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年公寓可行性報告分析報告
一、 淶水夕陽紅老年公寓概況
1、名稱:
淶水夕陽紅老年公寓
2、地址:
位於京贊線和京易公路的交匯處,北京市房山區張坊鎮周張路口,
龍安大橋東300米處,佔地10餘畝。
2.1 河北省淶水縣宋各庄鄉龍安村龍安大橋東300米。
2.2 北京市房山區張坊鎮張坊村西
3、現狀
3.1 現佔地面積一萬多平方米。
3.2 東院主樓三層建築面積2300多平方米,輔助用房800多平方米。
3.3 醫院部分佔地80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600多平方米。
3.4 西院建築面積2500多平方米,詳見附件1平面圖的說明和淶水夕
陽紅老年公寓簡介。
4、產權:
屬個人合法所有,無任何債務、產權分爭,見附件2產權證復印
件。
5、規劃:
5.1 目標:
本項目擬建成養老、培訓、醫療、亞健康調理及老年用品研
發銷售等高附加值的養老綜合產業項目。
5.2 規模
5.2.1 確定原則
A、以養老產業為發展龍頭。
B、以北京老人為客源,面向全國中產階級以上家庭老人。
C、用國內外一致公認的最小投資經濟規模。
D、達到高起點、高水準、高附加值,縱深發展規模。
E、綜合利用、降低成本、資源互補、投高產業規模。
5.3 產業預計規模:
按照前述原則,同時考慮建設規劃的合理性。地理環境和外
部條件情況。資金及社會需求等因素。確定形成可利用床位(1)
前3年100-200張床位.(2)3年後可利用床位200-500張床位的
能力。
6、投資規模:
6.1 再建100張床位,公寓樓2000平方米,需支付350萬元。
6.2 輔助設施建設需80萬元。
6.3 相應設備購進、安裝需100萬元。
數據來源2005年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河北省單價估價表、
河北省2005年建築安裝概(預)算定額,國家計委《建設項目經
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保定市開發建設工程行政、事業、
服務性收費標准。
7、產值預估:
項目完成後形成年入位人數200-500床位的規模可獲以下項目收
入:
7.1 老年公寓收養生活完全自理老人,生活照料和護理、產生每人每
天凈營利10元計算,每100人可獲年收入36萬元。
7.2 生活半自理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產生利潤在50-100元,每100
人可獲年收入180-360萬元。
7.3 床位費:每床按20-80元每天計算,每年100張床年獲利約72-288
萬元,五年收養老人300-500人時,年收入達216-1440萬元。
7.4 探望老人的家屬,所發生的餐飲、住宿旅遊等收入應在幾萬至幾
十萬元。
7.5 隨之產生的醫療、保健費用忽略不計。
8、後援支持:
本機構在當地政府和主要部門審批、驗收合格後,取得了合法
資質,見附件3,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是受當地民政部門管理和享
受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和保護的民辦非營利企業。
有培訓基地為依託,能充分保證服務人員的數量、質量和水平,
設有亞健康調理中心,可以為亞健康老人制定合理的飲食、運動、
養生計劃,機構能為入住老人解決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診療,有
上述三種力量為老人的生活和健康保駕護航,讓我們不僅有能力做
到兒女能做到的,同時也能做到兒女不能做到的。
在逐步走向老齡化社會的路上,我們有良好的服務水平做保
障,有醫療保健機構做後援,我院的養老事業會蒸蒸日上的。
9、政策支持:
淶水縣以得天獨厚的條件,吸引了美國、德國、日本、香港、
韓國、台灣等國家(地區)投資者,並為發展淶水縣經濟做出了貢
獻。為進一步擴大開放,淶水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實施以開放促
開發,以開發促發展的戰略,為投資者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近幾年,淶水縣把項目建設作為求生存、促發展的根本措施,
在項目謀劃上抓大抓優,項目運作上抓快抓活,項目責任上抓嚴抓
實,使一批關乎經濟和社會長遠發展的較大項目相繼上馬,並取得
了顯著進展,一些投資上千萬元的大項目也均以立項、簽約,進入
實施階段。同時,淶水縣將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強項目庫
建設,組成專門班子進行項目攻關,伺機而上,力爭使更多的項目
擠入國家、省、市的計劃盤子。
10、人才保證:
10.1 本機構現有領導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10餘人。
10.2 服務人員以當地農民工為主進行培訓,考試合格上崗。
10.3 培訓以當地農民工為主,向周邊地區擴展,並向兄弟托、養老
機構做服務輸出。
二、 招商立案說明:
1、合作方式:
1.1 股份合作式:投資方自主經營,按相應股份分得利益。
1.2 股份合作式:共同管理經營,按股分紅。
1.3 出租現有場地設施,投資方自營。
2、合作條件:
投資者除具備相應的經濟實力外,一定要具備良好的人格 ,一
定要有愛心,強烈的事業心,更要具有艱苦的創業精神,有膽有
識,有戰略前瞻性的投資者是我們理想的合作夥伴。
3、合作年限:20年或更長。
4、合作項目:
養老、托老、臨終關懷、醫療保健、老年護理員培訓、老年用品
研發及銷售。
三、 項目分析:
1、成功因素分析:
1.1 溫馨、舒適的居住環境,嚴格規范的管理是成功的基礎因素。
1.2 社會逐漸老齡化,子女的工作、社會壓力大,是養老事業可持續
發展的重要因素。
1.3 全國獨一無二的有培訓護理人員做依託,醫療機構做保障,發展
老年事業的模式是成功的必然要素。
1.4 當地的溫帶氣候,四季分明,空氣清新,居住地依山傍水,素
有「長壽老人之鄉」的美譽。周圍被百餘個名勝古跡、旅遊景點
所環抱,當地老百姓質朴、熱情、豐衣足食、路不拾遺、夜不閉
戶的民風是老年人養生、休閑的最佳選擇,也是老人安居的必備
條件。
1.5 便捷的交通優勢,全方位的通訊保障系統,自備供水、供電設施,
水量、水質滿足生活服務需求,淶水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和本機構
達成安全、可靠供電協議。
2、風險因素分析:
經營不善,導致客源饋乏,是經營失敗的主要因素。
3、合作保障手段。
4、投資效益分析。
四、 項目特點:
1、以培訓機構為依託,確保服務質量。
2、以醫療機構為陣地,確保人文關懷。
3、以模式輸出的手段,擴大服務半徑。
4、以京城老人為客源,提高消費檔次。
5、以十渡景區為連結,開發老人及家庭親情旅遊。
6、以雲居寺為基地,滿足個性消費。
五、 合作程序:
1、接洽聯系人。
2、考察、現場規劃。
3、談判、確認合作方案。
4、簽約、確定合作關系。
5、注資啟動規劃實施。
6、運營、工作班子正常工作。
❷ 有沒有好的養老院
