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河南 養老保險 並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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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養老金並軌改革啟動,近4000萬公職人員將繳養老金。外媒稱,中國將實行養老金改革,數千萬端公家飯碗的公職人員將和企業職工領取同樣水平的養老金,還有一千多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受到下調影響,其養老由公家管變成社會管。
據報道,隨著包括陝西、吉林、青海、遼寧等26個省份陸續出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方案,這項改革進入啟動實施階段。目前,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約三倍左右,一旦並軌,將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同時,1500多萬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進行調整。
報道稱,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並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方案明確表示,中國將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而單位需繳納員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此《決定》一出,意味著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將從吃財政飯轉變為繳養老金,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養老。
報道稱,中國實行的一直是養老金「多軌制」,即不同群體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享受不同的養老待遇。盡管幾十年來政府對制度細則有過多次調整,城鄉之間、城市內部不同就業人群之間仍然存在巨大的養老待遇鴻溝。目前居住在中國農村的社會觀察人士田奇庄說:「我所知道的好多公職人員的退休金達到7000元,可是農民只有70元。」養老金並軌後,公職人員將和企業職工實行同樣的養老保險制度,這兩個群體的待遇差距也會隨之縮小。
根據方案,並軌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並軌前參加工作,方案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此外,養老金計算標准也由身份級別轉為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資料來源:南方財富網)
❷ 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並軌有何規定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版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權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施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
2015年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施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企業單位一樣,施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施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並軌,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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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養老社會保險制度並軌7月1日起實施
「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7月1日將正式執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明確了事業單位社保先行並軌的方向,但對詬病更大的公務員養老雙軌制仍無撼動,這不能不說是遺憾。
不過,相較於過去十幾年來政府工作報告屢次提及「要盡快研究和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卻沒有實質進展不同,此次《條例》的發布及執行,已經將養老金雙軌制的改革實質性地向前推進了一步。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黨委書記皮德海透露,今年就會拿出養老金雙軌制改革的方案。
與人們普遍認為「事業單位人員不繳納社會保險」不同,事業單位實際上也繳納社會保險,只不過,因事業單位又有全額撥款、差額撥款之分,人員有編制內和編制外之分,因此所繳納社保費比例及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因為一部分人不繳社會保險,便被大眾誤讀為所有事業單位均不參與社會保險了。
實際上,官方透露的數據顯示,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中,包含著2153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而目前,事業編制人員總共達3153萬。
編制內、外剪刀差擴大
小梅(化名)自2011年起任職於某縣文化局下屬單位,入職後的她發現,與同一職位的另外一名同事比,她不僅工資少一截,發一些福利時,人家有而她沒有,「後來一打聽,才明白那位同事有編制,而我是編制外人員。」
小梅當年是通過該縣文化局的招聘考試應聘進來的,同年與她一樣通過考試進入該事業單位的有30多個人,她一打聽,這30多人的待遇與單位里另外70多名編制內的同事均有較大的差異。
「以前我們還有福利獎金,一年有5000元左右,後來福利獎金被取消了,編制內的員工月工資普漲了400元,但我們這些編制外的員工,工資卻一點沒漲。如今,公務車改革把車補取消了,他們的工資又漲了一次,結果我們還是一點沒張,一消一漲,我們的收入只有編制內人員的一半左右了。」小梅覺得有些不公,「都說同工同酬,但實際上卻不是那麼回事兒。」
小梅提供的工資單顯示,她一個月拿到手的工資只有1287餘元,而她月供房貸就達到2000餘元。「好在老公的工資高些,否則我這點收入,連房貸也還不起。」小梅表示。
我們查閱小梅所在縣城的最低工資標准發現,自2013年3月1日起,該縣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執行的最低月工資標准分為三檔,分別為1380元、1220元、1080元。「我們基本是屬於收入最低的人群了。」小梅感嘆。
事業單位社保存身份差異
事業單位從業人員被區分為編制內和編制外,這不僅不是小梅所在縣城的個別現象,而是普遍存在的現象。
我們獲得的《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就明確地將參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對象分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經市、區人事部門批准實行全員聘用制並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經市、區人事部門鑒證聘用並經相應人事部門批准,與編制內工作人員執行同一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等。
我們注意到,合肥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兩個部分,這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相似,但在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上,則又詳細分類為四種情況: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機關合同制工人,單位為33%,個人為3%;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單位為31%,個人為3%;市勞動保障、人事部門管理的勞務人才中介機構(含教育人才市場)符合條件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事代理人員,繳費費率為34%(包含單位繳費部分31%和個人繳費部分3%,其中3%記入個人賬戶);參保單位實行整體人事代理的,執行單位參保費率,即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機關合同制工人,單位費率為33%,差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單位費率為31%,個人繳費費率為3%。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但編制外人員卻沒有具體數據。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1月24日在2013年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全國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推行率已達95%。
