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是什麼
職工養老保險和靈活就業養老保險,同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者個人賬戶記入比例和計息方式、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沒有區別,但繳費身份、繳費基數、繳費比例不同:
一、繳費身份
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是企業職工;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是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二、繳費基數
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以職工本人應得工資總額為基數,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因此短期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為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是由本人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至100%的區間自由選定。
三、繳費比例
職工養老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分別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一般為20%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8%。單位繳費計入統籌賬戶,個人繳費計入個人賬戶。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20%的比例,全部由個人繳納,其中12%計入統籌賬戶,8%計入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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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企業職工養老待遇如何發放
一、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二、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Ⅲ 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待遇一樣嗎
自己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退休待遇不一樣,退休工資的升漲也不一樣。
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金卻能享受到80%甚至90%的養老金替代率,退休金約為在職工資的八九成;企業職工一直繳納養老金,養老金卻只有在職工資的約4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Ⅳ 社會養老保險局待遇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繳費數額、退休待遇及參保對象不一樣:
1,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為本轄區內的農業戶口人員;
2,而社保的參保對像與戶口性質無關,只要符合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0條規定的,都可以參保;
3,兩者在同等繳費年限的情況下,退休待遇及繳費基數都不一樣。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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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職工養老保險工資如何計算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新辦法的計算辦法由以下四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的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1941+1941×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③過渡性養老金=1941×實行個人賬戶前繳費年限(1994年10月前的工齡)×1.3%×平均指數
④過渡性調節金=(120+工齡補貼)×30%
說明:
a.繳費年限是指所有的工齡,如不滿整年的月數要換算成年,即:月數/12,保留兩位小數。
b.對計發月數作了統一規定(見下表)。退休年齡不滿整年的余數,按1整年計算。
c.計算過渡性調節金時,固定額120元加工齡補貼兩項合計不超過150元,工齡30年以上的按30年計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Ⅵ 職工社保有什麼待遇
職工社保是五險,居民社保是兩險(沒有失業、生育和工傷)
「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做了詳細的比較和分析往下看。
區別一
繳費頻率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是按月繳費;
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大部分城市都是按年繳費。
區別二
繳納性質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繳費,只要你在上班,單位就必須為你繳費;
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屬於自願參保,不強制繳費。
區別三
面向人群不同
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主要面向在城市中有工作的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員;
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主要面向有城鎮戶籍但是沒有工作的人群。
例如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沒有工作單位的人群、青少年、殘疾人等低保對象等等。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本市戶口的人,才能繳納本市的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
區別四
繳費金額不同
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繳費金額低於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
區別五
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同
因為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的繳納金額遠低於城鎮職工醫療/養老保險,同樣的,前者的待遇相對後者也低了很多。
先說養老險
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的人,養老金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等參數計算的,一般和社會平均工資掛鉤,近十多年來,每一年都在上漲。目前,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的平均養老金水平已經達到3355元/月的標准。
繳納居民養老保險的人,養老金金額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目前,北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平均水平為481元/月左右。
這不難理解,因為繳納得少,退休後領取的自然就少了。
問:如果我既繳納過居民養老險,也繳納過職工養老險,養老金怎麼領?
答:在有些城市可以兩者互轉,個人賬戶的金額按照相應的公式折算。但是,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無法轉移,也就是說,退休後想要享受職工養老的待遇,還得老老實實繳納15年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才行。
再說醫療險
醫療待遇主要以報銷比例為評估標准。小編對照了一線城市的醫療報銷比例標准,在同等級醫院的情況下,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均比職工醫療保險低30到50個百分點左右。
此外,職工醫保男性參保滿25年,女性滿20年,退休後不需要再繳納費用,也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而居民醫療保險沒有參保年限之說,需要一年一繳,不繳就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區別六
社保發揮的作用不同
在大城市打拚的同學一定知道,現在買房子、買車子上牌照、積分落戶、孩子上學等等都要求你有社保。
請注意,此處的社保僅僅只指「城鎮職工社保」,如果你交的是城鎮居民醫療/養老保險,那可能這些事情都與你無緣了。
總結一句話:居民醫療/養老險只有當地戶口的居民才可以交,交的少,待遇也少。若是為了今後可以老有所養、病有所依,記得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那一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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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
城鎮居民是針對無工作或失業的人員辦理的社保養老保險,其中包括養老、醫療(現在一些地方繳納生育險),需要戶口所在地辦理開戶,每年按當地出台的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繳納基礎,最後確定繳納金額。每年繳納一次,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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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享受待遇有什麼不同
1:因為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都屬於養老保險制度,所以在退休以後享受的待遇基本是一致的。
2:因為繳費基數略有不同,所以享受的退休待遇雖基本相同但還是略有不同的。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三部分成員因為社保繳費的不同享受的退休待遇也不相同。
(8)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這里所說的「完全」,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養老保險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達到保障的特點。
社會養老保險是世界各國較為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Ⅸ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待遇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軍隊院校和研究生)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