隨著我國老齡化和高齡化問題的極速加劇,傳統的「養兒防老」模式已難以為繼,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機構養老資源的緊缺…尤其,對於失智失能老人的照護,呈現出「社會養老難以吸納、家庭養老難以為繼」的局面 ,山西慈行靜苑老年公寓以智能化老年公寓,使眾多老人及周邊居民享受到老有所養、來有所居、踏實幸福的晚年生活。南通萬福護理院於2017年10月28日正式對外營業,是一家集醫療、康復、養老、護理、休閑、娛樂為一體的醫養融合的股份制機構,投資2880萬元,機構佔地面積21畝,開設床位500張,設置綜合內科、康復醫學科、臨終關懷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等多個科室,擁用國內外一線品牌的醫療、康復設施,DR、超聲波、心電圖、中頻治療儀、智能康復訓練器等設備及配套完善的服務設施,是目前南通市規模較大的護理及養老型機構。
❸ 開辦養老院(養老機構)可以享受的優惠扶持政策匯總
當前,養老服務和產品需求快速增長,需要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激發產業發展活力。為有效緩解日漸嚴峻的養老問題,推動我國養老服務健康快速發展,需要引入各方力量共同凱孝參與。黨的十九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在加快發展養老服務的重要政策文件中,都強調要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❹ 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意見
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民發〔2015〕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土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衛生計生委、銀監局、保監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衛生局、銀監局、保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衛生局: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精神,為了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現就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鼓勵民間資本在城鎮社區舉辦或運營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別是高齡、空巢、獨居、生活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養、助浴、健康、休閑和上門照護等服務,並協助做好老年人信息登記、身體狀況評估等工作。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條件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可以依法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其他機構依法登記為企業。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協調指導、評估認證等方式,鼓勵民間資本舉辦家政服務企業、居家養老服務專業機構或企業,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定製服務。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實行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經營,增加和擴大網點,提高養老服務的可及性。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教育、物業服務等企業,興辦或運營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專業居家養老機構對社區養老服務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
推進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對老年人信息的動態管理。支持民間資本運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對接老年人服務需求和各類社會主體服務供給,發展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發展老年電子商務,為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服務項目。有條件的地方,可為居家老年人免費配置「一鍵通」等電子呼叫設備。
二、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機構養老服務
支持採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間資本合作)等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
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養老機構,鼓勵養老機構跨區聯合、資源共享,發展異地互動養老,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養老機構。
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將所屬的度假村、培訓中心、招待所、療養院等轉型為養老機構,支持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和改造,用於養老服務。
鼓勵將政府投資舉辦的養老機構特別是新建機構,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通過公開招投標,以承包、聯營、合資、合作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來運營,實現運行機制市場化。有條件的地方,可穩妥開展把專門面向社會提供經營性服務的公辦養老機構轉製成為企業或社會組織的試點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民辦養老機構接收城鄉特困人員或政府承擔照料責任的其他老年人。
三、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養老產業發展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拓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教育、體育健身、休閑旅遊、健康服務、精神慰藉、法律維權等服務,加強對殘障老年人專業化服務。
