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宿遷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宿遷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23-01-05 05:04:32

❶ 東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1、《東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已於2009年6月3日頒布實施(東政辦發[2009]91號),目前已全面推進新型農保擴面征繳工作。
2、根據《東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凡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本市戶籍,男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和女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的農村居民,以及暫不具備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條件的農村各類從業人員,都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3、純農戶繳費基數以全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確定,個人繳費比例一般為繳費基數的10%—15%,市財政按當年全市個人最低繳費額的10%給予補貼,鼓勵有經濟能力的農民多投多得增加個人賬戶儲存額和有條件的鎮、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財政和集體公共積累中給予個人繳費補助。今年我市最低繳費標准為800元,財政補貼為80元。
4、參保人員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實際繳費年限不得低於15年。但已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但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可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充實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同時享受相應的財政補貼。參保人員經批准中斷繳費的,其中斷繳費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不間斷計息。
5、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按規定足額交納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繳費年限不滿15年,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
(3)未享受政府主辦的其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年齡但不符合上述條件(2)的,可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納的保險費本息一次性結算給參保人員;不符合上述條件(3)的,可將個人賬戶的儲存額轉入政府主辦的其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中。
養老金待遇自開始享受起直至終身,領取人員每年應到所在鎮勞動保障所進行生存狀況確認方可繼續領取。
6、月領取標准=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男滿60周歲計發月數為120,女滿55周歲計發月數為130)
基礎養老金=統籌賬戶儲存額÷120。
7、超過領取年齡的人員一般不納入,參保意願特別強烈的且未超過領取年齡二、三年的,在《實施辦法》實施的第一年可適當放寬進行人性化處理,但不是政策。
8、有參保意願和承受能力的適齡農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證到其所在鎮勞動保障所辦理參保手續。
9、根據國務院出台的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今年以10%的縣作為試點縣,我市今年未被納入,目前東台市只能按《東台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待我市被國務院納入為新農保試點縣後,根據國務院、江蘇省政府、鹽城市政府的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出台具體辦法推行新農保工作。
1500萬農民告別「養兒防老」
江蘇新農保實施辦法出台,明年底實現全覆蓋,比全國提前10年
從明年起,江蘇1500萬農民全部可參加新農保,「防老」不再只靠「養兒」了,6個檔次繳養老保險,繳的越多,將來拿的養老金就越多。近日,《江蘇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出台。記者獲悉,到明年底,所有涉農縣(市、區)全部推行新農保,而全國目標是在2020年前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全覆蓋,我省全覆蓋目標的實現比國家規定提前了10年。另外,我省765萬60歲以上的老人,只要子女參保了,不需交一分錢,每月可領到60元基礎養老金。
「實施新農保,是繼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直接補貼、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後,作出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在省政府召開的新農保工作會議上,省長羅志軍指出,新農保既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農民收入,又能解除農民的養老後顧之憂,還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子女的經濟負擔,減少因經濟利益引發的家庭矛盾。
[6個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實施辦法》規定,具有本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參加新農保。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徐郭平介紹,新農保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對於個人繳費部分,設立每年100元至600元六個檔次,並且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更高檔次的收費標准,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來繳費,多繳多得;對於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對政府補貼,補貼標准每人每年為30-50元。
根據《實施辦法》,農村居民最低繳納15年,並年滿60周歲以後即可以享受待遇。養老金待遇則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對於基礎養老金,我們在國家確定的55元基礎上增加5元,即每人每月最低60元,由政府全額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依據本人繳費多少和年限長短來計算,養老金的月計劃標准為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除以139。」為何要除以139?徐郭平解釋說,139是根據目前我國老年人平均余命(平均余命是指60歲以上人口平均存活時間)計算出來的經驗系數。
也就是說,以最低繳費檔次為例,如果某農村居民每年繳費100元,地方政府最低補貼繳費30元,繳滿15年以後,連同利息個人賬戶資金為2000多元,除以139,個人賬戶養老金接近15元,再加上政府補貼的基礎養老金60元,農戶最低每月可以拿到75元。這樣,近兩年,農民拿到的養老金就超過了15年內所繳的1500元。
[子女參保後,滿60歲的父母可月領60元]據統計,目前我省有765萬本省戶籍農村居民已經滿60周歲,沒有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徐郭平告訴記者,這些老年人不用繳費,就能按月領到60元的基礎養老金,但有個前提:他們符合條件的子女,需參保並按規定繳費。「無論子女是務農,還是在城裡打工,或者是白領,只要參加了新農保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他們年滿60歲的父母不用繳一分錢,就能每月領到60元。」徐郭平說,子女參保,父母受惠,是在社會保障種體現家庭贍養責任的一種形式,有利於擴大覆蓋面和促進家庭和睦,並不會影響子女將來的養老保險待遇。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農村養老保險可以在手機上繳費嗎怎麼操作

可以,在支付寶里有市民之家,捆綁一張銀行卡,時間到了會自動扣款!

