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存在哪些問題
據報道,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召開北京市養老服務質量建設暨安全管理工作會議。
民政局負責人表示,民政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養老服務質量、欺老虐老等問題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問題將定期在媒體曝光並通報相關區政府。對於存在瞞報、騙報指標的機構將嚴懲不貸。
2. 無證養老機構如何關停
法律分析:無證無照經營,市場監管部門負有依法查處的職責。從事養老服務需要向民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也就是說,養老院只有在取得營業執照和養老機構許可證後,才能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為健全全鎮養老服務體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應該進一步加大養老服務機構安全隱患整改力度,全面清理、整治無證無照經營養老機構,切實保障養老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3. 養老機構存在的問題,都有哪些呢
如果說我們不能達到智慧養老的話,那麼對於這些在養老機構進行養老的老年人來說的話,就可能會存在一些不安全的問題,尤其是對於財務系統的監控更是存在著非常多的爭議。還有就是對於老年人身體健康,以及生活福利方面的一些問題,許多的養老機構因為護理基礎沒有專業的知識人才,而且許多的工作人員也並沒有對這些老年人過多的關心,可能只是一些單方面的為了工資,所以說這些許多原因都造成了我們國家養老機構變得問題很多。
4. 養老機構物質限制的原因有哪些方面
1. 資金投入不足: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包括場地租賃、設施設備購置、人員工資等各種費用,但是政府和社會對養老事業的投入還不夠,導致很多養老機構無法提供更好的物質條件。
2. 土地資源有限: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城市的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養老機構往往需要選址在市區或者近郊,但是這樣的土地資源非常有限,導致養老機構的規模和物質條件都受到限制。
3. 人員短缺:養老機構需要腔悶擾大量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但是目前養老服務行業的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和醫療護理人員更是供不應求,這也限制了養老機構物質條件的提升。
4. 社會認知度不高:目前社會對養老事業的認知度還不夠,很多人對養老機構存在偏見和誤解,認為養老機構是「孤獨死」的場所,導致很多人不願意將自己罩早的老人送進養老機構,這也限制了養老機構的規模和物質條件的提升。
5. 政策不完善:目前養老服務行業的政策還伍旦不夠完善,缺乏專門的法規和標准,導致很多養老機構存在違規行為,也難以保障老人的合法權益,這也限制了養老機構物質條件的提升。
5. 中國養老院現狀
養老院現狀:
1、基礎設施建設不夠完善:
我國養老院目前的總體趨勢是:老人多,床位少,價格高,服務水平待提高。民政部相關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重呈逐年攀升趨勢。截至2013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2億多,占總人口的14.9%。此間全國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萬余個,擁有床位493.7萬張,平均每千名老年人僅擁有床位24.4張。一些鄉鎮雖然有養老院,但是由於缺乏長遠的考慮、資金不足、政府支持不力等許多其他的原因,很多養老院仍然存在著房屋年久失修的問題,甚至出現房屋漏雨,室內潮濕、昏暗等情況。老人的生活必需品陳舊破損,衛生條件差,對老人的身體健康均會造成十分不利的影響。
2、護理人員護理水平不到位:
很多養老院普遍反映護理人員難招、人員流動性過大等問題,這就反映了護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和專業素質培養不夠到位。目前政府沒有出台相應的對養老院護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的政策,導致很多護理人員無證上崗,認為這項工作只是簡單的幫助老人解決生活上的問題,僅此而已。但其實作為一名專業的護理人員,除了照顧老人的日常起居以外,還應該了解基本的醫療護理知識,知道當老人出現突發疾病時應該如何做,此外,還需要兼顧老人的心理護理、臨終關懷等。
護理人員工作壓力過大也是造成護理人員護理水平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養老機構的護理人員需要每隔固定的時間就要記錄一次老人身體和精神的情況、還要幫助老人翻身、早晚各一次眼部和口腔護理、幫助老人用餐進食、定時給老人擦身理發、喂水喂飯、24小時不間斷的照料和護理……對於一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需要有著極大的愛心與耐心,照顧失能、失智老人的工作流程往往更為繁重復雜,不少老人存在缺乏智力與意識、情緒不穩定等特殊情況,都時刻考驗著護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隨機應變的能力,稍有疏漏便容易引發糾紛。還有一些老人存在著心理方面的問題,需要護理人員更多的關注和關心。在這樣高強度的工作壓力下,很多護理人員的付出並不能和收入持平,甚至大多數存在著低於平均收入水平的情況。
3、文化生活貧乏:
大部分養老院僅能夠保障老人的吃、穿、用、行,院內甚至沒有配備電視、報刊,也沒有設立圖書閱覽室、影音閱覽室等,不組織老人參加學習、教育等文化活動,老人的文化生活十分貧乏。老人的生活枯燥單調,令老人們感到冷清,從而影響到老人的心理健康,使老人出現「戀家」情緒,對親情越來越渴望。老人們有很多閑暇時間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精神文化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對於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都很不利。
發展方向:
對於政府方面來說,應該要制定相應的應對政策,在制定規劃、出台政策、投入資金、培育市場、營造環境等方面需要對全國范圍內的養老院予以全面的政策支持。形成社會化的養老服務體系,加大對全國范圍內養老院的資金投入,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讓老人能住得舒服、住得開心。將普通養老院向區域性社會養老服務中心轉型,擴大服務范圍,拓寬服務對象,解決「人多,床位少」的嚴重問題。在養老院建設、床位維護、人員僱用上進行一些補貼和輔助政策,盡可能地降低民辦養老院的運營成本,縮小供求之間的矛盾。
