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繳納的補充醫療保險、補充養老保險所得稅前扣除按工資總額的5%是怎麼扣
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第二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其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體工商戶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未交養老保險工資稅前列支擴展閱讀:
根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
第二十三條 除個體工商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或者為從業人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二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辦法的規定扣除。
第二十五條 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
(二)向非金融企業和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第二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二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向當地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14%、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工資薪金總額是指允許在當期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支出數額。
職工教育經費的實際發生數額超出規定比例當期不能扣除的數額,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向當地工會組織繳納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在本條第一款規定比例內據實扣除。
第二十八條 個體工商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主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個體工商戶的開辦費。
⑵ 商業保險可不可以稅前扣除
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費不能夠在稅前扣除,應調增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2)未交養老保險工資稅前列支擴展閱讀: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條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條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扣除。
⑶ 企業未給我交養老保險,每月還在我工資里扣除百分之三
企業未給你交養老保險,還每月在你工資扣除百分之三工資,你可以去勞動局告你去,問問百分之三工資那去了,最重要的是到老了,沒有養老保險怎麼辦,所以這個必須討個說法。
⑷ 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按照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計算的呢
五險一金的基數是稅前工資。
社保繳費基數指公司上一年度員工工資總額,實踐中不一定完全等於工資總額。根據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為上線,60%為下線。超下線按下線繳費,超上線按上線繳費,區間按員工工資額度繳費(工資總額包括工資、補助、獎金及其它國家規定納入社會保險基數的內容,並不單純指每月發放的工資凈領額度)。
(4)未交養老保險工資稅前列支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⑸ 關於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的財務問題
1、公司繳納社會保險,最低標准為:本地員工,按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外來員工,按社會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
2、只要你們採用的基數不低於上述標准就算是合法的。
3、個人負擔的社保,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4、社保分錄如下:
發放工資時
借 應付工資
貸 其他應付款-社保(員工負擔部分)
貸 銀行存款等
繳納社保時,
借 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生產成本等—保險費(公司負擔部分)
借 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 銀行存款
企業負擔的部分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⑹ 我自己已經繳納了養老保險,可以從工資中扣除免交個人所得稅嗎
如果你說的是實際情況,是可以從工資中扣除,免交個人所得稅的。
但操作起來難度很大,首專先,要單屬位配合你。如果他不願幫你做賬,你到稅務局要求退稅,那真是登天還難。
簡單而言,把你的繳納養老保險的票據貼到企業的帳上就行。但很少人這么做,企業會害怕稅務局提出異議的。他們不會為你這1-2塊錢冒風險。
詳情您可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
⑺ 公司給職工買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抵稅嗎
公司給職工買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抵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512號)文件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7)未交養老保險工資稅前列支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定扣除項目是據以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項目。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2)計稅工資的扣除。條例規定,企業合理的工資、薪金予以據實扣除,這意味著取消實行多年的內資企業計稅工資制度,切實減輕了內資企業的負擔。
但允許據實扣除的工資、薪金必須是「合理的」,對明顯不合理的工資、薪金,則不予扣除。今後,國家稅務總局將通過制定與《實施條例》配套的《工資扣除管理辦法》對「合理的」進行明確。
⑻ 稅前工資包括不包括公司交的那部分保險公積金之類的啊
稅前工資指交納個抄人所得稅之前的總工資,即可以直接拿來套用國家稅法進行計稅的部分。社保(即五險)一般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後兩項一般不需要個人繳納,且即便單位繳納,一般也不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繳納的一般不一樣多。稅前工資=所有收入總和-(社保+公積金)。
簡而言之,稅前工資是不包括所屬單位繳納社保公積金的部分,但包括個人繳納的部分。例如:稅前工資(應發工資)=到手工資(實發工資)+社保個人繳納部分+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個人所得稅。
至於稅後工資指的是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四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後,實際到手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險中的個人交納部分、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交納部分是稅前列支的。因此,稅前工資≠稅後工資+個人所得稅。詳情可見網頁鏈接。
⑼ 工資收入是指沒扣除養老保險的還是扣除以後的收入
基本工資和最低收入是兩個概念,最低收入是衡量實際工資的。
保險算工資裡面的,其實是領了工資之後自己又繳納的保險,是給以後保障進行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