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母親把家產都留給兒子,作為女兒,這種母親值得孝順嗎
額,怎麼說呢一個母親值不值得我們孝順不是這么簡單就能判定的,不是她不把家產留給你就是不愛你不在乎你,不是她不把家產留給你你就可以選擇不去孝順她。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像這種事也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也許有人說,如果母親把家產都留給兒子,作為女兒,這種母親是不值得孝順的。因為她只在乎她的兒子,好像覺得女兒是嫁出去的,把財產給了女兒就是給了別人家,也許這個母親從小就重男輕女,要不是因為怕被人說,她都曾經有把女兒送人的念頭。那麼這樣的母親也許真的不值得孝順吧!
所以說,這種問題就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我們要分析為什麼母親做出這樣的決定,是真的只喜歡兒子不喜歡女兒還是有苦衷。
我想,如果真的只是重男輕女,不顧閨女的死活的話,我們完全可以不孝順她,因為她沒有做到做母親的責任和義務,又如何值得被我們孝順呢?如果事出有因,而且我們也同意把家產留給弟弟或者哥哥的話,我們應該諒解,畢竟母親不是因為不愛我們才做出這樣的決定,我們的母親還是那個偉大的母親,也是值得我們孝順一輩子的母親!
② 在農村,父母生病,做女兒的該不該平攤醫葯費
兄弟姐妹家境不一樣,應先考慮親情,能者多勞,不應把錢看的太重,看錢近了,親情就遠了。我們這邊:父母年輕的時候跟哪個小孩住一起,以後老了就由誰全部負擔。如果讓女兒來負擔,那樣會讓周圍的人笑掉大牙(除非沒有兒子)。
平攤可以,但是遺產也應該平攤吧。現在是很多人家父母的醫葯費喪葬費讓女兒女婿平攤,而遺產則兒子平攤。哪有這樣的道理。
在農村有不成文的規矩。父母身強力壯時將一腔心血都付出在啦你哪裡。你好意思攀其他的兄弟姐妹嗎?捫心自問一下吧?姐姐,妹妹們掏不掏錢哪是他們自願的。父母心不公。子女不平等。有錢出錢,沒錢出力,女兒畢竟是嫁出去的人,本著良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