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54歲怎麼買養老保險
購買養老保險的要去當地的社保局購買就可以了。到達退休年齡,不夠社保繳納年限,可以進行補繳。
㈡ 54歲還可以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五十四歲開始交社保是可以的,可以一次補齊,之後申請養老金,只是比正常退休年齡有延遲。在繳納社保之後可以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但養老保險的養老金需要達到繳費年限才可以領取。如果在到達退休年齡後養老年限未交齊或者養老保險不足十五年,需要繼續逐月或逐年繳費,可一次性退還養老金或一次性補繳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54歲女性還能不能買社保
法律分析:54歲是可以繳納社保的,繳納社保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到退休年齡沒有交夠15年,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㈣ 54年出生可以領到養老高嶺保險
繳納養老金保險滿15年可以領。
按照規定,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齡到了,交滿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54年如果有單位養老金那就可以直接領取,如年輕時沒有單位繳納社保,那就必須自己繳滿15年放可領取。
㈤ 54歲還能買社保嗎
54歲開始交社保是可以的,在繳納社保之後可以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但養老保險的養老金需要達到繳費年限才可以領取。如果在到達退休年齡後養老年限未交齊,可一次性退還養老金或一次性補繳養老金。
㈥ 五十四歲可以交養老保險嗎
54歲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在60歲退休時沒有繳滿15年的情況下,可以直接補繳至15年,然後顯示養老保險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㈦ 1954年六十歲退休是哪一年
2014。
1954+60=2014。
1954年出生的退休人員,在2022年養老金調整中優勢:
1、到現在為止,1954年出生的退休人員已經68歲,還達不到很多地方對於養老金適當傾斜的年齡條件,也不符合大多數地方享受高齡老人補貼的標准,還屬於老年人中的年輕人。在養老金計算中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個人賬戶總額除以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2、個人賬戶養老金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是按照城鎮人均壽命來測算的,按照男性60歲辦理退休,計發月數為139個月來推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摺合為年就是11.58年,60歲退休的男性人員,實際上到71.58歲個人賬戶養老金就領取完了,需要由統籌基金賬戶來繼續支付,也就是這個時候的城鎮人均壽命是按照71.58歲來計算的。
3、從女性的年齡來計算,50歲退休的主要是生產一線的職工,大部分人從事的是體力勞動,按照計發月數195個月來計算,計算出來的平均年齡是66.25歲左右,這和從事體力勞動的平均年齡是基本吻合的;55歲退休的主要是幹部和管理技術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是170個月,也就是14.16年,這樣計算的平均年齡是69.16歲。
4、1954年出生的退休人員,由於年齡還不到70周歲,在大多數地方還無法享受到適當傾斜的政策調整,只有在上海等少數地方,適當傾斜的年齡男性是65歲,女性是60歲,每月可以增加20元的養老金,但全國大多數地方起點年齡是70周歲,也就是只有70周歲的人才能享受適當傾斜的優惠政策。
5、1954年出生的人在養老金調整中的第二個優勢是掛鉤調整的基數更高。在養老金掛鉤調整時是和本人的繳費年限、養老金基數雙掛鉤的。比如2021年山西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規定,繼續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比例掛鉤調整。與養老金掛鉤的部分,是以本人的養老金為基數按照1.2%的比例增加養老金;和繳費年限掛鉤的部分,是每一年繳費年限增加2元的養老金。1954年出生的人,由於經過了多年的養老金調整,養老金的基數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所以在掛鉤調整中佔有一定的優勢。
㈧ 54歲還能交養老
法律分析:可以繳,但須按月繳費至滿15年後,才能辦理退休.也就是說你現在參保不間斷繳費,要到69歲時才能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㈨ 2022年養老金調整,1951年以前出生的人群,能多增加養老金嗎
1954年出世的人群,到今年2022年才行,應該是68歲左右。這樣的一個年齡層,事實上還是挺的尷尬,因為在大部分地域這是無法獲得歪斜的高齡調節工資待遇。由於全國各地絕大部分地域,大齡歪斜調節的起始年齡界限是70周歲以上,我們都知道你在今年的僅有68歲,還不具備大齡歪斜調節的待遇。我們還需要再等2~3年左右的時間,才可以獲得歪斜調節。
大齡歪斜調節僅有少數地域採用做到大齡年紀門坎統一一個調節規范,例如福建在今年的對達到70周歲的退休職工統一上漲40元,其他地域多數是「越老越值錢」,一般採用遞進式給年紀越大的退休職工增漲越大,有的地區採用一歲一檔,有些五歲一檔,有些十歲一檔這些。所以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1951年前出生的人之中,越快出生的人,多漲的養老保險金越大。例如河北在今年的對70周歲以上漲20元,75周歲以上漲30元,80周歲以上漲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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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54歲還能買養老保險嗎
54歲還可以買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補交滿15年。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
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