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最新規定2022年新政策解讀
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由國務院制定基本政策,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行繳費標准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個檔次。補貼標准多繳多補,每年最低繳費檔次200元享受補貼35元,最高繳費檔次7000元享受補貼100元。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通過手機微信平台等途徑實現自助繳費,繳費時間為1月1日-12月20日。
2022年養老保險政策的新變化:
一是社會保障救濟政策,到2022年底,企業需要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二是統籌實施省級養老保險,最後為全國統籌做好准備。省統籌是指全省養老保險政策相同,包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金計算方法、養老金發放時間等都是統一標准。
② 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一)確立了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法律框架
長期以來,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是以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法規為主,法律法規數量少,體系殘缺不全,甚至不同政策或者規章之間相互矛盾。相關立法主要有《憲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人大立法少,行政法規多,立法層次一直不高,如典型的有原民政部於1992年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這種局面導致了我國社會保險立法缺乏權威性和穩定性,社會保險法律體系遲遲不能建立。在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不斷完善的同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曾一度停滯不前。2009年國家又開始進行「新農保」政策的試點運行。基於當前的發展現狀和有利環境,《社會保險法》第三條中明確了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的方針,最終以基本法的形式明確了我國要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法律體系。
(二)明確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統籌
意味著某級政府具有與資金調度權相應的政策制定權。因為中國的養老保險是以市、縣為基本統籌單位的,各統籌單位之間一般不可以自由流轉。統籌層次過低給勞動力的跨省流動帶來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和權益紀錄等許多困難。我們應當肯定實現省級統籌、省內自由流轉是一次進步,勞動者的就業范圍可以擴大至全國,尤其對解決農民工養老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卻終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隨著產業結構調整、經營成本的地區化差異越來越明顯,就業選擇權已經不完全掌握在勞動者手中,跨省就業越來越普遍。且農民工回歸農村後的養老保險賬戶移轉問題也更為突出。不真正實行全國統籌,就不能真正實現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社會保險法》第64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最終落實了這個關鍵問題,雖然法條內容還是粗略性的,但仍不失為一個巨大的進步。
(三)擴大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范圍
社會分工不斷細化和經濟高速發展催生了一些還沒有明確職業定義的新職業。特點是沒有固定的勞動關系、工作時間等,職業特點也與傳統職業相區別。此外,城鎮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勞務工作者等無固定職業人員也大量存在。
(四)明確了基本養老保險金的領取制度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農民工達到待遇領取年齡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沒有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比照城鎮同類人員,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農民工離開就業地時,原則上不「退保」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而《社會保險法》第14條明確了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遏制了農民工退保現象的蔓延。
刪去了有關一次性支付的規定,提高了保險水平。這一點也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3條中有關「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相吻合。解決了導致農民工退保的最重要障礙。《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在《社會保險法》基本法條的支持下明確了基本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的具體內容,兩者的配合讓基本養老保險「全國漫遊」有了依據。
③ 2021最新養老保險政策
2021年最新養老保險政策如下:
1、城鎮居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即可享受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及國家規定的相關養老待遇。
2、居民已經年滿60周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以及國家規定養老待遇,參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不用繳費),即可按月領政府補貼基礎養老金60元;
3、45周歲以上居民,按年繳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實際年齡60周歲剩餘年數,允許補繳,補繳累計年限不超過15年;
4、45歲以下城鎮居民,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④ 個人繳納養老金最新政策
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每個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時,單位都會為勞動者繳納,這是一家單位對員工的基本保障。五險一金中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險繳納比例為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當然,很多自由職業者也是自己為自己繳納五險一金的,到退休時便可以提取養老金。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
⑤ 養老保險政策法規
法律分析:①社保減免政策;在2020年底截止,202011年開始就不會再有了,企業需要全額去繳納社會保險費用。②養老保險全面實現省級統籌,最終為全國統籌做好准備,省級統籌意味著全省內的養老保險政策是一樣的,包含養老保險,交費比例,養老金計算方式,養老金發放時間等都是有統一的標准。③清理重復參保,重復參保,也就是異地同時交多份養老保險。④養老金不再支持一次性補繳。這一點主要針對職工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需要達到兩個條件:一是社保繳納滿15年;二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現在的規定是:年滿45周歲不滿60周歲、沒有繳納社保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不過也有一些特殊人群沒有交滿15年是情有可原,國家也有著人性化的規定,符合相關規定的還可以補繳,比如2019年出台的軍人補繳政策等;但這個補繳的口已經收緊,各位需要盡快咨詢當地社保機構。⑤社保業務網上辦理功能趨於完善,包括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社保轉移等都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了!⑥嚴管社保代繳:代繳社保很快就要行不通了,甚至,還有可能要按詐騙罪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⑥ 養老新政策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⑦ 繳納養老保險的規定是什麼
