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轉移養老保險證明怎麼寫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對的,需要身份證,社保交納內憑證,分別向2地社保局容申請轉接續函。
是這樣的,現目前政策只能轉移養老保險,而醫保只能在參保地使用。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預計今年7月,國家將施行醫保的異地轉移了。
國家政策,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不允許退保,只能轉移關系。
所有手續需要45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
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的12%,其金額是單位交納金額的60%;
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⑵ 一次性養老保險費轉移出具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證明怎麼寫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總體運行平穩,較好地保障了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導致部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存在困難。為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於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地問題。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暫行辦法》第六條和第十二條執行,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一地(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累計繳費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實際繳費年限和計算在本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其中,曾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當時工作地的視同繳費年限;在多地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分別計算為各地的視同繳費年限。
二、關於繳費信息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由於各地政策或建立個人賬戶時間不一致等客觀原因,參保人員在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出地無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無法在轉入地計發待遇的,轉入地應根據轉出地提供的繳費時間記錄,結合檔案記載將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
三、關於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管理。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地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前應繳未繳的養老保險費的,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性質不予改變,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按照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規定全額轉移。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四、關於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轉移。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轉出地應向轉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系的相應文書。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六、關於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安置地後,安置地應為其辦理登記手續並接續養老保險關系,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年限計算為安置地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退役軍人跨省流動就業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間的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轉出地應按11%計算轉移資金,並相應調整個人賬戶記錄,所需資金從統籌基金中列支。
七、關於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處理。城鎮企業成建制跨省轉移,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在省級政府主導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建制轉移,可根據兩省協商,妥善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八、關於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歸集責任。跨省流動就業人員未在戶籍地參保,但按國家規定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待遇領取地為戶籍地的,戶籍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參保人員辦理登記手續並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將各地的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戶籍地,並核發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九、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87號)、《關於印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70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函》(人社廳函〔2013〕250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參保人員已經按照原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再予以調整。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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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養老保險從另一個公司轉入一個公司的證明格式怎麼寫
養老保險關系轉往外省應提供哪些資料?如何辦理?職工的養老保險關系需轉往外省,企業經辦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到其單位投保的市養老保險管理分中心(企業科)即時辦理轉出手續。1、外地社保機構出具接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商調函》;2、接收單位的用工合同或用工證明;3、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原藉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4、單位公章;5、辦理轉出程序:經分中心審核後,在微機中做變動處理,並列印五份轉移單、一份職工個人繳費明細、一份個人賬戶記錄表,然後由企業經辦人員或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及商調函復印件到市中心業務處辦理轉移手續。註:《商調函》應含以下內容:轉入地社保機構名稱;轉入地社保機構開戶銀行;轉入地社保機構銀行帳號;轉入地社保機構郵政編碼;轉入地社保機構聯系電話。檔案可以委託當地人才中心管理,但是要收費的。也可以由新單位出具介紹信到原單位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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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公司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怎麼寫
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繳納證明,尤其在轉移您的養老保險賬戶時尤其重要,那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應該怎樣開具?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開具相關規定是什麼?小編給您搜集了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相關政策法規,希望能夠給您幫助。為做好企業年金備案工作,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企業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5號)要求,現就開具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凡企業提出申請要求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經辦機構應在接到申請後三天之內辦理完畢。
二、繳費證明.統一以經辦機構名義出具,各級經辦機構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出具證明時要認真核實參保企業的參保.登記和繳費情況,據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不得弄虛作假。
三、開具證明按照屬地歸口的原則辦理,經辦機構只對本級參保企業開具證明,不得越級和跨區開具。上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於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小編幫您摘抄了其中的部分內容,希望您能夠對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相關政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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