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社保領養老金如何論證
退休人員生存認證
一、認證范圍:凡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企業離回退休及個體答退休人員均屬於認證對象。
二、認證時間:每年zd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規定在認證者生日當月,可順延2月)
三、認證方式:
(一)身體健康、居住在本地的人員,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到當地社會保險服務大廳辦理生存認證。
(二)居住在本地,因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不能親專自參加生存認證的人員,由其親屬到單位、社區或醫院出具證明,送交社保局。
(三)居住在異地的人員,可以進行網上認證。前提是:離退休人員所認證的地方必須能夠上網且有攝像頭設備。所謂網上認證,是指退休人員本人到異地(居住地)的社保機構窗口機型網上遠程屬認證。
四、注意事項:逾期沒有參加生存認證的人員,將暫停發放其基本養老金,待其參加生存認證後給予補發。
2. 浙江省不同城市退休養老金發放標准一樣嗎
浙江省不同城市退休養老金發放標准一樣,統一的,望採納!
3. 浙江養老保險領取金額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都不掌握,當地歷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等都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測算吧!(你可瀏覽我的空間)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計發月數
40/233
50/195
60/139
41/230
51/190
61/132
42/226
52/185
62/125
43/223
53/180
63/117
44/220
54/175
64/109
45/216
55/170
65/101
46/212
56/164
66/93
47/208
57/158
67/84
48/204
58/152
68/75
49/199
59/145
69/65
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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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19年浙江省養老金調整官方公布方案
2019年浙江省養老金調整官方公布方案,官方公布的方案,可以去官方得一些部門所發布的一些公告,上面關於這種案例的一種說明和解釋
5. 浙江社保交15年退休金
社保交滿15年後可以不再交費。如果有單位,即使繳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專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屬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可停繳,也可繼續繳納,根據當地政策,肯定也是繼續繳納好,養老保險是遵循「多繳多得」的原則,繳費基數越高、年限越長,退休時領取養老金也越多。
還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齡到了以後辦理了退休才能領養老金。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
2、如果沒到退休年齡在停交保費到退休這期間,不能享受醫療待遇。在辦理了退休開始,可以享受醫療待遇。這之間可以用農合醫療或者城鄉醫療來代替
3:養老:累計繳納15年,到退休的時候,可以享受到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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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江社保退休怎麼計算
目前我國測算養老金金額,跟三個因素掛鉤:(一)繳交社會保險基金的年限(也就是俗稱的「工齡」),繳交社會保險基金年限越長的,養老金金額越高,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把工齡檔次分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個檔次,檔次越高,養老金金額越高。也有地方不分檔次,有一年工齡算一年工齡,最高工齡44年(按照16周歲上班,60周歲退休計算)。(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簡稱「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越高,養老金金額也越高。(三)退休上年度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簡稱「地區差別」。實際操作時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的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測算的),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越高,養老金金額也越高。在北上廣深退休的人員,養老金金額肯定比在老少邊窮地區退休的人員養老金金額高得多。另外,有些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測算養老金金額時還遵循「見分進元」的原則,假定您的養老金金額按照上述三個因素測算後得出的數據是2468.41元,實際發放的金額就是2469元/月。也有地方測算結果是精確到角甚至精確到分的,實際發放金額就分別是2468.50元和2468.41元。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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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浙江省職工養老保險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浙江省2006年職工養老保險「退休費計算公式」
關於今年的退休費計算,比較復雜,總的來說,有3個計算辦法:老辦法、新辦法、第三辦法(下面詳細介紹這三種辦法的計算過程)。
一、老辦法。
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新人):
工資=1676.08×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中人):
工資=1676.08×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1676×1997年底的指數和×1.4%
二、新辦法
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新人):
工資=(1+平均指數)×1676.08×繳費年限÷200+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中人):
工資=(1+平均指數)×1676.08×繳費年限÷200+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1676.08×1997年底的指數和×1.4%
三、第三辦法。
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新人):
工資=1557.42×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中人):
工資=1557.42×20%+個人賬戶儲存額÷120+1557.42×1997年底的指數和×1.4%
此辦法中,如果是省里規定的6類特殊人員(「雙低」、中斷繳費、前補後延、退職人員、上年享受最低保障人員、其他不按規定繳費人員),那麼,第三辦法工資=工資+今年普調額+繳費年限×1.5。否則,還可以享受當地的最低養老金保障,即此辦法中新人、中人算出的工資,要與531.60進行比較。
如果工資<531.60,則第三辦法工資=531.60+今年普調額+繳費年限×1.5
如果工資>531.60,則第三辦法工資=工資+今年普調額+繳費年限×1.5
四、三種辦法已經講完,現在可能有人要問了,既然有3個辦法,那到底採用那個辦法計算呢?