❸ 江蘇省新農保怎麼規定

在外省已交社保不能再在戶籍地參加新農保。具體規定如下:

參保范圍:具有江蘇省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參加新農保。

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個檔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定更高檔次的繳費標准。

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省根據國家要求以及農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允許地方按制度規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繳費方式。

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省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對縣(市、區)按人均財力分檔給予補助,對經濟薄弱地區給予重點傾斜。

(3)宿遷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擴展閱讀: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本省戶籍的農村居民,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可按月領取養老金。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領取原新農保養老金的55-60周歲女性,仍按原待遇標准繼續領取,年滿60周歲後按本辦法確定的標准領取。

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可按年繳費,並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❹ 江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你母親參加的這抄個不是新農保,是單位那種養老保險,交費高,將來的養老金高

養老保險交費以後不會銀行賬戶的,將來辦理了退休,開始領取養老金的時候,才有銀行賬戶的

是否真假,你可以讓你母親帶上身份證去鎮社保中心那裡查詢,能查到交費記錄,就是真的,不會有問題

❺ 漣水 農村 社會養老保險 調整

漣水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農村居民老有所養,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09]155號)和《市政府關於貫徹實施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淮政發[2010]68號)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與全縣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
第三條新農保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保障模式。
第四條凡具有本縣農村居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五條新農保由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全縣新農保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新農保的統一管理、綜合協調、指導檢查和政策咨詢;財政部門負責新農保的基金管理和政府補貼資金的籌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的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縣農保處」)負責參保人信息登記、保險費收繳、證卡辦理、養老金支付、個人賬戶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等工作,並對全縣的業務經辦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考核。
第六條各鄉鎮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新農保的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組織參保和收繳保險費等工作。鄉鎮農保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對參保人員的參保資格、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待遇領取資格及關系轉移資格等進行初審,錄入有關信息,配合縣農保處建立本鄉鎮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並負責受理咨詢、查詢和舉報、政策宣傳、情況公示等工作。
各行政村根據鄉鎮的工作要求,負責本村農民參加新農保的有關具體工作。
第七條縣、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農保」)經辦機構和工作人員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新農保實際工作需要,合理核定和安排經費預算,不得在農保基金中列支工作經費。
第二章養老保險費籌集
第八條新農保養老保險費的籌集由個人繳納、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討論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為每人每年補貼30--60元,對選擇1--6繳費檔次的補貼30元,對選擇7檔的補貼40元,對選擇8檔的補貼50元,如果選擇更高檔次的補貼60元。
政府補貼資金在參保人按選擇的檔次繳費後,由縣財政部門於當年十二月底前足額劃撥至新農保基金專戶,縣農保處及時足額計入個人賬戶。
第九條重度殘疾人(持一、二級殘疾證人員)參加新農保,由縣財政按每人每年100元代繳保險費。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參保人員不享受參保繳費補貼:
(一)參保期間被拘役、被判處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
(二)參保人員當年度未足額繳納應繳保險費。
第十一條新農保實施時按年齡段執行最低繳費年限制度,斷保人員可補繳間斷年份的保險費。
(一)實施新農保時已滿60周歲人員,不再繳費。
(二)實施新農保時,距60周歲不足15年的人員,應按年繳費,最低繳費年限為60減去本辦法實行時的本人年齡,也可以按選定的繳費檔次向前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向前補繳可享受政府補貼。
(三)實施新農保時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應按年繳費,直到年滿60周歲。
第十二條養老保險費按年度繳納,繳費時間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
第十三條參保人員辦理參保繳費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及其他家庭成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情況的有效證明、參保人近期二寸照片等相關資料。
第十四條參保人員參保繳費由各行政村組織動員,各鄉鎮農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填寫《參保登記表》,縣農保處進行審核確認。
養老保險費繳費方式採取參保人員到指定的銀行直接繳費或由委託銀行在參保人員開設的銀行賬戶中代扣代繳等形式。
第十五條參保人員參保後,各鄉鎮農保經辦機構應將參保人員家庭成員的戶籍、年齡、身份證號和參保繳費等詳細資料一並錄入參保人員信息庫。
第十六條重度殘疾人員應持戶口簿、身份證、殘疾證、本人近期二寸照片、村(組)簽注的意見,縣級殘聯部門出具的審查意見,到所屬的鄉鎮農保經辦機構審核、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縣農保處辦理享受新農保繳費補貼手續。
第十七條有條件的村集體組織可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准、范圍由村民委員會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確定並公示後,報縣農保處和鄉鎮備案。
第三章個人賬戶管理
第十八條新農保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一)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於支付參保人年老時的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
(二)社會統籌基金賬戶。政府需全額支付的基礎養老金計入社會統籌基金賬戶。社會統籌基金用於支付到齡人員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用完後繼續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按政策規定的其他支出。
(三)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基金分戶管理,社會統籌基金不得佔用個人賬戶基金。
