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從2014年開始,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多發」養老金
為何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單獨增發養老金,以北京市為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取消高級職稱人員傾斜政策
北京市自2001年開始,基本養老金調整已連續十多年向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比如2013年的養老金調整,在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高級政工師及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
而今年對於各地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一項要求,提出各地調整時應重點向低收入群體和高齡群體加以傾斜,並進行相對力度較大的調整。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取消了各地必須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再進行單獨的政策傾斜。
在今年北京市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當中,沒有單獨針對高級職稱人員設定傾斜政策,只是規定: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即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平。
對於這一政策調整,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過去國家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專門要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單獨進行政策傾斜,主要是為了解決一些歷史遺留問題。考慮到應該專門為這些退休早,具有高級職稱,且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較多人員單獨提高一定的養老待遇。同時過去由於體制等問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待遇卻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學生,參加工作和退休時間都相差無幾,也都具有高級職稱,但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其待遇和從企業退休者還有一定差異。
近年來,情況有所變化。養老金調整政策已經連續數年向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進行傾斜,而這些人員同時還能享受到其他普調和面向高齡人群等調整政策,這些退休較早、當初待遇相對較低的高級職稱人員,現階段退休待遇已經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來在企業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都進入了企業中高層崗位,或者成為企業領導層成員,甚至拿著幾十萬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時,其繳費水平也都相對較高,一些人在按繳費基數上限繳費,退休後待遇自然不低。
因此,截止2015年,全國各省市基本都取消了企業退休高級技術人員調整養老金的增發政策,上海市也不例外,所以,不會再增發這類人員的養老金。
Ⅱ 上海高級職稱退休補貼怎麼辦理
辦理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退休補貼要求規定:
1、退休後養老保險不能轉移,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可以辦理轉移。但職工已經退休,已經確認養老金的領取和領取標准,就無法再進行養老保險轉移了,但可以通過金融系統實現養老金異地支付。
2、個人繳費滿15年後不繼續繳費,退休時會直接影響到個人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個人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Ⅲ 聽說今年上海取消了退休後高級職稱的補貼,有這事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5〕28號
四、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的政策。改革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在職時給予一次性獎勵,退休時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獎勵所需資金不得從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於改革前已獲得此類榮譽稱號的工作人員,本人退休時給予一次性退休補貼並支付給本人,資金從原渠道列支。退休補貼標准由各省(區、市)根據平衡銜接的原則予以確定。符合原有加發退休費情況的其他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處理。
Ⅳ 關於上海補充養老金的問題
補充養老保險來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源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為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為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員工的養老待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老待遇的養老保險。由於補充養老保險的特點,因此其是否繳納、繳納比例都比較靈活,可以由單位根據自身效益決定,根據不同的比例要求報有關部門備案或者批准即可。
所以,你單位的解釋說什麼平均工資的3倍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明明是單位不願繳納。不過補充養老保險不屬強迫性繳納,單位不願繳你也沒有辦法,繳多少也是由單位決定的。
Ⅳ 上海今年是否繼續執行企業退休高工專加養老金政策
肯定不會執行的,已經出台養老金調整政策的各省市都沒有這一條,只是個別省市規定了具備有高級職稱資格的退休人員,如果養老金低於某一標准,可以補足到某一標准。
Ⅵ 有高級技術職稱的退休職工是怎麼補貼
(一)國家層面對於高級職稱人員的退休待遇政策為了充分發揮高級專家的作用,鼓勵專業技術人才為國家和企業多作貢獻,國家制定了很多激勵措施。比如:在《關於高級專家離休退休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中,明確提出了對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經有關部門批准,其退休費標准可以酌情提高5%至15%。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同時,2005年至2013年,國家在調整養老金時,連續9年對企業退休高級職稱予以專門傾斜照顧。
Ⅶ 請教關於高級職稱退休的「專加」養老金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關於本市企業1996年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待遇若干問題的規定