2013年10月25日,時任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的尹成基曾透露,近些年,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上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當中,包含著2153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就是說一些地方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
只繳三險不如企業
「雖然我們是事業單位,但我們也繳納社會保險啊。」5月23日小梅向我們透露,「單位給我們繳納三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編制內人員也是如此。」
據小梅介紹,其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單位給繳工資收入的18%,個人繳納8%。醫療保險方面,單位繳納7%,個人繳納2%。工傷保險自己不用繳納。
我們了解到,目前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單位20%、個人為8%,醫療保險單位為10%、個人為2%,工傷保險個人不須繳納。只從這三項上來看,小梅所在的事業單位採取了與企業類似的繳納比例。
不過,小梅表示,單位並沒有為她繳納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而「生育保險是我最迫切需要的,因為計劃要生育小孩了,沒有生育保險,意味著我自己要全部負擔。對於工資只有1287元的我來說,這是不能承受之重」。
在小梅看來,像她這樣雖然在事業單位工作卻無事業單位編制的從業人員,就像被邊緣化了的人,既不能像企業職工一樣可以享受「五險一金(指住房公積金)」的保障,更不會有在編人員漲工資等各種待遇。「單位不給繳納公積金,我們買房除了向親戚朋友借外,只能辦理商業貸款。我們這類人,應該說是最虧的了。」小梅稱。
對於即將於7月1日執行的事業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小梅表示,還需再觀望觀望,因為沒有具體執行的細則,誰都說不好怎麼辦理。
清華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的觀點也是如此:「這是個大框架,還需要細則出台,而最大的問題是,事業單位並軌後,前期未繳費年份欠下的賬,應該怎麼辦?錢從哪裡來?」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教授也認為,新政的出台並不會使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今年7月同步參加社會保險。他介紹,主要因素之一就是《條例》並未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舉措,以及各類事業單位如何讓其工作人員參保的細致步驟。褚福靈認為,雖然新政使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向更加明確,對並軌工作的開展有完善規范的意義,但並軌尚需一系列配套實施文件的出台。不過新政還是會對加快推進養老金雙軌制的並軌,具有積極的促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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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養老金並軌的解決方案
「我們各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社會保險方面的制度漏洞太多,如果我們不把這些制度的漏洞堵上,提供一些有約束,有激勵的機制的安排,包括管理的方式,給多少錢也會吃光。」在召開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
社保資金沒有形成全國統籌、投資保值體系不健全、事業單位改革拖後腿等問題,一直是社保體制難以跨越的障礙,彌補這些缺陷的直接辦法就是財政補貼。
以2011年為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結余約為4000億元,但當年養老金財政補貼2200多億,還有1800億元的非正常繳費收入。如果剔除財政補貼和非正常繳費收入,正常繳費只能僅僅抵消支出。
由於地區之間養老金結余情況不同,發達地區如廣東等地盈餘巨大,絕大部分西部地區仍處於收不抵支的狀態,主要依靠財政補貼。
養老金尚未實現全國統籌,廣東等省份的余額,不能轉移給西部收不抵支的省份,財政必須要拿出兩千多億來補貼分割的養老制度,主要流向那些當期收不抵支的省份。
「這兩千億看起來補貼了西部省份,但本質上是補貼給了養老保險制度本身,實際上是留在了少數幾個盈餘大戶省,年復一年存在下去的。」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表示。
長期以來社保重融資補貼,輕投資保值增值的管理方式,使得補貼從1998年的24億到2011年的2272億;從佔GDP的0.03%到0.42%,結余中,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財政補貼。
一方面是財政累計對收不抵支地區萬億元補貼,另一方面,發達地區社保金躺在銀行內縮水。沒有解決保值增值問題,銀行利率跑不贏CPI,就意味著社保資金一直在縮水,而且養老金的基數越大,縮水越多。
據相關人士透露,按照方案設計,在提高社保統籌層次上,將逐步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2012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滾存結余達到3.6萬多億元,業內人士預計,到2013年末將達到4.09萬多億元。社保基金規模日益巨大,如果不通過改革填補自身的漏洞,未來財政對社保補貼力不從心。
「國家一定要加快這一制度的全國統籌步伐,為基金集中管理並有效投資創造條件,盡快制定專門的投資法律或法規,否則,基金貶值的風險將持續擴張。這就是我為什麼一直在呼籲重視基金貶值問題的原因。」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表示。
根據財政部預算報告,在社保基金累計結余增加的同時,2013年全國社保基金當期收支結余將比2012年下降1000億,據相關人士介紹,主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收支結余的下降,養老金的支付額將大幅增長。
無論是養老還是醫療,很多事業單位包括機關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推進,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
隨著社保標準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2013年的中央預算安排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繼續增長,按照10%左右的標准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不同制度下的養老金並軌,打下基礎。
「從長遠看,由政府財政補貼的社保制度不可持續,各個參數都需要調整,否則將存在嚴峻的財務風險,必須改革。」鄭秉文表示。
據悉,在調整企業社保制度的同時,解決雙軌制方案的關鍵,在於如何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
根據國務院2015年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後,各省份陸續出台實施辦法,對繳費和待遇、改革的范圍、改革前後待遇銜接、基金管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年金等政策進行了明確。
根據安排,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 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8%繳費,全 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此外,各地實施意見對於改革范圍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對於資金的籌集問題,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 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雲南等地更進一步明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需財政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 決。
