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交
法律分析:您能夠選擇以靈敏就業人員身份繼續交納養老保險,也能夠不繳費,等您有新的就業單位時,已交納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能夠和在新單位交納的養老保險年限累計計算。也就是說有工作單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時足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沒有工作單位的人能夠靈敏就業人員身份自願交納養老保險,中綴以後也可按政策規則自願補繳,重新就業時不補繳也能在新單位按規則繳費。假如續繳或補繳,具有本市戶籍(涉農地域必需是居民戶口)的靈敏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戶籍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續繳(補繳)保險費。外地戶籍人員可持身份證、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寓居證到寓居地社保中心個體繳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假如暫停繳費,從原單位離任解除合同時,原單位就曾經把您的養老保險編號調入暫時戶中,在暫時戶是不繳費狀態,您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社保經辦機構會按規則管理並計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⑵ 從公司離職,社保給停繳了,可以自己續交嗎具體怎麼做
辭職以後,單位就會去社保局進行辦理單位的停交手續。所以你辭職以後可以直接去社保局進行個人社保繳納。首先應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
一、個人買社保一個月費用要交多少錢
1、繳納社保基數的上限就是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下限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2、社保一繳費比例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承擔2%;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2%,個人承擔8%;生育保險:單位承擔0.8%,個人不承擔繳費;工傷保險:單位承擔0.8%,個人不承擔繳費;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承擔1%。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二、個人交社保有哪些方法?
1、由單位代交。
【說明】單位與個人按比例共同繳費,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2、個人以靈活就業人員交納社會保險。
【說明】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及比例繳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三、個人社保斷繳影響
養老保險累計繳滿15年,且達到退休時間才能過領取養老金。一旦繳費中斷,到了退休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是不能夠領取養老金的。
社保斷繳對醫保影響也是很大,一般來說,社保斷繳的第2個月,醫保待遇就不能用。如果屬於斷保超過三個月的,就有6個月的觀察期,也就是需要6個月以後才能正常辦理住院報銷手續。
⑶ 從公司離職後社保怎麼繼續交
法律分析:由於換工作社保中斷的,社保中斷期間自己可以改為個人全額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 養老保險是非常重要的保險,離職後養老保險應該怎樣接續
從企業離職後,社會養老保險一定要續交,那樣到了退休年齡規定,你也就可以享有退休養老金了。社會養老保險關聯的解決方式是:離職後,假如你將檔案託管在人力資源市場,例如廣西人力資源市場,她們會協助你搞好社會養老保險關聯轉移,並給予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險代辦公司服務項目。
③對年中調整自己當初的記賬額,調成地域只轉本錢不轉貸款利息,由加入地域按勞辦發[1997]116號要求對自己調整當初記賬額一並計算利息。基金轉移時,不可從轉移額中扣減服務費。
據了解,同是社會保險的醫保、失業險等的劃撥也是有相似的要求,在具體步驟時,全國各地會依據當地制訂的實際實施辦法開展解決。詳細信息可以向本地的人事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咨詢。
⑸ 工廠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續交
法律分析:辭職後不交養老保險是不可以繼續交醫保的,因為社保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三十五條 社保繳納基數的具體確定方法,應分為兩類一是收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300%的,要以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00%為基數繳納,二是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要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
⑹ 辭職後,養老保險如何個人續繳
如果員工辭職後沒有再找到新的工作,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進行繳費,累計夠15年就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辦理退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