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徽省養老金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❷ 安徽養老金怎樣調
按照這幾年安徽省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2018年2019年這二年均是以5%左右調整總體水平。如2019年的:調整對象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調整繼續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 定額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 掛鉤部分 按本人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2元,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傾斜部分 按年令大小定加。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元月1日開始補發。2019年定額部分比2018年漲5元,其他一樣。今年情況怎樣,安徽省調整方案目前還未下達,具體按什麼標准調整和方式執行,是否部分變動,如有人預估測:定額為125,掛鉤每年2元,好處是企業: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不因基礎養老金,即本人養老金的大小與企業退休的因調整而差距拉大,只要定額一樣,工令一樣,無論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退的調整的就一樣。對於這些說法只能是個人預估猜測,具體能調整多少或漲多少,怎麼調?還沒有確切信息可提供。根據2019年安徽調整方案發布時間是7月10日,今年由於疫情影響,發布時間可能有所影響,或延遲發布,但估計不會太長。根據人社部要求,各地必須在5月31日前將調整方案報上去審批,因此,待上面下達到省發布審批方案的文件及調整方案想必不會太遲,也可能特事特辦。根據去年發布方案後,7月中下旬省各地市區人社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退休人員增補工資均已調整及時補發到位,並從元月1日開始執行補發。今年調整情況估計受疫情影響調整方案為中旬下,而方案公布後,具體補發及增補工資也就時間不會太久。近期雖又有人傳言,加多少多少的,有些縣人社局己看到今年調整方案,雲雲,這些我們不能當真,具體的安徽省2020養老金漲多少,怎樣調整?還必須依據安徽省人社廳2020年發布的退休人員調整方案文件為准,以正式發布的文件標准執行,個人參照計算。因此,現已到6月份了,時間不會太長,大家等等。
安徽養老金調整方案
今年,安徽省將全面建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在合肥市開展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合並實施試點,試點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進服務業從業人員、中小微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群體參加 社會 保險,基本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建成全民參保資料庫。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計劃在連續12年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今年再度增加養老金。去年是我省第12次上調養老金,對我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65元,並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向高齡人員傾斜,總體漲幅為6.5%左右。2016年也是我省第一次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待遇。2017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上漲幅度和調整方案目前還在制定當中。
按照我省今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這一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具體調整如下:
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外,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至74周歲、75至79周歲、80至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
據悉,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按此標准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准);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和160元。
安徽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今日發布,從2021年1月1日起進行補發,預計7月1日之前發放到位,我們來了解一下安徽省養老金今年是怎樣調整的。
應該說2021年安徽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和去年還是有一定變化的,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了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的區別,採用統一標准進行增長,增長比例為以去年平均基礎養老金為基數上升4.5%,按照這樣的調整思路,原來平均養老金基數較低的企業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養老金並規帶來的紅利,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起統籌發放。
2021年安徽省養老金調整方案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第1部分為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長35元,較去年下降10元。
第2部分為掛鉤調整,其中掛鉤養老金交費年限單價為2元,掛鉤上年末個人基礎養老金比例為1%。
第3部分為傾斜調整,這部分的變化是最大的,和去年相比取消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差別,補貼額度也有所提高。具體方案是:
截止去年年底,對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10元,對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20元,對年滿9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50元。
另外,重點來了,對於在2020年已經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前面的傾斜調整辦法調整之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和390元的統一補齊到上述標准。
這就是安徽省2021年養老金調整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將惠及安徽省369萬退休人員,提現了國家對老年人的關愛,大家可以根據方案看看自己漲了多少錢?增長比例是多少?歡迎在評論區進行分享。
安徽的369萬行、事、企業退休人員二零二一年增長養老金的細則巳公布:本人按三項(35元十82元十33元二)150元。我在想:我們369萬人停一年不加,生話上影響不了什麼,把這筆資金增加到二零零六年已滿六十歲的老農身上,使他、她們的基礎養老金翻倍,也許他們的幸福感受比我們強!只是本人看法,持不同意見者,本人虛心接受。
❸ 安徽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安徽省最新的養老金上調方案為: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法律依據】:《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
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掛鉤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0%(見角進元)。
3.傾斜部分。
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高齡傾斜標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❹ 合肥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保障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和《安徽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含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和郊區)的各類城鎮企業及其所有職工(含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城鎮個體勞動。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全市實行統一政策、統一繳費費率、統一待遇標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收實行分級負責、分級核算、統一管理。第四條合肥市勞動局主管本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合肥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三縣和郊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負責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具體業務。
財政、審計、銀行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職工養老保險工作。第五條企業和職工必須依法履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義務;職工退休後享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第六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撥付實行全額劃轉。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發生入不敷出時,由同級財政給予支持。第七條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在職工本人工資收入中按月代為扣繳。第八條企業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繳費工資之和為基數定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終按當年實際發生數結算,多退少補。到2000年,全市企業繳費費率統一為20 %;1998年,各企業按照24%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999年降低到第九條職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定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終按當年實際發生數結算,多退少補。1998年1月1日起,職工按4%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每2年提高1%,達到8%
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職工繳費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之和計算。第十條個體勞動者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暫按16%的費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逐步過渡到統一費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基金第十一條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所)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准GB11643-89),為參加養老保險的每個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同時發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第十二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按本人繳費工資的11%記帳,包括:
(一)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劃轉記入部分。1998年1月1日起劃轉職工繳費工資的7%,以後隨職工個人繳費每上升1%,劃轉部分下降1%,最終到3%;
(三)上述兩項的利息。