先進行第一次比較,老辦法、新辦法比較。
如果老辦法高,退休費A=老辦法的工資;
如果新辦法高,退休費A=老辦法工資+(新辦法工資-老辦法工資)×30%;
再進行第二次比較。
第三辦法工資與第一次比較得出的退休費A進行比較,哪個高,退休費就取哪個。
五、說明:
①1676.08為2005年度我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②個人賬戶儲存額包含個人劃入部分、單位劃入部分、利息,每年累加而成;
③1997年底的指數和=1992年前的工作年限×0.9+1993年繳費工資÷2884+1994年繳費工資÷3932+1995年繳費工資÷5597+1996年繳費工資÷6619+1997年繳費工資÷7413,如果93--97年中某年未參加養老保險,則該年的繳費工資為0。
④平均指數=(1997年底的指數和+1998年繳費工資÷8386+1999年繳費工資÷9259+2000年繳費工資÷10632+2001年繳費工資÷12414+2002年繳費工資÷15770+2003年繳費工資÷16367+2004年繳費工資÷17584+2005年繳費工資÷18696+2006年繳費工資÷20113)÷繳費年限,如果其中某年未參加養老保險,則該年的繳費工資為0。
⑤繳費年限:即交了多少年的養老保險費,包括視同繳費年限,計算時將月數化為年,如30年3個月,作30.25年。
⑥計發月數:根據退休時的年齡而定,40歲以下退休計發月數為233,41歲230,42歲226,43歲223,44歲220,45歲216,46歲212,47歲208,48歲204,49歲199,50歲195,51歲190,52歲185,53歲180,54歲175,55歲170,56歲164,57歲158,58歲152,59歲145,60歲139,61歲132,62歲125,63歲117,64歲109,65歲101,66歲93,67歲84,68歲75,69歲65,70歲以上56。
⑦今年普調額+繳費年限×1.5:今年普調額,杭州市67元,台州市67元,寧波市62元,衢州市57元,其他市56元。計算中繳費年限取整數,如30年3個月,金華地區公式為:56+30×1.5。
這是根據浙勞社老[2006]142號文件,寫得盡量方便大家看懂的計算公式,裡面的一切內容,只適合我省內正常(不包括雙低、協繳等)繳納養老保險,且在今年退休的人員(不是今年退休,參考一下也無妨)。新人退休的公式實際上並不實用,因為新人尚未達到退休條件,而且,以後的退休計發公式可能還會進一步改變完善,新人沒必要按照此公式估計以後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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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9年浙江省社保廳財政廳怎樣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2017浙江養老金上調漲多少錢,浙江養老金計算方法
2017-07-2709:59:42文/王傳明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浙江省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力爭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預計全省將有612萬企業退休人員、56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將惠及668萬退休人員。
根據國家部署要求,今年浙江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45元,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其中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標准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5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為: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6%計算養老金增加額。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2016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9. 浙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實際拿到多少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確定,但各地可在中央撥付的基礎上自行提高,提高部分由當地財政策負擔。2015年年初,中央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由以往的5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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