支持企業開發安全有效的康復輔具、食品葯品、服裝服飾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引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專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老年用品一條街或專業交易市場。鼓勵已有電商平台完善服務功能,增加適應老年人消費需求及特點的商品和服務。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老年公寓和居住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以及既有住宅適老化改造。對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老年人居住建築設計標准》等建設標准規劃建設的適老住區和老年公寓項目中,其配套的符合獨立登記條件的養老機構按規定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
扶持發展龍頭企業,特別要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培育一批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和知名度高的養老服務業品牌,形成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
引導和規范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理財、信貸、保險等產品。
四、推進醫養融合發展
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或與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協議,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衛生服務。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對養老機構設立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給予大力支持,積極提供便利;按規定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
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符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要按規定申請納入定點范圍。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康復項目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
扶持和發展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對民間資本投資舉辦的護理型養老機構,在財政補貼等政策上要予以傾斜。
要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及其醫護人員納入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統一指導,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技術准入和推薦評優等方面,與其他醫療機構同等對待。
加強對養老機構中醫師、執業護士、管理人員等的培訓,強化醫養融合發展的人才保障。鼓勵醫師和執業護士到養老機構、醫療機構中提供服務。
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社區和居民家庭,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
五、完善投融資政策
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投入。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務業發展的各類財政資金,探索採取建立產業基金、PPP等模式,支持發展面向大眾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產業,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通過中央基建投資等現有資金渠道,對社會急需、項目發展前景好的養老項目予以適當扶持。
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級政府用於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將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並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辦養老服務發展的資金不得低於30%。
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當為捐資舉辦,機構享有對其資產的法人財產權,捐資人(舉辦者)不擁有對所捐贈財產的所有權。對於舉辦者沒有捐贈而以租賃形式給予組織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借款方式投入組織運營的流動資金,允許其收取不高於市場公允水平的租金和利息。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對其關聯交易進行披露並進行必要監管。
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停辦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其剩餘資產由民政部門負責統籌,以捐贈形式納入當地政府養老發展專項基金。原始捐資有增值的,經養老機構決策機構同意並經審計符合規定的,可對捐資人(舉辦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鼓勵通過財政貼息、補助投資、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推進實施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研究以養老服務產業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穩步推進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投資養老服務業。
