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內蒙古退休2021年調整細則
五大特點
特點1:退職人員養老金待遇大幅提高
今年也是徹底並軌的第一年,一視同仁,一刀切,退職人員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水平增幅明顯。無論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是退職人員,調整辦法和調整標准完全相同。
特點2:定額調整標准逐年提高
今年已公布調整方案的地區中,7個地區定額調整水平均有所下降,內蒙古不降反升,尤為難得。控高提低,對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有利。
特點3: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逐年降低
有利於縮小養老金貧富差距。今年已公布調整方案的地區中,7個地區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水平均有所提高,內蒙古不升反降,很難得。
特點4:工齡價值等同
與繳費年限掛鉤不分檔次,每滿1年,一律加1元,在全國很罕見。其他地區基本都是分檔調整。
特點5:高齡傾斜標准精細到位。這在全國也很罕見,可謂歲歲年年人不同。70歲及以上高齡退休退職人員,30元起步,每增加1歲,養老金增加3元。
二、調整變化:一增一降三持平
變化1:定額調整:每人定額增加養老金的標准由2020年的54元調整到2020年的56元,同比提高了2元。
變化2:與本人2020年12月養老金水平掛鉤,按1.4%的比例增加養老金。同比降低了0.4%。
變化3:退職人員養老金調整和企事業機關單位平起平坐,不再低人一等。
三持平:指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向高齡老人傾斜調整,向企退軍轉幹部傾斜辦法和2020年完全一致,保持不變。內蒙古自治區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概要
省份
定額調整
掛鉤調整
內蒙古增56元/月,一是每滿1年增加1元/月; 二是按上年基數增加1.4%。 三是高齡、軍轉、艱苦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
《內蒙古退休金調整方案細則2021》一、調整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掛鉤調整
1.按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退休人員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以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調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進行調整。
(三)傾斜調整
1.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
2.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高齡群體傾斜調整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退職人員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4%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幹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
四、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貳』 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於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採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後當期工資都有增加。
『叄』 2022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2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細則如下:
1、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繳費基數越高,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相關參數「平均工資指數」越高,相應的基礎養老金也越高;個人賬戶是由歷年繳費逐漸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是計算養老金的組成部分,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這部分比例是要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基數越高,按照比例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越多,積累下來的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也就越高;反之養老金就低;
2、內蒙古養老保險可以領多少錢一個月,其實養老金的計算就是按照月基礎養老和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總和來計算的。而基礎養老金則是要按照(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來計算,而月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則是按照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來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肆』 內蒙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調整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2.1%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每滿1年,按1.7元確定月增加額。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31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
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不同情況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養老金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分別補齊累計標准差額。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伍』 內蒙古最新官方2022養老金標准
內蒙古最新官方2022養老金標准如下:
1、2022年6月31日前已經辦理完正式退休手續的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另外,2022年6月31日前已經辦理完退職人員和領取病殘津貼人員也一並參與調整。並且調整標准相同;
2、在2022年6月人均養老金基礎上增加5%。預計6月底前會落實發放到位;
3、自2022年6月1日起開始享受。繼續採用近年來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結合的原則進行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內蒙2022年養老金調整公式
2022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方案:
定額調整:45元;
工齡掛鉤調整:15年以內工齡每年單價0.5元;16-30年工齡每年單價1元;31年以上工齡每年單價2元;
養老金掛鉤調整比例:1.6%;內蒙的掛鉤調整仍然是採用傳統的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雙掛鉤模式。養老金水平掛鉤比例升高,標准為按上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6%掛鉤,而去年的標準是1.4%,今年同比提升了0.2個百分點。
年齡掛鉤調整:滿70周歲增加30元,每增加1歲增加1元。今年的標準是滿70周歲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一歲為一檔,每增加一歲再增加1元。去年的標準是滿70歲增加30元,70歲以上每增加一歲多漲3元。
『柒』 2022年內蒙古養老金調整細則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對象:2021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德陽市羅江區有22748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參與調整養老金,1935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參與養老金待遇調整。
二、執行時間和待遇發放: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22年1-7月增調的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至領待人員養老金領取賬戶上。
三、具體調整標准和辦法: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8元。
2.掛鉤調整:
①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②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7元/月。
3.傾斜調整:
①滿70歲且不滿80歲,每月增加30元;
②滿80歲且不滿90歲,每月增加60元;
③滿90歲及以上,每月增加100元(小提示:滿70、80、90歲是針對2021年12月前到齡人員哦)。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至六類分別增加8.5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四、調整養老金其他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截止2022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於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如何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內蒙古人社廳官網公布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從內蒙古公布的方案來看,仍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步走的方式來進行。和去年相比,整體呈現為兩降一升一轉變,具體分別表現為:定額調整標准下降,高齡傾斜標准下降,掛鉤養老金水平調整比例提升,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方式轉變。我們具體來看各調整標准如何?