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根據《關於本市企業1996年以後離退休職工計發養老金的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規定:1996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手續高級專家、1995年底以前評上勞動模範及其他按原國家規定退休後可提高退休待遇的人員按《實施辦法》計發養老金後,還可分別享受不等額度的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現對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關於高級專家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條件及審核程序。
(一)關於高級專家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條件:
1、凡經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退休時聘用在相應職務崗位滿一年以上,或獲得高級專家職稱後在相應職務崗位上聘期累計滿二年及以上的高級專家(下稱高級專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7500元。
(1)國家自然科技獎、發明獎的特等、一、二等獎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學術帶頭人或發明者);
(2)全國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獲得者;全國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國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獲得者;
(3)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兩次以上獲得者。
2、高級專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1)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的三等獎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學術帶頭人或發明者);
(2)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二等獎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學術帶頭人或發明者);
(3)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獲得者;
(4)在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優良成績,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A、經批准獲取政府特殊津貼證書並按月享受政府特殊津貼者;
B、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獎的三等獎兩次以上獲得者;
C、區、縣、局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一等獎兩次以上獲得者;
D、有特殊貢獻者。
3、高級專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2500元。
(1)在本單位的生產、科技、管理等方面起了積極作用、做出成績者。
(2)獲得本市各部、委、辦、區、縣、局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稱號的。
(二)高級專家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審核程序1、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高級專家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審核程序為:
(1)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2500元的高級專家,由單位提出申請,各主管局,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提出意見,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下稱市社保局)認定;
(2)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一7500元的高級專家,由單位提出申請,各委、辦、局,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提出意見,報市社保局認定;
(3)無歸口部、委、辦、局的單位中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高級專家,由單位提出申請,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提出意見,報市社保局批准。
2、單位在報送各委、辦、局,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時需附以下材料:
(1)單位填寫的《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
(2)高級專家資格證書原件;
(3)有關得獎證書、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證書、政府特殊津貼證書原件;
(4)做出成績和特殊貢獻的綜合報告及證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二、關於獲得英雄模範稱號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條件及審核程序。
(一)獲得英雄模範稱號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條件:
1、凡在1995年底前獲得全國、本市(省)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人員和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二、三級戰斗英雄稱號、特等功、一等功稱號的轉業、復退軍人以及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的人員(下稱英雄、模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按本市當年規定的勞動模範獎勵標準的3倍發給一次性補充養老金。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二次以上(包括二次)或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四次以上(包括四次)的;
(2)中央軍委、國防部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以及軍以上單位授予特級和一級英雄稱號的轉業、復退軍人。
2、英雄、模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按本市當年規定的勞動模範獎勵標準的2倍發給一次性補充養老金。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並有特出貢獻或獲得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三次的;
(2)軍以上單位授予二級、三級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退軍人。