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允許民辦養老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不動產登記機構要給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六、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對民辦養老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營業稅。養老機構在資產重組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進一步落實國家扶持小微企業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養老服務企業,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優惠。
對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的老人護理等家政服務,在政策有效期內按規定免徵營業稅。
對符合條件的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
對民辦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經批准設立的民辦養老院內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顧的場所免徵耕地佔用稅。
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對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准予全額扣除。
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徵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徵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七、加強人才保障
支持職業院校設立養老服務相關專業點,擴大人才培養規模;加快發展養老服務專科本科教育,積極發展養老服務研究生教育,培養老年學、人口與家庭、人口管理、老年醫學、中醫骨傷、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方面的專門人才。拓展人才培養渠道,打通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發展通道,推進醫學專業外其他適宜專業的「3+2」、五年一貫制等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編制實施《全國老年教育發展規劃(2015-2020年)》。充分發揮開放大學作用,開展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進一步提升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依託職業院校和養老機構等,加強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對符合條件參加養老照護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按規定給予補貼。
允許符合條件的醫師到民辦養老機構醫療機構開展多點執業。鼓勵民辦養老機構引入社會工作人才。對在民辦養老機構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公辦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政策。
做好養老護理員工資指導價位發布工作,指導民辦養老機構和組織合理確定養老護理員勞動報酬。養老機構和組織應當依法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養老機構,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以靈活就業方式從事居家養老服務的,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積極改善養老護理員工作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
八、促進民間資本規范有序參與
建立完善政府領導、民政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已經建立的各類養老服務議事協調機構的作用,加強政策協調,定期分析問題,共同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推進舉措。
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業務指導職責,及時編制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制訂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標准,組織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指導養老服務設施有序建設。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工作。
貫徹落實養老服務業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公開、透明、規范的養老服務業准入、退出、監管制度,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養老服務領域,都要向民間資本開放。
加快制訂和完善養老服務相關標准,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准體系,不斷提升養老服務的規范化和標准化水平。加強對民間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的跟蹤監測和服務。
培育和發展養老服務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監督評估和溝通協調等方面的作用,推動形成政府、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實體三者相結合的管理機制。
九、保障用地需求
民間資本投資養老服務設施所需建設用地,適用國家規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政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4〕11號)相關規定,積極做好用地服務工作。
民政部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衛生計生委 銀監會 保監會
2015年2月3日
❺ 大家覺得養老院怎麼開好
我現將我的養老院的基本構思,可以說是特色之處描述如下:
第一,養老院採用公寓式管理,房間均按賓館標准間設置,室內配有電視、電話、呼叫器等必備設施,室內全天供應淋浴熱水。
第二,院內有健身房、閱覽室、棋牌室、醫務室和綜合廳,配有專業醫生每天巡視老人房間,並定期為老人進行體檢。
第三,配備營養師,健康地指導老人飲食。
第四,要有心理咨詢師,陪老人聊天.
