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停薪留職期間的社保最新規定
一、辦理手續及程序是怎樣的?
(一)要求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單位批准。企業與批准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簽訂停薪留職合同,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
合同由雙方共同商定,其內容應當包括:停薪留職的期限(不超過3年)、停薪留職期間工資和勞保福利待遇的處理、工齡計算以及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等。
職工停薪留職後自謀職業的。如發生正常或意外傷亡事故的,一律作為非因工處理。其撫恤費用原單位按有關規定發給。
(五)職工在停薪留職合同期滿要求繼續停薪留職的,應在合同期滿前向原單位申請,經批准後續訂停薪留職合同;如在合同期滿後又未辦續訂手續的,15天內不回原單位報到的,原單位可以除名。
(六)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被司法機關送去勞動教養、被判刑的,原單位可以按辭退或開除處理。
三、停薪留職期間需要繳納社保嗎?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停薪留職期間保留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並繳納社會保險。辦理第一年,應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自第二年起按雙方協議約定的繳費工資基數以及各自負擔的數額繳納社會保險。
B. 養老金停發後工資如何恢復
養老金停發後,退休人員可以通過進行資格認證來恢復。退休人員每年都要按照規定完成資格人格,證明本人仍然健在;如果未完成資格認證的,則養老金會停發,而退休人員繼續認證即可恢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C. 退休工資停發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勞動者符合退休條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勞動者就退休後的養老保險金發放存在疑問的,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了解,確定詳細的問題所在,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其原因可是未進行領取資格認證、政府無法聯系或失蹤超過半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工作單位遠,不適合上班,向單位請長假單位停發工資還要負責個人繳納養老保險嗎
那像你這種情況的話,應該是需要自己負責繳納養老保險的。可能你也沒有打算在那個單位上班了,那還要求單位給你支付養老保險,也是有些不合理的,所以說自己支付一段時間了,再找其他工作的時候轉到其他單位去。
E. 停薪留職期間保險怎麼上繳
職工下崗、停薪留職後,企業和個人必須按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在失業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也不計算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由社會保險機構予以保留,個人帳戶儲存額照常計息。再就業後,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可合並計算。失業期間達到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其檔案保存單位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級勞動部門批准後,予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F. 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的社保如何繳納
根據勞動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養老保險應該在員工的勞動關系所在地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其中應當由個人承擔的部分也由單位統一扣繳。由於停薪留職員工的勞動關系仍然保留在原單位,所以應該由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當然,停薪留職是中國改革中出現的過渡性行為,隨著勞動用工制度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的深入改革,停薪留職的現象將會逐漸消失。
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按照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呢?具體的標准為:停薪留職一年的,按上年度本人實際月平均工資收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當年本地區的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停薪留職一年以上的,原月繳費工資低於本企業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滿一年後可按本企業的平均工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原繳費工資高於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仍按原繳費工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的職工也可以與單位約定,由自己承擔支付養老保險的全部費用,由單位代為辦理相關手續。當然,經企業批準的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限屆滿不願回原單位工作的,用人單位按其自動離職辦理手續,解除勞動關系。不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其檔案由原用人單位轉到其戶口所在地區縣勞動局。
G. 單位職工停薪留職養老保險應由誰交
如果沒有解除勞動關系,由單位繼續給你交,如果解除由你本人續交,(參照第三條)所以你要特別留意停薪留職協議書相關規定(參照第二條)。
一、按照國家規定,職工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准,並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如果不是本人申請停薪留職,該企業要按違反勞動法來進行處罰。
二、停薪留職協議書的內容必須有:在停薪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保福利等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及其他費用;停薪留職期間按期繳納費用的職工可計算連續工齡;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前即未辦理復工手續,又未辦理辭職、調動手續的,企業待職工停薪留職期滿後可按自行離職處理,並發給離職證明書;停薪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商定。
三、如果和企業有勞動關系的話,企業就應該負責合同約定好的養老保險的交納工作,不能推給個人。如果勞動者離開了原單位,那麼他以前交納的養老保險依然有效,可以繼續交納。
四、根據勞動部頒發[1995]309號《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勞動部勞部發[1996]354號文件規定,原固定工中經批準的停薪留職人員,願意回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工作崗位,而職工又願意到其它單位工作並繼續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可以變更勞動關系的相關內容。不願意回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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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養老金暫停發放怎麼辦
養老金是有可能停止發放的,基本有以下兩種情況:人員失蹤,或者被判刑、勞動教養等違紀行為將被停止發放養老金。每年沒有按規定完成審核的退休人員也會被停止發放養老金。
養老金年審基本有以下三種情況:本人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退休證進行年審。由於本人在外地或其他因素不能到當地人力資源或社會保障局進行年審,可以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審核。這種審核方式要求原單位社保出職工與當地社保局職工與本人共同視頻完成審核。一些大事企業單位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由單位組織統一進行,由單位社保處或人力資源部到退休人員家中完成審核,經匯總之後統一像社保局上報。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I. 退休三個月單位已停發公資,而退休工資還沒領到就去世的,所交養老金怎麼算
這個問題可以到社保局去湘西的咨詢,我認為退休的三個月肯定還是要按標准給你發退休金的,但是在交的養老金里邊有個人賬戶的,根據繼承法可以繼承,國家給你交的那一份養老金,就作為國家財產,不再給你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