3、英雄、模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退休時可按本市當年規定的勞動模範獎勵標准發給一次性補充養老金。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或獲得中央各部和本市(省)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二次的(一次的一般不享受,有特出貢獻的也可享受);
(2)軍以上單位授予特等功、一等功稱號二次的轉業、復退軍人。
(二)獲得英雄、模範稱號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審核程序
1、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英雄、模範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審批程序為:
(1)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英雄、模範職工,由單位提出申請,各主管局提出意見,區、縣中心審核,報市社保局批准。
(2)無歸口主管局(集團公司)的單位中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英雄、模範職工,由單位提出申請,區、縣中心審核,報市社保局批准。
2、單位在報送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時需附以下材料:
(1)單位填寫的《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
(2)榮譽證書原件;
(3)特殊貢獻的有關證明材料;
(4)其它需提供的資料。
三、關於實行計劃生育等按原國家和本市規定退休時可提高退休待遇的其他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政策規定及審核程序。
(一)實行計劃生育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政策規定:
1、凡符合《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職工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2300元。
2、凡婚後無子女或者領取《獨生子女證》後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且均未收養孩子的夫妻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4600元。
(二)實行計劃生育等按原國家和本市規定退休時可提高退休待遇的其他人員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審核程序1、凡符合計劃生育等其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時,由單位提出申請,區、縣中心審核,報市社保局批准。
2、單位在報送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時需附以下材料:
(1)單位填寫的《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
(2)《享受退休後計劃生育獎勵待遇證明》;
(3)其它需提供的資料。
四、關於從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溫特殊崗位的人員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的條件及審核程序。
(一)凡1992年底前已從事的有毒有害、井下、高溫特殊崗位工作累計年限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提前退休條件的職工,按原國家規定比例折算的工作年限不滿7年的,發給一次性補充養老金3000元;滿7年及其以上的,發給4000元;
(二)符合享受一次性補充養老金待遇的從事有毒有害、井下、高溫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由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從事特殊崗位工作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及出示其它需提供的資料,經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審核後報市社保局批准。
五、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應按月將以上材料復印件和在《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從事特殊崗位工作職工領取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請表》原件中的意見及匯總表報市社保局,並自市社保局批准認定之月起按規定發放一次性補充養老金。
六、本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執行。
上海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一日
Ⅷ 上海市 高級職稱 退休養老金政策
1.上海市退休養老金政策
(一)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繳納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特殊工種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累計不滿上述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
1、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後退休,且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被保險人,退休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綜合性補貼、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2)、個人帳戶養老金:本人帳戶儲存額的1/120;
(3)、綜合性補貼:125元;
(4)、過渡性養老金:
a=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b=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
c=職工97年底前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a×b×c×1%
職工本人平均點工資的計算方公式:
N=年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 M=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業和職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
2.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基礎養老金 按 2009 年職工平均水平(3566 元)為基數,按其工令(繳費年限) 計算,工令每滿 1 年為 1%;
二、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規定的計發月數(按規定的退休年齡計算) ;
三、過渡性養老金 個人「虛賬實記」中的金額及其利息÷120;
四、新老計算辦法的差額 新辦法與老辦法相比後,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 180 元內的, 全部計發,超出 180 元部分的,只能發超出部分的 80%。