第五,周末老人可以回家與家人團聚。
第六,在護工方面可以與專門的中介來往,減少投入。或是招聘下崗工作,解決他們的再就業問題。
第七,養老院選擇在醫院附近,方便老人及時的就醫。
❻ 村轉居社區的詳細信息
一、淄博市「村轉居」社區的基本情況
淄博市現有348個社區居委會,分布在23個街道和28個鎮,其中「村轉居」社區居委會177個。調查發現,淄博市「村轉居」工作是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而逐步進行的,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時間跨度達24年之久,涉及張店、淄川、博山、周村、臨淄五區及高青、沂源兩縣和高新區。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部分城中村零散轉居,九十年代後小規模成批轉居,近五年來「村轉居」步伐明顯加快,2000年至今已對121個村委會實施了「村轉居」。目前,全市「村轉居」社區轄區面積1713平方千米,居民303447人,其中黨員9826人;「村轉居」社區有原村民228801人,目前仍居住在本社區的194320人,占原村民總數的84.9%;不在本社區居住的34481人,佔15.1%。社區黨支部成員608人,居委會成員609人,交叉兼職後社區「兩委」成員共755人。其中原村民725人,佔96%。「村轉居」社區現有固定資產971322.31萬元,企業1655家,其中已有857家企業進行了改制,社區每年從企業收益達133043.06萬元。社區自主興辦的公益性服務項目主要有社區老年活動室、社區衛生室、社區老年公寓、物業管理、衛生保潔、社區幼兒園、社區服務站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便民利民服務,但普遍規模較小,影響力差。
二、當前淄博市「村轉居」社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規范。「名為社區實為村」的社區管理體制與現代化城市建設的要求不相符。對近郊村實施「村轉居」,是適應城市發展、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需要,同時也是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整體水平提高的要求。但是,由於對「村轉居」的基本條件、操作程序、轉居後的運作模式等研究不夠,淄博市「村轉居」社區,當初只是在名稱上進行了更換,即將村委會改稱居委會(2003年統一冠名為「社區居委會」),但無論是在管理體制、管理程序、工作重點和工作方式,還是服務對象、服務形式等方面,都與原來的村委會沒有什麼區別。因此,就其性質而言,仍應當屬於村委會的范疇。有的區縣在「村轉居」時就明確規定,對「村轉居」社區的居民中的原村民實施「四個不變」,即在過渡期內本村轄區面積不變,土地、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計劃生育政策不變,涉農政策不變。但這個過渡期有多長,當初並沒有規定,後來也沒有明確,如1981年「村轉居」的8個社區,24年來一直延用村委會的管理模式。近年來「村轉居」的部分社區,其居民依然主要從事農業生產,戶籍也沒有變化,農村的各種稅費一樣不少。這些社區居委會管理和服務對象基本上仍然是原村民,換屆選舉時多數基本上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山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規定組織實施,對於居住在社區內的其他居民,「村轉居」社區只提供物業管理等方面的服務,其它事項基本不管。這與中央和省、市「按照便於服務管理、便於社區資源開發、便於社區居民自治的原則,並考慮地域性、居民認同感等社區構成要素」組建新的城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的要求有很大差距,與淄博市城市現代化建設的要求也不相符。
(二)新老居民權利和義務不對等。中辦發[2000]23號文件指出:社區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可見,城市社區首先是建立在一定地域基礎上的自治組織,其主體是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圍內的社區居民,他們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但目前全市177個「村轉居」社區中,由於近半數的村辦企業尚未進行股份制改造,絕大多數的原村集體資產也沒有實行股份制,因而導致同一社區的新老居民享受兩種待遇、出現「兩個階層」的局面。如在分享由集體資產帶來的經濟效益、選舉社區領導班子、對社區內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時,行使權利和得到收益的是原村民,與其他居民毫不相干。這樣做原村民的理由是:村集體資產是原村民世世代代積累起來的,收益分配當然只能是原村民,選舉社區領導班子也只能由他們參加,且只能選舉原村民,這樣原村民的財產才不至於落入他人手中。實事求是地分析,這種觀點不無道理,但這樣做的結果是將社區內新居民的基本政治權利等剝奪了。在2002年上半年和目前正在進行的社區「兩委」換屆選舉中,部分居民因不能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而引發的上訪已有十多起,有的還到省、進京,造成不良影響。
(三)原村集體資產產權辦公室不清,不穩定因素多。目前,淄博市177個「村轉居」社區共有近百億元的固定資產,這既是社區發展的成果,又為今後城市建設提供了財力保障。集體資產的所有權屬於原村集體,原村民自然十分關注這些集體資產的增值、保值及給自己帶來的經濟利益,而對城市建設的長遠發展並不十分關心。社區「兩委」成員尤其是「一人兼」的書記、主任,往往兼任原村辦企業的法人代表,在當前部分社區決策不夠民主,管理不夠規范,監督並不到位,且居務公開不及時、不全面,企業改制不透明、不規范的情況下,部分社區已經出現了集體資產流失的問題;或者因為社區財務管理不規范,公益事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方式不恰當等原因,導致社區人心不穩,矛盾、糾紛不斷,引發諸多不穩定因素。此外,由於「村轉居」社區公共積累屬於原村民,而原村民在社區中的數量正在逐步減少,如果不從制度上進行改革,若干年後,這些社區的集體資產有可能落入少數人的手中,造成集體資產的嚴重流失。