第十九條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名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新農保個人賬戶,並依據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參保人個人賬戶的所有文字資料和電子數據信息。
第二十條參保人有權向農保經辦機構查詢個人賬戶的相關情況,農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提供相應服務。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按規定足額繳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
(二)男、女年滿60周歲;
(三)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和職工退休待遇的。
第二十二條養老保險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計發辦法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再加上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現行標准為:每月60元。
月領取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基礎養老金。
第二十三條養老保險待遇由縣農保處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含補繳費)達到規定最低繳費年限,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
參保人員在到達60周歲前一個月,本人提出申請,村(組)簽注意見,鄉鎮農保經辦機構審核,縣農保處復核,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縣農保處核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證》,辦理按月領取手續。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和職工退休待遇的,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
第二十五條參保人在被拘役、被判處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期間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的,暫緩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待拘役、服刑期滿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再予以辦理,屆時養老金按其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的基數計發。
第二十六條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期間被拘役、被判處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停止領取養老金。拘役、服刑期滿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從釋放的次月起,按原享受的養老金標准繼續領取,期間不予補發。
第二十七條享受新農保養老金的人員,每年均應參加農保經辦機構的資格認證。未參加資格認證的,農保經辦機構應停發養老金,待其資格認證後予以補發。
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或者相關人員應在一個月內到所屬鄉鎮農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根據上級人民政府要求以及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新農保的繳費標准和基礎養老金的標准,調整方案經縣人民政府確定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九條農保經辦機構支付養老金時,如發生基金缺口,由縣財政彌補。
第五章相關保險關系的銜接、轉移和退保
第三十條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待國家相關政策出台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按照《民政部關於印發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的通知》(民辦發〔1992〕2號)實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停止辦理。參加了老農保的人員,按以下辦法參加新農保:
(一)未達到60周歲人員,將老農保個人賬戶積累總額或個人賬戶余額劃入新農保個人賬戶合並計算。
(二)已達到60周歲及其以上人員,且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原領取老農保養老金標准不變,再加發新農保基礎養老金。
第三十二條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因出國定居等原因,無法繼續領取養老金的,可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儲存額余額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儲存額余額一次性退還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儲存額余額一次性退還給其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無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將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儲存額並入新農保社會統籌基金賬戶,用於調劑養老金支付的不足。
第六章基金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
第三十四條農保基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挪用、截留和侵佔新農保基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農保基金直接投資、放貸、抵押或進行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三十五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范圍,對基金的籌集、使用進行實時監控和定期檢查,確保基金安全。監察、審計部門要按職責實施監督。
第三十六條農保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等制度,每年按規定編制社會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自覺接受上級和同級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各級經辦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者上級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管理許可權,對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任何人以偽造有關證件或者其他手段多領、冒領養老待遇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追回多領、冒領的養老待遇。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新農保怎麼用手機繳費就是農村的養老保險可以直接用手機交嗎

不可以用手機繳納,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實行全市統一標准。

以宿遷市為例,依據《宿遷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實行全市統一標准。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市根據國家、省要求以及農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閱讀全文

與宿遷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小明孝敬老人的一段話 瀏覽:532
近水體檢中心怎麼樣 瀏覽:795
如何加入老年人社保 瀏覽:6
社會實踐孝順父母 瀏覽:778
孩子敬老院慰問 瀏覽:85
寶雞老年大學學費是以 瀏覽:284
老婆出軌孝順 瀏覽:685
老年人說話聲輕怎麼回事 瀏覽:287
養生店泡腳多少錢 瀏覽:27
長壽習慣是什麼意思 瀏覽:754
中年人上老年大學條件 瀏覽:957
鹽城市養老保險處 瀏覽:304
又什麼枸杞養生 瀏覽:662
重慶長壽老賴 瀏覽:433
老年人買什麼洗衣機好用 瀏覽:349
把送老年人健康 瀏覽:888
河南熱療汗蒸養生館加盟要多少錢 瀏覽:715
長壽協會會長 瀏覽:684
加強老年大學各項管理制度 瀏覽:259
如何對抗無理取鬧的父母 瀏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