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交養老保險退休一年死亡後,還能拿多少錢
交養老保險退休一年死亡後,可以領包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具體金額要看本人月平均工資標准。
家屬持四份材料證明,有死者的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死者的退休證、社保卡、身份證,死者親屬合法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和戶口本,去社保局領取這筆錢。
死亡撫恤金發給死者家屬,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直系親屬、由死者扶養,缺一不可。企業員工或者自己繳納社保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撫恤金的基本特徵為,撫恤金不納稅、撫恤金不計個人收入、撫恤金不是殘疾軍人的生活費、撫恤金不能作為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撫恤金一般不作為遺產。
喪葬費是用於對逝者家屬對逝者進行安葬的費用,但並不是說用了多少就可以領取多少,現在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的喪葬費發放標準是統一的,標准為6個月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第一條 自2004年1 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照以下標准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㈡ 社保退休領了一年就死亡的能退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退,但是家屬可以領取津貼。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㈢ 交15年的社保錢,只領了一年的社保退休金後,不幸去世,剩餘的錢會退嗎
一般來說如果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但是單位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無法提取,但是國家會給每一位退休人員一筆喪葬費和撫恤金。
一、會有相應的補償。
在繳納人去世後,繼承人可以持繳納人的死亡證明、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戶口本等,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支取後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對於其繼承人而言,目前一共可以領取到三筆資金,分別為:個人養老賬戶余額、喪葬費以及一次性撫恤金
【個人建議】
現實中有部分人並沒有單位,而是選擇掛靠企業,全部繳納資金都是自己自費出資,需要說明的是,這類掛靠的繳納資金中也只有8%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其餘自費部分進入統籌基金。因此大家在平時一定要多多鍛煉身體,保持自己的身體健康,從而享受更長時間的社會保險。
【(3)自己繳納社保退休1年就死了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時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㈣ 個人交社保領一年工資人死了,所交社保費是否全部退還
嗯,不是全部退回,而是退回一部分。國家好像有明文的規定,如果。個人交社保領退休工資,如果達不到多長時間?就把剩下的所有的。沒領夠的全部退回不是全部退回,是剩下的,那些沒領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