職工1996、1997年度的個人帳戶儲存額與統一制度後的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並計算。第十三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的計息率,按省勞動廳報經省政府批准公布後的標准執行。第十四條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所)對職工個人帳戶記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每年結算一次,並向職工發放個人帳戶對帳單,由企業負責與職工核實,載入《職工養老保險手第十五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只能用於本人退休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支付,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提前支取。第十六條職工因中斷工作停止繳費的,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中斷工作前後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以累計計算,不間斷計息。第十七條統一制度後職工在統籌范圍內調動工作,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跨統籌范圍調動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隨同轉移。第十八條職工在職或退休後死亡,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未領取或未領完的,屬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可依法繼承;由企業繳費劃轉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本息部分歸入社會統籌基金。第十九條職工未達到退休年齡去境外定居的,其個人帳戶內屬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❺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維護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利益,保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財政部、勞動部等四部委印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暫行規定》(財社字〔1998〕6號)和省政府印發的《安徽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皖政〔1997〕63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由企業和職工個人按繳費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為保障企業職工離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而籌集的專項基金。第三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逐步納入社會保障預算管理。在國家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建立以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單獨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第四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包括基金徵集、存儲、支付、管理和監督等環節。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用帳戶第五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存入國有商業銀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經協商後,原則上在同一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以下三個專用帳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國庫劃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暫存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解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或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
3、暫存該帳戶及支出帳戶的利息收入;
4、暫存財政補貼收入;
5、暫存其它收入;
6、向「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全額劃撥該帳戶的所有資金。
(二)財政部門開設「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入戶劃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接受國債到期本息及該帳戶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3、劃撥購買國家債券資金;
4、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用款計劃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出帳戶撥付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帳戶」,該帳戶的主要用途是:
1、接受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撥入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2、暫存1至2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費用;
3、暫存銀行支付該帳戶資金的利息收入並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戶劃轉該帳戶的利息收入;
4、支付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金;
5、支付銀行手續費等與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其它必要支出;
6、上解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或下撥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集第六條 我省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其職工,外商投資企業及其中方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本人及其僱工、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均屬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集對象,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均由地稅部門全額徵收。第七條 地稅部門徵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具體程序是: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按照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各地(市)統一費率,向地稅部門提供徵集對象繳費的基本數據並報財政部門。
(二)地稅部門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數據(個人部分由企業代繳),向徵集對象徵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徵集對象應於每月10日前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銀行根據稅務部門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款專用票據從企業銀行帳戶中劃繳國庫;逾期未繳的,由主管地稅機關向企業開戶銀行開具扣款通知書,銀行根據稅務部門的扣款通知書和繳款書從企業銀行帳戶中強行直接劃轉。對個體勞動者等徵集對象用現金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主管地稅機關應及時、足額繳入國庫。
(四)銀行根據地稅部門開出的繳款書將徵集對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劃入國庫;國庫收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繳款書,應及時入庫,並於當日將養老保險基金繳款書有關聯次分別反饋給地稅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各一聯。
(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收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徵收管理法》執行。具體徵收辦法由省地稅局另行制定。
❻ 安徽社保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❼ 2021年安徽省養老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按照國家要求,安徽省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35元。掛鉤調整部分,實行與繳費年限和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雙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同時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為進一步體現對高齡退休人員的關懷,今年對我省高齡傾斜辦法調整完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對2020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補齊至上述標准。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❽ 安徽省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1、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情況,安徽適時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准供城鄉居民選擇。將全省繳費檔次標准統一調整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個檔次。對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市、縣(市、區)政府可繼續保留100元最低繳費檔次標准。
2、同時,當地建立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將繳費補貼最低標准調整為:繳費200元補貼40元,繳費300元補貼50元,繳費400元補貼60元,繳費500元補貼70元,繳費600元補貼80元,繳費700元補貼90元,繳費800元補貼100元,繳費900元補貼110元,繳費1000元補貼120元,繳費1500元補貼150元,繳費2000元及以上的補貼200元。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的不享受繳費補貼。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提高繳費補助,鼓勵其他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加大資助。
法律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第四條 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和標准。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政府補貼分為基礎養老金補貼和繳費補貼兩部分。1. 基礎養老金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貼;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含市、區,下同)政府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省政府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補貼標准,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訂。2. 繳費補貼。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准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省級財政目前承擔20元,其餘部分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承擔比例由各市確定。有條件的市、縣可在省里規定統一補貼標準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補貼,具體標准和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負擔。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後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並發症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准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並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❾ 安徽養老金上調細則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批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以我省退休人員2021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
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經批准,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下同,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
調整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定額部分、掛鉤部分和傾斜部分。1.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9元。2.掛鉤部分。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掛鉤。繳費年限在15年以內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掛鉤調整部分見分進元。3.傾斜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8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對2021年到達70周歲、75周歲、80周歲、85周歲的退休人員,按照上述辦法傾斜調整後,累計享受高齡傾斜部分低於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補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對本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資金給予一定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加強宣傳,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各地要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7月31日前將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不得發生拖欠。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將納入對各地政府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考核;地方自行出台政策導致基金減少增支問題,核實後按有關規定處理。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