五、當年退休調整增資 參照滬人社養發(2010)04 號文件,按退休職工增資辦法, 計算(先增 90 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 1 年增加 1 元/月,然後,再增加 30 元(企 業職工)。 ) 下面,舉二個例子加以說明:
案例一:胡某某,1979 年 2 月參加工作,由於從事特殊工種滿 10 年,於 2010 年 7 月 辦理退休手續(特殊工種 55 周歲提前退休) ,其工作年限(工令)計算為 31 年 06 月,按上 述規定計算退休金如下:
1、 基礎養老金:1123。3 元 第 2 頁 共 3 頁 具體計算: 2009 年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3566 元, 按其工令 31 年 06 月計算為: 3566 元×31。5%(31 年 06 月換算)=1123。3 元(見分進角) 。
2、 個人帳戶養老金:455。9 元 具體計算:1993 年 1 月至退休前的個人養老帳戶總額為 77496 元,按 55 周歲退休,規 定計發月是 170 個月,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為:77496 元÷170 月=455。9 元(見分進角) 。
3、 過渡性養老金:538。3 元 具體算計:1993 年以前的工令,折算為「虛賬實記」的金額與利息為 64596 元,過渡 性養老金計算為:64596 元÷120 月=538。3 元。
4、 上述三項累加為 2117。5 元,原老辦法計算為 1945 元,超過 172。5 元,低於 180 元,因此,2117。5 元全額計發。
5、 根據 2010 年退休職工增加工資規定,可增資 151 元(基礎 90 元,工令 31 元,企 業職工 30 元) 。
6、 因此,胡某某 2010 年 8 月起的退休養老金是 2268。5 元(2117。5 元+151 元) 。
案例二:章某某,1966 年 6 月參加工作,於 2010 年 8 月辦理退休手續(60 周歲到年齡 退休) ,其工作年限(工令)計算為 44 年 03 月,按上述規定計算退休金如下:
1、基礎養老金:1578 元 具體計算: 2009 年上海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 3566 元, 按其工令 44 年 03 月計算為: 3566 元×44。25%(44 年 03 月換算)=1578 元(見分進角) 。
2、個人帳戶養老金:585。3 元 具體計算:1993 年 1 月至退休前的個人養老帳戶總額為 77496 元,按 60 周歲退休,規 定計發月是 139 個月,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為:81352 元÷139 月=585。3 元(見分進角) 。
3、 過渡性養老金:768。3 元 具體算計:1993 年以前的工令,折算為「虛賬實記」的金額與利息為 92193 元,過渡 性養老金計算為:92193 元÷120 月=768。3 元。
4、 由於上述三項累加為 2931。6 元,原老辦法計算為 1975 元,新辦法比老辦法要超 過 956。6 元。按 2010 年規定,對高於 180 元,先發 180 元,超過 180 元的部分發 80%, 即先發 180 元,然後將 776。6 元(956。6 元—180 元)發 80%,計 621。3 元(776。6 元 ×80%) ,因此,超過部分實際計發是 801。3 元(180 元+621。3 元) ,與 956。6 元相比, 扣發 155。3 元。所以,最後計發數是 2776。3 元(2931。6 元—155。3 元) 。
5、 根據 2010 年退休職工增加工資規定,可增資 164 元(基礎 90 元,工令 44 元,企 業職工 30 元) 。 6、 因此,章某某 2010 年 9 月起的退休養老金是 2940。3 元(2776。3 元+164 元) 。
Ⅸ 養老金一次性補繳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相信這句話很多人都不陌生,現在我國各地區對於這一政策也會有不同的規定。那麼,在新的一年關於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最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呢?
拓展資料: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人群
1.靈活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停止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2.老固定勞動合同工,包括長期臨時工在計劃中,臨時工在城市戶籍,以及那些沒有參保或者停止繳費的,可以補養老保險。
3.被開除、未經公共服務被釋放、出名的人,未參保或者中斷繳費的,可以補足社會養老保險。
如果你屬於上面提到的某一種人群,那麼你就有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資格。所以當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的還沒有達到一定年限的時候也不必太過於擔心,只要後面補繳完,我們的養老保障依然是存在的。
Ⅹ 上海事業單位正高退休社保
上海市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一、調整時間和對象
自2016年1月1日起,對本市2015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約415.8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企業約365.8萬人,機關事業單位約50萬人。
二、調整水平
根據國家關於總體調整水平按6.5%左右確定的原則,本市2016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水平擬按照人均每月約251元確定,增幅約6.9%,其中:企業人均約240元,增幅7.2%;機關事業單位人均約347元。增幅6.2%。
三、調整養老金的具體辦法
2016年調整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統一增加8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社保頻道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職務(職級)平均養老金掛鉤,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的4.5%增加。
(三)傾斜調整
1、高齡人員。一是對2015年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至69周歲,以及70--74周歲,75--79周歲,8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統一增加20元;二是按照到齡進檔補差的原則,對企業2015年內到齡人員,補貼養老金累計低於80元、100元、120元、140元的,按統一標准補差增加養老金。
2、特殊群體。一是對企業2015年當年退休和年滿70周歲的高級專家和高級技師、市級以上勞動模範、局級幹部「專加」養老金,其中:2015年當年退休的正高和局級幹部每人每月1500元、副高每人每月900元、高級技師和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每人每月600元;2015年當年內年滿70周歲的正高和局級幹部每人每月500元、副高每人每月300元、高級技師和市級以上勞動模範每人每月200元。二是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和原國民黨招商局駕船起義船員每人每月「專加」養老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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