繳納養老保險,最基本的道理是多繳多得。這不是硬性規定,由個人自身的情況決定。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要領取養老保險時,只要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哪怕中間停了一段時間,但累計夠15年的,就可以每月領取到自己的養老保險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⑧ 202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規定
1.參保對象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本人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繳費標准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新規定,個人最低繳費檔次200元,最高7000元,繳費標准設69個檔次,每檔次等差遞增100元,居民可以根據每年經濟收入狀況自由選擇檔次。
3、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政策
個人年繳費200至400元,政府給予45元補貼,500元及以上,政府給予60元補貼。當年繳費享受政府繳費補貼,補繳不能享受繳費補貼。
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⑨ 養老保險規定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有下列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且當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養老保險政策指的是國家為了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而推出的政策,以此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1、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企業繳費額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工個人繳費額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帳問題。
2、個體勞動者職工養老保險繳費
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定繳費基數×1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⑩ 養老保險政策規定
2017年農村社會 養老保險 政策規定 一、 新型農村養老 保險參保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未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農村住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介入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 ①參保治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元,參保單元治理掛號手續,初次參保時應填寫《介入養老保障(險)單元掛號表》。 ②切合參保前提的職員隨帶戶口簿、 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打點處事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認真初審參保資格並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貳言的職員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根基環境掛號表》(以下簡稱」《掛號表》「);參保職員若為現已武士或退伍武士,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夫根基養老保險服役士兵當局補貼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打點處事所。 二、新型 農村養老保險 繳費標准 介入新農保的農村住民該當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處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度依據農村住民人均純收入增添等環境當令調解繳費檔次。 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保障制度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農村有戶籍的晚年人,可以按月領取 養老金 。 新農保制度實驗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不消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但其切合參保前提的後世該當參保繳費;距領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年數不敷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新農保試點地域,凡已介入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調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對已介入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小我私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小我私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尺度 繼承 繳費,待切合劃定前提時享受響應報酬。 四、新農保養老金怎樣計算? 養老金有兩個部門構成,一是基本養老金領取額,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月領取額。中央確定的基本養老金尺度為每人每月55元。處所當局可以按照現實環境進步基本養老金尺度,對付恆久繳費的農村住民,可恰當加發基本養老金,進步和加發部門的資金由處所當局支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尺度為個人賬戶所有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溝通)。參保人衰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當局津貼外,可以依法擔任;當局津貼余額用於繼承付出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五、離 退休 年數不足十五年,怎麼辦? 憑證劃定,新農保政策開始實驗時,把60周歲以上的人稱為「老人」,把年數在46至59歲之間的人成為「中人」,把45周歲以下的人稱為「新人」,對這三類人別離實施差異政策。新農保試點開始時,已滿60周歲的,只要厥後世參保,均可享受根基養老金;年數在46至59周歲之間的農村住民,繳費不敷15年的,可按現實年限繳費,也可採納一次性補交保費的步伐,最多不高出所差年限,處所財務津貼應同時到位。試點啟動後,45周歲以下參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少於15年。 六、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可否擔任? 按照我國《擔任法》的劃定,遺產包羅國民的正當收入,國民的衡宇和糊口用品,國民的林木、牲口和家禽,國民的圖書、文物等其他保藏,法令應承國民擁有的出產資料,國民常識產權中的工業權力以及法令劃定可以擔任的其他正當工業等。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國民的遺產舉辦擔任的。但分為兩種環境:假如養老保險條約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養老保險金。假如條約中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金可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其擔任人取得。 擔任養老保險金可以分為兩種環境:一種是投保人在交費時代身亡的。投保人小我私人交納所有保險費退給其法定擔任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種是投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時代身亡的。我們知道,投保人領取養老金,限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敷10年身亡者,其小我私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小我私人交費額的余額,可以一次性退給其法定擔任人;無擔任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打點機構的有關劃定付出其喪葬用度。因此後世有權力擔任領取其怙恃的養老金。這里的養老金是作為怙恃的遺產由厥後世擔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