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滿15年沒退休能領養老金嗎
勞動者累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但沒退休的,暫時不能領養老金。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的,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法定的退休年齡一般是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
個人交社保流程:
1、如果個人是有城鎮戶口或者說個人是農村戶口,就可以去當地的社保服務點,或者是去區縣級的社保局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個人繳納社保只能夠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2、個人可以當做自由職業者給自己進行社保的繳納。在繳納社保的時候,需要把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復印件都給帶上,同時還要准備兩張一寸照片。然後去到當地的社保機構進行辦理即可;
3、在辦理社保的時候,需要綁定一張銀行卡,主要就是每個月自動扣費,在扣費日之前一定要記住把保費存進去,否則就會斷掉。
社保繳費年限如下:
一般來說,社保需要交滿15年才能夠享受。除了當地在實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時候,年齡已經滿了45周歲的居民以外,其餘的人員在參加社保的時候必須是15年以上,才能夠在退休以後申請退休,並且按月領取退休金。
對於參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是累計繳費沒有滿15年的可以一直繳費,繳到15年以後再來領取退休金。當然大家也可以選擇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裡面,或者是轉到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裡面,然後根據國家的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職工養老保險是交夠三年就可以領錢還是到一定年齡才可以
職工養老保險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以上方可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
除了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外(企業職工:男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還應是累計參保繳費滿15年以上,並不是你說的3年。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滿55歲的當月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從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99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卻是有一個有工齡無社保的狀況,因此在這之前參加工作的,以檔案記載為准稱之為「視為繳費年限」,93年以後參加工作的,沒有「視為繳費」一說,即使是有視為繳費年限的人員,也必須還有一個絕對繳費年限,(這個年限我忘記是幾年了),這兩個繳費年限合計必須達到15年以上同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可以領到退休金。否則只有工齡(視為繳費年限),沒有實際繳費年限,即使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是不能領取退休金的。
最低繳交15年,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二個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你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領取你的養老金。
城鄉養老保險參保八年才能則算為職工養老保險一年。
不能哦,是您的朋友或者親人有這樣的情況么,有可能是他們已經一次性繳納滿了年限了,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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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糾正,繳納養老保險,到年齡領取的是基本養老金,並不是工資,只有勞動者從事勞動所得到的勞動報酬,才是工資。參保人繳納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繳滿15年,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和是不是繳納醫療保險無關。不繳納醫療保險,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很多省市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掛鉤捆綁的,不能只繳納一種。
1、目前法定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0周歲(女幹部、自由職業者55周歲)
2、如果你是男性,在單位參保繳納社保(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參保繳費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在有生之年享受到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3、如果你是女性,在單位參保繳納社保(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到法定退休年齡,你累計繳納社保不足15年,是城鎮戶籍地居民的,可以在戶籍地申請補繳,延遲辦理退休手續,不影響你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後,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4、如果你沒有工作單位,可以在戶籍地購買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以當地社保局規定的為准。拿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銀行存摺(卡)到戶籍地街道辦、社保局申請購買即可。
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要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不足的應繼續延長繳費至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
一、養老保險交納的物件本身就不公平。1、在職企業員工每個月都要交納一定的養老保險(含醫療保險等),除社會統籌外,個人帳戶是極少的。2、靈活就業人員自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對這部分人來講,存在著非常大的壓力,現在社會本身物價高、生存壓力大,但每個月還要交納保險,確實有一定的困難。這些都是該交養老保險的,但我們國家的公務員(事業單位)為何不交納養老保險。公務員本身是工資、待遇都高,而且這些工資、待遇都是納稅人的錢,他們為什麼不交養老保險? 二、養老保險交納的金額分配上不公平。企業在職員工單位交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這點應該說無可厚非,多交到時退休可多得,但靈活就業人員相當一部分都是困難群體,而自己要承擔養老保險,低收入的反而要承擔比較多的養老保險,這公平嗎? 三、養老保險交納的年限不公平。國家規定交納15年是最低限,而有的人交納了15年,沒有能力再交納時,為何不能選擇不交?而非要交納到退休? 四、養老保險捆綁交納不公平。現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捆綁式交納,就是說你不養老保險就意味著醫療保險的停止,以前交納的醫療保險就等於白交,誰沒有生老病死,活不到六十歲而又沒有交納養老保險能力你病了連醫院都去不起,這公平嗎? 養老保險關系民生問題,這些問題以及還沒有顯現出來的問題不解決,勢必到時引起社會的動亂。現在的年青人也僅有20%到30%交納了養老保險,以後怎麼辦?望這些問題引起有關行政部門的注意,並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來解決。
Ⅲ 社保繳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可以提前拿退休金嗎
沒有滿足退休條件是不能領取養老金,社保繳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不可以提前拿退休金。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