(四)「村轉居」社區幹部的角色轉換不到位。村委會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通過發展農業生產達到村集體經濟保值、增值,從而使廣大村民的物質文化生活全面得到提高;而社區居委會則主要是通過為社區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提高城市社區居民的綜合素質,營造幸福和諧的城市生活氛圍。由於淄博市「村轉居」社區幹部有96%來自於原村民,他們多數人文化程度偏低,缺乏城市建設的知識和經驗,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仍然停留在村委會的層面上,自然難以適應現代化城市建設的需要。原村民對村集體的依賴程度大,在享受權利時排斥新居民,使原村民與新居民間形成隔核,和睦相處的氛圍難以形成,制約了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
(五)「村轉居」社區地域范圍不明確。特別是「村轉居」時間較長的社區,由於城市的發展和變化,使得原村的界線越來越模糊,社區相互重疊,相互滲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現象較為突出,很難劃定社區的具體界線。有的「村轉居」社區原村民居住分散,不便管理和服務。
三、對當前「村轉居」社區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淄博市「村轉居」社區存在諸多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從調查了解的情況分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體制和管理方面的原因。為追求城市化進程,區縣政府在將村委會轉為社區居委會時,相應的管理體制等沒有進行及時改變或調整。村委會轉為社區居委會不僅是名稱上的「翻牌」,更應是制度上的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八條規定: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范圍調整,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多數「村轉居」社區,在轉居之前並沒有完全按上述規定辦理,其中最為突出的是沒有經過村民會議同意,而是由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代為辦理了各種手續。「村轉居」後,也沒有及時調整各種制度和運行規則,以適應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需要,而是繼續延用村委會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重「翻牌」輕改制的結果,是導致在這些「村轉居」社區的幹部和群眾心目中,「村」的概念根深蒂固,通過原村集體經濟形成的利益共同體即原村民依然是社區真正的主人。這就為以後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埋下了隱患。
二是經濟利益方面的原因。由於社會就業壓力的增大,使居民對社區集體資產的關注程度明顯增加。當前,我國社會正處在轉型時期,城市下崗失業人員增加,就業壓力很大。因「村轉居」、農轉非就業而目前失業下崗或對安置不滿意的「村轉居」社區的原村民,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原村集體的公共積累,想到了原村民的福利待遇,要求回到村中或將原村集體資產進行處置,希望從中得到一份工作或者分到一份經濟利益,以解決自身的生活困難或問題。張店區公園街道東源社區原村民王某,1982年「村轉居」招工後就與居委會脫離了關系,後因單位破產而東源社區集體經濟迅速發展,在2004年11月社區居委會換屆時,雖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四處活動,企圖當選社區居委會主任,進而控制上億元的集體資產,因目的沒有達到,就到處上訪。
三是干群關系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管理方式的落後與民主進程的加快,制約了社區居民積極性地發揮。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已經有了廣泛的群眾基礎,村民開始認識到手中民主權利的珍貴。與此相適應,隨著我國現代化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廣大社區居民的民主意識正逐步增強,他們要求參與城市建設和管理,要求享受法律賦予的民主權利和政治權利,要求對自己居住社區的建設和管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尤其要求對「村轉居」社區的土地補償、企業改制等重大事項實施民主決策、對集體財務實施民主監督,而目前部分「村轉居」社區實行的仍是居企合一的甚至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家長制」的管理體制、管理形式和運作方式,這就嚴重製約了社區居民參與管理和監督的積極性,從而導致社區內矛盾突出。另一方面,部分「村轉居」社區幹部作風霸道,以權謀私,引起居民不滿,造成干群關系緊張。臨淄區聞韶街道張家社區、雪宮街道桑家社區都是遠近聞名的經濟強居和老先進、老典型,但落後的管理方式使兩社區干群關系緊張,居民上訪不斷,老先進出現了新問題,成為不穩定因素。
四、新形勢下「村轉居」社區居民自治工作對策分析
去年12月29日,山東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社區建設和社區黨建工作會議,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村轉居」問題,堅持先改制後改居,即先對村集體資產進行公司制改造,產權量化到人,保護好村民的利益,然後再按法定程序改居;對於已改居、但尚未對集體資產進行公司制改造的,要抓緊制定改制方案,交原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組織實施。按照省會議精神,結合淄博市工作實際,認為應對全市「村轉居」社區現行的管理體制進行全方位改革,消除現代化城市建設中的各種壁壘,建立起適應現代化城市建設要求的社區管理體制。