不過,由於各地實際情況的差別和省級以下地區具體貫徹意見擬訂進度的不同,啟動改革實施工作的時間也將有所差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相對於「新人」(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和「老人」(本辦法實施前為編制內 工作人員且已經退休的),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對此,各地實施辦法均明確提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不過,對於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計發等問題,一些地區尚未給出具體過渡辦法,未來或將另行制定。
事實上,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過程中,相關政策也作出了過渡期的安排,對改革中的「中人」,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過渡性養老金。目前隨著「中人」逐漸退休、「新人」越來越多,過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漸居於主體地位,體現了平穩過渡的改革方針。
對此,專家表示,通俗來講,「中人」退休後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並軌時職工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 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大。「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畢竟有很多人在機關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 會引發社會問題,同時也會給改革帶來更大阻力。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可以充當平滑劑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後養老金待遇鴻溝,實現平穩過渡。」上述專家說。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 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
對於過渡期的時間究竟有多長的問題,多地在實施辦發中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並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過渡期 內,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未來隨著改革推進,各類人群的養老待遇也將平穩過渡。過去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與 職務職級關聯較大,今後新人退休待遇更多地會與工資水平、基金運營等因素發生關聯,制度公平的實現將為以後進一步消除待遇差距提供可能性,並為最終實現養 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礎。 從五個方面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雙軌制」改革,一是統賬結合,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三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四是改革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五是建立職業年金。
2008年初,國務院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和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工作。2009年1月,人社部正式公布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對這項改革路徑給出清晰勾畫。
近6年過去,由於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試點省市進展緩慢。
一位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過去幾年,一直是人社部一家主要倡導和推動這項改革,其他部委並沒有太多實質性的回應。
在上一輪地方改革試點中,並沒有明確改革後養老金水平是否變化,只籠統提到要建立職業年金,沒有具體細節和收入彌補措施。
此項改革的目標是將80%-90%的養老金替代率下調至50%左右。養老金替代率是指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是衡量勞動者退休前後生活水平差異的基本指標之一。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來的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來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還包括,同步推進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以免造成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之間的群體分化和新的社會不公;並且要將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納,也按照企業職工的模式推進,應明確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依法繳費。 延遲退休政策的信號一經釋放,就引發這樣那樣的爭論。「增加艱苦崗位工作人士的工作時長」、「加劇就業緊張形勢」等反對聲音迭起。但不少社保專家認為,隨著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持續提高,延遲退休是維系養老金制度正常運轉的必然選擇。
《決定》為上述爭論給出了基調,提出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也是這項政策第一次寫進中央文件。
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中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並可增加繳費230億元,相當於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5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有三方面內容,第一是有一個預告期,提前幾年告知社會;第二要分步驟,可能會考慮從現在規定的退休年齡最低的群體開始;第三,要「邁小步」,以「一年提高幾個月」這樣的方式,一步一步來,用較長的一段時間逐步完成平滑過渡。
推行延遲退休政策的第一步,應先對提前退休的現象予以規范。
現行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和科技人員55歲退休,以及女工人50歲退休的政策,是從1951年起開始實行的。在過去多年,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最低標準是女性40歲便可以辦理提前退休。
人社部門的數據顯示,中國居民的實際退休年齡比法定年齡還要低不少。由於現實中實行了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中國居民領取養老金的平均年齡僅有53歲,其中男性大約為56歲,女性還不到50歲。
退休年齡過低並不意味著給年輕人騰出了更多就業崗位。在退休人員中,繼續在崗從業的超過了20%。
在規范提前退休之後,第二步則應把女性的退休年齡推遲。可以先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與女幹部、事業單位的女職工統一起來。然後再將女性的退休年齡整體提高,縮小與男性退休年齡之間的差距。「根據國際經驗,男女退休年齡差兩歲是比較合適的。」上述人士表示。
最終形成的方案並不會對所有人採取一刀切的辦法。金維剛透露,政策對不同的群體將會產生不一樣的影響,還會針對特殊群體出台相應的妥善安排。記者從人社部社保研究所了解到,延遲退休政策的出台還沒有時間表,也沒有形成具體方案,仍處於研究討論階段。
如果現在開始啟動,那麼每年可能延後退休兩三個月,對人們不會有太大影響。但如果再過幾年啟動,那時的老齡化問題更為嚴重,也許每年就要延後六七個月了。「調整來得越晚,對社會沖擊越大。」
❺ 什麼是養老金並軌制
是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回
❻ 2025年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完全並軌,還會有差距嗎
2024年以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外表上沒有區別了,實踐上差異依然在!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不會由於變革後就降低!
