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亡賠償後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可以。
職工死亡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全部作為遺產,由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繼承。還需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出具所在單位證明,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2.提供「死亡證明」(由醫院或公安部門出具)3.提供收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收款人必須是死者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4、提供收款人銀行戶頭和帳號(農行開戶的個人結算賬戶)。
退休死亡人員的親屬到市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系科領取《城鎮離退休人員死亡登記表》,進行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貳』 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區別
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雖然沒有沖突,但是不允許一個人在兩個單位投保的,既然這個同事,屬於你單位的職工,就應該把養老保險轉移到你單位繼續繳納,同時參加工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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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工傷和養老保險怎麼報
養老保險的工傷保險按照以下程序報銷: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認定為工傷後,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
3、持鑒定結論、住院結算單及費用明細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門申請報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肆』 工傷死亡賠償後社保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工傷死亡賠償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無需賠償,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以下工傷保險待遇: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伍』 領取了工亡撫恤金還能再領取自己的職工養老金嗎
工亡撫恤金,是死亡職工的生前供養直系親屬,才可以領取的,就是依靠職工供養生活來源,如果辦理了養老保險,領取了養老金,就失去了供養條件,不再發給撫恤金,
『陸』 我工傷死亡了養老保險還能賠嗎
工傷職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公司無需賠付;但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保險待遇支付。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柒』 工亡撫恤金和養老保險
1、按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如有餘額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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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工亡撫恤金和養老金沖突嗎
法律分析:工傷死亡職工的遺屬按月發給的撫恤金,和領取養老金是沖突的。
法律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第三條 上條規定的人員,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如配偶本人有養老金不屬於供養范圍,沒撫恤金。
『玖』 工傷死亡養老保險怎麼退
法律分析: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 需要的手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到社會保險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拾』 工亡人員養老保險能退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