第一,實行股份制改造。即在對每個「村轉居」社區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對社區集體資產實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股份制公司,變村民為股民。具體做法是:以區縣為單位,由政府牽頭,計委、農業、民政、財政、審計等部門參加組成專門社區改制工作機構,對「村轉居」社區原村民數量、原村集體資產、原村辦企業、原村民的意願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了解,結合各「村轉居」社區的實際進行專門分析研究;通過召開原村黨員會議、原村民代表會議、原村民會議等形式,按照「一居一策」的原則,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改制方案;在做好原村民思想工作、理順原村民情緒、處理好相關問題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社區體制改革,將社區集體資產確權到人,建立股份制公司,變原村民為股民。股份制公司的運行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對於公司重要事項由股東會議決定;股份制公司的管理機構單獨設立,與社區「兩委」分設,使之互不隸屬;社區「兩委」負責社區社會事務的管理及對居民提供服務,公司負責企業的管理與經營。
第二、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建立起適合城市社區建設要求的城市社區居委會,變村民為真正的居民。對改制後的社區居委會的地域進行明確合理的界定,並將轄區內所有居民全部納入社區的管理范圍。對今後要「村轉居」的,應先將擬改居的村集體經濟實施股份制改造或進行妥善處置,徹底理順村民與村集體經濟的關系,之後再根據社區的構成要素,建立起適合城市建設要求的新型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同時,建立健全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加強對社區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社區各項工作的落實。社區內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都有權參加社區居民會議,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和政治權利,對社區事務進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三、對改制後的城市社區居委會及其社區居民實行與純城市社區相同的待遇。各級政府應及時將有關扶持政策、計劃生育、城市低保、就業再就業、居委會辦公經費和人員補貼等內容進行調整,使之與純城市社區居委會和居民同等對待,真正讓社區居委會從搞經濟建設轉向為社區居民服務,以此促進城市建設的全面協調發展。按照中央和省要求,把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生活補貼和必要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同時,幫助他們解決好醫療、養老等實際問題,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
第四、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的規章制度,保證「村轉居」社區居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村轉居」社區居委會,應按照有關規定依法選舉居民代表,定期召開居民代表會議,制定實施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規民約,實行居務公開,全面落實「四個民主」。應建立實施「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社區管理和運行制度,凡是法律沒有賦予社區居委會、而實際上又需要社區居委會落實的工作,都要做到事先同社區協商,並將工作和相應的工作經費一並交給社區。要對「對轉居」社區的性質、地位、工作任務等進行明確定位,確保社區工作人員能有充足的精力投入到城市建設和為社區居民服務的工作之中。
第五、做好「村轉居」社區幹部選拔任用和培訓工作,為各項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為保證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必須加強對社區幹部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任務和方法等相關知識的培訓,轉變其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使之適應城市建設的需要。同時,要走出「社區幹部村民選」怪圈,採取多種形式,公開、公正、公平地向社會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經民主選舉後到社區任職,以此改善社區幹部的結構,提高工作水平,為現代化城市建設提供強勁的組織和人員保障。
❼ 國家對辦養老院有哪些補貼
國家對復於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制助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1.設立方面:
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5000不等。
2.經營方面:
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後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
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7)老年公寓股份制怎麼運作擴展閱讀:
1.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是指對於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老年人,經過評估,
採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的一種制度。
2.根據國務院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
養老服務業主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為主,
國家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力量以及個人投資興辦養老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