確定固定教材,對護理人員進行集中的專業培訓,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讓護理人員掌握基礎的醫療護理知識,了解各種過敏病症和突發疾病的應對措施。增加服務人員配備,以便更好的服務老人。通過定期講座等方式,在院內對護理人員開展進一步的專業培訓。政府加大資金支持,提高護理人員的工資待遇,降低護理人員的生活壓力。
通過在院內增設圖書閱覽室、影音閱覽室等文化娛樂室,提高老人的文化生活水平。 讓老人們多參加體育活動,既能強身健體,又能擴大人際交往,減少老人們的孤獨感。養老院與幼兒園合作,讓孩子們定期到養老院進行慰問活動,讓老人們感受年輕、活力。
6. 養老服務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隨著我國老齡化的加劇,養老服務成遲拍為一個日益重要的話題。然而,與人口老齡化相比,養老服務的供給仍然滯後,而且分布不均,存在許多問題和困難,下面就是一些典型的問題:
1.缺乏專業的護理人員和養老機構
隨著老年人的增加,對於護理人員的需求越來越高,但是在大多數地區,護理人員的數量卻嚴重不足。同時,經過多年發展,養老機構整體數量較少,無法完全滿足需求,並且機構間質量和服務存在較大差距。
2.養老服務標准不統一
由於目前養老機構的規模和水平存在巨大差異,養老服務的標准也沒有明確的統一標准。在養老服務中,人們往往被強調機構的硬體設施而忽視了服務人員的素質和綜合能力,導致養老服務的質量參差不齊。
3.養老服務費用負擔重
隨著養老機構的發展,服務費也逐步增加,對於退休人員來說,服務費的負擔越來越重,而政府補貼力度不足,難以滿足的需求。
4.公共養老金缺乏
我國採取的養老制度是企業和個人分別進行繳納,並在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然而由於國內大量的小微企業,導致不少人沒能及時領取到養老金,造成了養老金缺口。
5.養老服務區域分布不均
目前,在城市較集中的地區,養老機構數量相對較多,服務比較完善。但是在農村等偏遠碼鄭羨地區,養老機構數量較少,缺乏專業的護理人員,給老年人的生活帶來了較大的困難。
6.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注不夠
我們的生活節奏快,人們整體的生活壓力較大,導致對於老年人的關注也越來越少。這使得老年人自己感到孤獨和被遺棄,失去了和社會聯系叢昌的可能。
綜上,我們需要改善和提高養老服務的質量,依靠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努力,推動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和優化,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養老服務。同時,我們也需要改變我們的觀念,重視老年人,為他們提供更多的關心和幫助。
7. 養老服務存在哪些問題
(1)養老服務業整體發展缺乏長遠規劃。部分地區養老服務業起步晚,還處於摸索階段,在整體發展上缺乏長遠規劃。
(2)政策缺乏靈活性,未充分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資金的績效考量機制。目前有關政策法規對於些具體事項的規定過於呆板。
(3)養老機構比例不合理,城鎮養老床位佔比較少。總體來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鎮「三無」和農村五保人員、農村老年人,面向城鎮區域老年人的服務設施佔比較少。
(4)未有效實現市場化運作,養老機構產權不清晰,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緩慢。民辦養老機構相對較少,其他類型的養老機構多為政府投資設立,產權不清晰,缺乏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
(5)社會化養老優勢未充分體現,尚未在社會上形成廣泛認同。由於社會化養老行業尚未發育成熟,加之目前社會養老機構參差不齊,部分養老機構設備不到位、服務水平不高、護理員大多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缺乏專業性的老年護理和心理知識等原因,無法滿足人口老齡化過程中養老服務需求的快速增長。
8. 農村養老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是什麼
存在的問題:①、雖然「尊老、敬老」的觀念依然存在,但是在多數農村的年輕人接受了正規教育走出村莊不再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而是選擇在城市紮根立足的大背景下,農村」空巢「現象突出,農村老年人負擔加重。
②、在建立社會的養老體系包括制度、基礎設施、人員配備上,農村的進度遠遠慢於城市,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實在有限,一些養老院在大城市的入駐率和利用率都無法達到一定程度就更別談農村了。
③、沒有專人負責老年人福利工作甚至民政工作;此外基於農村老年人小病靠熬的觀念也使得小病拖成大病,最終致殘或致貧,加重了養老負擔。
9. 養老存在的問題
法律分析:(1)養老服務業整體發展缺乏長遠規劃。部分地區養老服務業起步晚,還處於摸索階段,在整體發展上缺乏長遠規劃。(2)政策缺乏靈活性,未充分結合地方實際情況,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資金的績效考量機制。目前有關政策法規對於些具體事項的規定過於呆板。(3)養老機構比例不合理,城鎮養老床位佔比較少。總體來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鎮「三無」和農村五保人員、農村老年人,面向城鎮區域老年人的服務設施佔比較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10. 養老院投資十有六七是虧損,民辦養老院緣何陷經營困局
養老院投資十有六七是虧損,而民辦養老院陷入到經營困局,主要還是因為雖然養老機構快速的發展履行了一些基礎的服務職能,但是人口老齡化的嚴重性也導致養老機構是需要開始進行改革。雖然現在市場上潛力非常大,但是很多人都沒有能力去開辦一個養老業務及私有政策優惠的前提下,基本上在前期都是會處於一個虧損的狀態想要實現盈利也是需要花費比較長的時間。再加上目前的經濟狀態並不是特別好,也影響了很多人對於自己收入的預期,所以不管是從意識上還有從消費上來看的話,是沒有辦法讓民辦養老院成為大家心目當中的首選,大家都會選擇公辦的養老院,這也是因為公辦養老院的價格比較便宜。
最後關於民辦養老院還是需要多以政策上的支持,再加上形成一個行業標准,這樣才能夠讓養老機構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