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後又打工收入怎麼算稅
我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個稅怎麼交要分為以下幾個情況:
1.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離退休人員兼職所得,按照「勞務報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3.離退休人員投資經營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等計征個人所得稅;
4.離退休人員取得的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由此,退休返聘人員需要先減除相關費用後,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具體點來說,根據工資的標准,如果達到5000元的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標準的話才需要繳納稅收,如果5000元以下就不需要繳納稅收。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法律依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⑵ 一萬塊錢交多少個人所得稅(退休後兼職者)
由於退休後領取的退休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所以,退休人員兼職領取的兼職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每月兼職工資10000元,前面幾個月適用3%的預扣率,後面幾個月適用10%或者更高的預扣率。
因為現在居民個人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屬於綜合所得)是按年徵收、按月或者按次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的。
而預扣預繳稅款時,對於工資薪金所得,採用的是累計預扣法,即以納稅人本年度截至當前月份取得的累計收入減除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應預扣率表,計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然後減去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就是當月應預扣預繳稅額。
⑶ 退休後又打工收入怎麼算稅
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僱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僱用與被僱用關系。
(2)受僱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僱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僱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辦理退休的時間以檔案里所有原始記錄中最早的出生年月為准,勞動局通知你父親5月份辦理退休可能就是這個道理。如果退休審批表和通知書已經在5月辦理完畢,那一般是在6月1日起執行,也就是說從6月份起領的應該是退休費。每次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超過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2000
超過5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7000
拓展資料: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退休人員再任職個稅起征點為5000元。精神,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第5條對勞務報酬所得,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⑷ 事業單位臨時工退休工資標准
事業單位正式人員還是企業臨時工,其實所有人員的養老保險都是一樣的,都是按照個人8%,單位22%繳納,不同的是繳納基數不同,正是因為工資總額不同,每個月繳納的養老保險不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事業單位分類:
1、教育類:大中專院校、中小學。
2、衛生類:各類公辦醫院、衛生院。
3、政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如發改委下屬發展研究中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⑸ 退休人員項目外工資每月發多少
退休人員項目外工資每月發260元。
1、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虧衡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2、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銷斗做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一18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3、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4、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銷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