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個人養老保險繳費時間是從什麼時間開始的
我們國家最早實行繳納養老保險,是從1986年開始,在國企單位試行勞動合同制,實行繳納養老保險,當時由固定工和合同制雙軌運行,到1993年,開始全部實行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逐步推廣到其他各個企業,並且逐步擴大繳費覆蓋面,陸續出台個體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由於國家是實行先試點,再推廣的政策,各個地區實行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有先有後。
② 四川社會養老保險 1996年分界點
養老保險查詢: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個人帳戶對帳單: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③ 社會養老保險哪年開始
社會養老保險,在國企和集體企業是在1986年實行的,當時企業職工分為兩部分,一個是固定工,一個是合同制,1986年7月1日起,實行,凡是1986年7月1日以後被錄用的職工,全部實行合同制並且按照規定實行繳費制度,1993年國家勞動部實行全民合同制,把原來的全民固定工也列入了合同制,從此,職工繳費全面展開,在1995年開始,建立了個人賬戶,但是,實行繳費制度,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各個地區和單位都有不同,最晚的,在1998年才開始建立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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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四川省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的職工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
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過渡性養老金比例×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綜合性補貼×(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其中,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是指職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用1990年至1995年職工個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計算某一年指數時,如職工個人繳費當年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的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四川省貫徹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五、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二十八)1996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的職工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
(二十九)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過渡性養老金比例×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綜合性補貼×(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
其中,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是指職工1995年12月31日前的繳費年限。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用1990年至1995年職工個人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計算。計算某一年指數時,如職工個人繳費當年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的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保留到小數點後三位。
按上述辦法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一般不得超過本人退休時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如退休時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比前幾年上升或下降過大的,按上述辦法計算的月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本人退休時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⑤ 成都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補充規定
第一條(目的依據)為妥善解決部分原城鎮集體企業職工、返城下鄉知識青年和知識分子農轉非配偶等城鎮個體勞動者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問題,確保其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根據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養老保險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城鎮集體企業職工、返城下鄉知識青年和知識分子農轉非配偶等個體勞動者(以下統稱為城鎮未參保個體勞動者),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且有參保意願的,可以個體參保人員身份,向戶籍所在地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按照《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的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第三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城鎮未參保個體勞動者初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可按規定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標准為:1996年至2007年期間對應年度我市職工平均工資(2006年以後為四川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乘以對應年度的繳費費率所計算出的歷年繳費額之和。補繳後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應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城鎮未參保個體勞動者按上述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其在1992年6月30日以前原有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累計繳費年限。第五條(基本養老金計發)城鎮未參保個體勞動者按本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規定,為其計發基本養老金。參保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按《成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實施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六條(基本醫療保險)城鎮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體勞動者,可按《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也可按本人意願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第七條(解釋機關)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八條(施行日期)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過去制定的規章和行政文件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⑥ 養老保險問題,96年以前的工齡怎麼算保險
我國是從上世紀92年開始逐步推出社保制度。各地職工實際參加社保的時間會有一定的差距。像您父親的情況,應該屬於社保制度實施後的中人情況:即98年年底之前參加社保。參加社保之前的時間視同繳納,參加社保 後還要交費滿15年,這要退休後才可從社保領取到養老金。1998年以前的國企職工、軍人等,這部分人的情況比較特殊,他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兩個部分。他們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前,有工作單位,但是個人沒有繳費,這部分的工齡可以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這段時間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叫做「過渡性養老金」。這部分人的退休養老金比一般人多一部分,計算公式如下:過渡養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96年以前工齡)×1.3%
退休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因為養老保險制度各地開始的時間各不相同,最早1992年開始有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最晚可以到1998年。由於各地實施的時間不一樣,導致視同繳費年限轉移時產生了混亂,直到16年才正式出台文件規定結合檔案和轉出地的年限計算。
⑦ 四川省是哪年開始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四川省是重哪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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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四川省是哪年開始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四川省是重哪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金的
四川省是1992年4月,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全面開始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開始是按照標准工資定額繳納,1995年養老保險制度深化改革後,開始按照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四川省成都市的用人單位是從1999年開始為員工繳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簡稱「五險」)的。
⑨ 養老保險哪年開始分檔的
親您好是1986開始的,養老保險實施時間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6年10月份開始,在國有企業實行合同制職工,按本人工資繳納養老金,第二階段,是國家關於深化養老保險改革的通知,是1993年下半年實行全民合同制,以後全面推廣普及,各地進展不一樣,並且在1996年開始建立個人賬戶,鐵路部門,全部是1998年建立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