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夠了養老金,但沒領到錢就去世了怎麼辦
當然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限就已經死亡,當然個人賬戶部分是可以進行法定繼承的,個人一定不會吃虧,這一點完全可以放心。
2019年的時候我們單位就有位男同事因病離世了,他當時56歲,還沒有到退休的年齡。他去世後,我就先把他的五險停了,辦理了減少。然後通知他的家屬准備資料辦理社保退保、領取喪葬費和遺屬撫恤金。
另外每交一年的養老保險,還可以領取一個月的遺屬撫恤金,同事交了13年10個月的養老保險,最後他領了14個月的遺屬撫恤金,領取標准也是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工資。2019年14個月的喪葬費大概是37000元。
河北省規定企業員工因病非因工死亡,遺屬撫恤金最多可以領取20個月,也就是說如果你交了25年的養老保險,最多也只能領取20個月的遺屬撫恤金。
這就是交社保沒領到錢就離世的全部待遇,這些待遇都是針對的因病死亡的情況,如果的因工單位應該還會有賠償。
B. 社保沒領完人就不在了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交納社保後沒領完就去世了,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是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如果參保人意外死亡,個人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的,而統籌賬戶里的錢也就是單位繳納的部分不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C. 交了很多年養老保險,還沒領就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根據養老保險發放的相關規定,被保險人在繳費期間死亡的,法定繼承人憑被保險人死亡證明和養老保險手冊,可領取4000元喪葬費、4000元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個人繳費余額。被保險人未滿60周歲死亡的,除政府補助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的基金余額,即個人歷年繳費及利息總額,扣除管理服務費後,可依法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D. 社保已經交滿了,還沒領退休金就去世了,會有什麼補償嗎
由於一個月的養老金也沒有領取,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儲蓄額呢,都可以依法繼承。
如果他是歲退休的話,那麼就意味著139個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都可以全部由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的。
所以,交滿15年社保,還沒退休就因故去世,雖然其他待遇是享受不到的,但是參保人自己交的錢是可以領回來的。
綜上,也就是說,參保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憑遺屬獲得:死亡時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此算起來不算太吃虧。
E. 養老保險沒領完就去世能退多少
法律分析:社會養老保險人已死亡,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F. 沒領夠139個月養老金死亡余額可繼承
國家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能繼承的是死者本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從來也沒有規定養老金領夠139個月啊。
G.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到領取年齡去世怎麼辦
可領取個人繳費部分。養老保險分個人和補助,當未領取年齡就去世的參保人,由其繼承人全額領取個人繳費部分,這是養老保險管理辦法規定的。
H. 交了足夠年限的養老保險,沒領完就不幸去世了,怎麼辦
只有認命了,但是你還可以領取一筆喪葬費,不是你領取,是你的繼承人給你領取。養老保險本來就是保險性質,所以說提前死亡只有認命,活得久的也就賺了。
I. 養老金未領滿3年去世了
法律分析:如果養老保險繳納者在退休幾個月後不幸去世,那養老金是不能代領的。因為國家有一個防代領機制,那就是每年給退休人員做審核。也就是說,只有做了年審的退休人員,他才能去領養老金。那遇到上面的情況,沒有關系,養老金會按繼承法給相關繼承人的。這時候,就是一次性發放的,包含利息。值得一提的是,這個發放的只是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繳納的則自動歸到社保基金中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