第一,定額調整標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去年定額調整標准較高,達到56元,今年下降了11元,可以說是直接砍了一刀。
第二,掛鉤調整標准內蒙古今年分別掛鉤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調整。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標准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去年掛鉤養老金調整比例是1.4%,今年提升了0.2個百分點,強化了「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按照繳費年限調整標准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法規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去年掛鉤繳費年限是採取統一單價上調,標准為1元每年,最低按15年調整。今年採取分段調整,給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漲,特別是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員會比去年上漲更多,強化了「多繳多得」。第三,傾斜調整標准
高齡傾斜調整標准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去年高齡傾斜調整標准為: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今年70周歲以上的年齡單價下降了2元,超過70歲的退休人員高齡傾斜部分會少漲一些,比如80歲高齡傾斜少漲20元。
舉例計算:
我們再來舉例計算內蒙古今年養老金調整時,能漲多少養老金。假設內蒙古的張爺爺去年11月年滿75歲,繳費年限35年,基礎養老金4600元。
那麼張爺爺定額調整45元,掛鉤養老金水平調整4600×1.6%=73.6元,掛鉤繳費年限調整15×0.5+15×1+5×2=32.5元,高齡傾斜調整30+5=35元。總的上漲了186.1元,漲幅4.05%,略高於總體4%的漲幅,上漲水平比較可觀。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捌』 內蒙20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內蒙古人社廳官網公布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從內蒙古公布的方案來看,仍是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步走的方式來進行。和去年相比,整體呈現為兩降一升一轉變,具體分別表現為:定額調整標准下降,高齡傾斜標准下降,掛鉤養老金水平調整比例提升,掛鉤繳費年限調整方式轉變。我們具體來看各調整標准如何?
第一,定額調整標准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去年定額調整標准較高,達到56元,今年下降了11元,可以說是直接砍了一刀。
第二,掛鉤調整標准
內蒙古今年分別掛鉤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調整。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標准為: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去年掛鉤養老金調整比例是1.4%,今年提升了0.2個百分點,強化了「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按照繳費年限調整標准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法規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去年掛鉤繳費年限是採取統一單價上調,標准為1元每年,最低按15年調整。今年採取分段調整,給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多漲,特別是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退休人員會比去年上漲更多,強化了「多繳多得」。第三,傾斜調整標准
高齡傾斜調整標准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去年高齡傾斜調整標准為: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今年70周歲以上的年齡單價下降了2元,超過70歲的退休人員高齡傾斜部分會少漲一些,比如80歲高齡傾斜少漲20元。
舉例計算:
我們再來舉例計算內蒙古今年養老金調整時,能漲多少養老金。假設內蒙古的張爺爺去年11月年滿75歲,繳費年限35年,基礎養老金4600元。
那麼張爺爺定額調整45元,掛鉤養老金水平調整4600×1.6%=73.6元,掛鉤繳費年限調整15×0.5+15×1+5×2=32.5元,高齡傾斜調整30+5=35元。總的上漲了186.1元,漲幅4.05%,略高於總體4%的漲幅,上漲水平比較可觀。
『玖』 內蒙古2022年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確了內蒙古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調整標准、執行時間等內容。一起來看↓↓
內蒙古自治區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內人社發〔2022〕53號
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中央駐自治區各機關事業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現就我區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的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6%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以列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准)。
(三)按照繳費年限調整。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每有一年增加1元;31年及以上部分,每有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包括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含按有關規定折算的工齡)。此項調整不足7.5元的,按照7.5元調整。
(四)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1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照上述標准調整養老金後,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執行時間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
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拾』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雙軌制並軌改革歷程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雙軌制並軌改革歷程
經過2008年至2014年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將在今年有望並軌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雙軌制。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
2009年1月,人社部公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對這項改革路徑給出勾畫,但並沒有明確改革後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只籠統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沒有具體細節和收入彌補措施。由於相關人員退休待遇水平會大幅下降,因此阻力較大,所以配套政策始終未出台,並軌也未實際啟動。
2012年3月,雙軌制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
2013年8月,原人力社保部副部長胡曉義明確養老保險制度最終將走向統一,目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雙軌制”將並軌,在多年前對事業單位先行“動刀”之後,開始傳遞出機關、事業單位有關養老金的改革要“一勺燴”的信號。
2014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2014年工作總體部署”中明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與職工養老保險的銜接辦法,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鼓勵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和商業保險”。
此後,關於養老金並軌,在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工作部署中,讓國民看到了養老金雙軌制有望在今年並軌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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