制上的障礙之後,延遲退休就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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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雙軌制並軌改革歷程
6. 養老「雙軌制」當年如何形成經歷哪些變遷
養老雙軌制由來已久,58年後退出歷史舞台 建國伊始,養老雙軌制已存在。企業職工和公職人員的依據不同制度,公職人員的養老待遇優於企業職工。195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出台,工人和公職人員的養老標准得到統一,養老雙軌制暫時退出歷史舞台。 養老雙軌制建國初已存在,公職人員養老標准優於企業職工養老金「雙軌制」由來已久。建國初期,企業職工的養老根據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而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人員則根據其他條例來退休的。譬如,1950年頒布的《中央級直屬機關暫行供給標准》中,就規定了公職人員的養老事項;1955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等條例陸續頒布,正式規定了公職人員的退休標准。自此,公職人員的養老自成世界,且其養老標准優於企業職工。 58年國家統一職工和公職人員養老制度,養老「雙軌制」暫退出舞台養老金「雙軌制」一刀把公職人員和普通民眾劃分成兩個世界,普通民眾真金白銀繳納養老保險,而公職人員半毛錢不花卻享受比普通民眾更高的養老待遇。盡管養老金「雙軌制」招致了無數的口誅筆伐,但仍然屹立不倒。養老制度的統一看似是遙不可及的。 但其實它曾短暫退出過歷史舞台。 195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出台,統一規定了職工和公職人員的養老。根據規定,企業職工及公職人員都不需繳納任何費用,費用源於財政,退休待遇與工作年限掛鉤,以退休時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 之所以統一養老標准,是要降低公職人員的養老待遇,進而減輕財政負擔 1958年出台養老新規後,公職人員的養老待遇便下降了。時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部長馬文瑞說得最清楚: 「這個規定(即《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編者注)的第四條規定,一般年老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按照本人連續工齡的長短逐月發給本人工資的50%到70%,這和『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是相同的。……新規定的退休費標准比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本人工資的50%至80%),對於少數人來說(即公務員人員,編輯注),是稍降低了一點;對於有特殊貢獻的人員的優惠待遇也由』可以酌量提高『改變為『不超過本人工資的15%』。為了和企業單位待遇一致,免得相互影響,這樣略加調整是必要的。」…[詳細] 當時高層要通過統一企業職工和公職人員的養老,來降低公職人員的退休標准。馬文瑞坦承新規定的出台,目的之一就是「節約」,換言之就是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 「總的看來,新規定的退休以後的待遇和現行的規定出入不大。這里既要考慮力求節約,又要考慮能夠使應該退休的職工樂於退休。因此,我們認為新規定的待遇標準是比較適當的,不宜再提高,也不宜再降低。如果將來職工的工資水平有了更多的提高,這個暫行規定中所定的退休人員的待遇標准,還可作相應的改變。」 當然,統一養老標准不能忽略當時的時代背景。「節約開支」是當時的主題,在1958年前後,工人和幹部的福利開支越來越大引起了高層的擔憂。1957年周恩來八屆三中全會上時說:「我們確實為廣大職工辦了許多必須辦的好事,但是,主要缺點是走得快了一些,辦得多了一些,與我國人口多、底子窮、廣大農民生活水平還比較低的現狀不相適應。……公費醫療中的嚴重浪費可以充分說明這種情況。由於福利費使用不當,群眾意見很多,特別是有些單位將福利費過多地用於領導幹部,造成了領導幹部脫離群眾的不良影響。但是,有些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對於職工生活中某些應該解決而又可能解決的困難問題關心不夠的現象,也是必須注意糾正的。」(《在中國共產黨八屆三中全會上的報告》,周恩來,1957年) 但養老城鄉依然有別,農民養老沒保障雖然職工和公職人員之間養老標准統一了,但城鄉之間的養老差別依然存在的。建國以來,農民為工業化發展做出了巨大的犧牲,理應獲得國家的保障。遺憾的是,農民養老只能自生自滅了,只有極少數老弱孤寡殘才獲得集體的保障。1956年開始施行五保戶制度,對農民孤寡老人進行救濟,但享受五保救濟的農民只佔少數,據研究統計,1958年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萬,占當年農村總人口的0.9%。
7. 養老金雙軌制
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雙軌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前一種,按照現行的制度,公務員退休後能拿到退休前工資90%的退休金。後一種是由企業繳納占工資總額的20%,職工繳納個人工資的8%,退休後,職工養老金的多少就與個人和單位的繳費額直接相關,一般來說,按正常工作年齡,據相應的繳費比例,退休後每月拿到的養老金約為在職工資的60%。
機關事業單位退下來的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下來的養老金,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5倍。養老金待遇最高相差50倍,從被訪者來看,最低為200元,最高為10000元。
8. 並軌後養老金計算方法案例
並軌後養老金計算方法案例如下:
分為三種情況
一、
1、「老人」:保持現有養老金待遇
2、新規: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3、案例:公務員老王在2022年10月1日前已經退休,假設老馬退休工資收入為5000元,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占退休前工資收入比例)一般在80%-90%之間,那麼老馬的退休金約為4000元-4500元,並且以後還會進行調整。
二、
1、「中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2、新規: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3、案例:公務員大劉今年40歲,在2014年10月1日前已有15年工齡,還有20年退休,假設大劉的繳費工資為5000元,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也為5000元,且保持20年不變。
繳費的計算方法:按本人繳費工資8%計算,每月大劉要交基本養老保險5000×8%=400元,每年大劉的個人賬戶將存入400×12=4800元。(註:按照新規,個人還要交繳費工資4%的職業年金,因職業年金辦法尚未制定,本文未將此項計算在內。)
領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大劉退休後的養老金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按照規定,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因此大劉的基礎養老金為(5000+5000)/2×35%=1750元;
在不考慮收益率情況下,大劉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為4800×20=9.6萬元,除以139個計發月數,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約為691元。
上述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項合計2441元。除了每月2441元外,大劉還能領過渡性養老金,但是能領到多少,由於具體辦法還未出台,所以無法計算。但是,由於官方明確「中人」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參照上述老馬4000元的標准,大劉在2441元養老金外,預計還將獲得1559元的過渡性養老金。
三、
1、「新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新規: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3、案例:小李今年25歲,2014年10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距離60歲退休還有35年,假設其月繳費工資為5000元,社會平均工資也為5000元,也保持20年不變。
繳費的計算方法:按本人繳費工資8%計算,每月小李要交400元,每年小李的個人賬戶將存入4800元。
領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小李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按照規定,小李的基礎養老金為(5000+5000)/2×35%=1750元;35年後小李的個人賬戶積累16.8萬元,除以139個計發月數,每月領1209元個人賬戶養老金。
上述兩項合計2959元。值得一提的是,同樣是35年工齡,但小李交了35年養老保險,大劉交了20年,因此,小李的2959元基本養老金比大劉的2441元高出不少,體現出多繳多得的原則。
養老金並軌:
養老金並軌是指原雙軌制的養老金被取消,企業退休人員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享有一樣的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退休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