為什麼這么說呢?兩者的本質性差距在哪裡呢?
無論如何,最最少標明上統一了,還是給國度點個贊!
❼ 養老保險已經實行並軌,這是怎麼一回事
在2014年之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工作人員的退休機制不一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不交養老保險,但卻拿很高的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交很多的養老保險,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卻很少。這就是「養老金雙軌」機制,兩類人群的養老待遇差距很大。
2012年,「養老金並軌」概念被提出並確認方案,並於2015年開始在部分地區正式實施。
❽ 關於養老金並軌
這位朋友本來世上復就沒有什麼公制平的事情,而雙軌制在我們的中國已經存在了很長的時間。所以說這是這樣的事情,是不可能被消滅的。現在有所改革,現在他們也需要交納個人保險費用,但是還是比我們高很多,所以說這是很漫長的路,一般來說我們都是看不到希望。
❾ 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政策規定
法律分析:公務員養老金並軌政策規定如下: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三、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❿ 養老金怎麼並軌
近年來,社會上對養老「雙軌制」,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採取不同的養老制度,議論頗多,認為很不公平,呼籲盡快並軌。近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稱,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而是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進,最終取消「雙軌制」。
實際上,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多軌制」的構成形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分為企業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有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農民工等多種養老保障模式。這種「雙軌制」的模式交織並扭曲,頗有些剪不斷理還亂的意味。
早在2010年之前,人社部方面已經開始研究養老金雙軌制、延遲退休年齡、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以及養老金投資運營等方面的改革,但由於社保改革牽涉到很多部門,國家在更高的層面上對整個社保制度改革缺乏「頂層設計」,相關社保制度的改革進展很小。如在2008年3月,國務院就決定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行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人社部在2009年1月又跟進發文,提出「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按照企業模式計發」,結果在當年的全國兩會上,就有120名政協委員提案反對人社部對事業單位養老金提出的改革模式。
於是很多人又都寄望於通過制定《社會保險法》來解決養老金雙軌制。但2010年10月底頒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會保險法》只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可見,涉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金的改革並不在《社會保險法》覆蓋范圍內。
2012年6月,國務院公布《關於批轉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的通知》,其中明確要研究制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時至今日,涉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辦法」也沒有下文。
今年年初,國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連續第9年做大養老金「蛋糕」。但「調整企業基本養老金,綜合考慮了經濟發展、物價上漲、職工工資水平增長、養老保險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調整次數多但幅度小;機關事業單位目前調整基本退休費和退休生活補貼是與在職人員調整工資或津補貼同步的,頻次低而波動較大」。顯然,公眾對養老金「並軌」的呼聲越來越高。而社保體制改革正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分步驟推進,到現在人們未見到什麼具體工作方案。
今年3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透露,養老金雙軌制等一系列問題正在進行綜合研究和頂層設計。除了養老金雙軌制待遇差別問題外,這個綜合課題還包括應對老齡化的資金安排,養老金空賬、缺口、投資運營、城鄉差別、地區差別、轉移接續問題,退休年齡問題,多層次養老保障問題,如何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大病保險等。
養老金並軌是一個復雜系統工程,不僅考慮退休養老制度本身,還涉及企業、政府與個人責任的分攤,以及多方利益的平衡。但養老金如何並軌?是舍棄一種模式,而集中到另一個模式上去?或是多軌融合?抑或針對現有養老制度的缺陷,重新設計新的軌道?用新的養老模式來替代。不管怎麼說,在「雙軌制」最終被取消大方向上,「所謂『並軌』並不是簡單地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制度「並入」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但需要什麼途徑,採取什麼方式,如何循序漸進,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養老並軌的「軌道」設計更是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