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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社區必須有老年人活動中心

發布時間:2023-05-25 23:54:59

Ⅰ 社區養老服務模式

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指在城市各個社區建立養老護理服務中心,老年人仍然居住在自己家裡,享受服務中心提供的營養和醫療護理以及心理咨詢,並由服務中心派出經過訓練的養老護理員按照約定時間到上門為居家老人提供助鄭敬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定製服務,傾聽老人訴說的親情服務。
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託,以專業化服務為主要服務形式,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決日常生活困難為主要內容的養老方式。是目前一種吸收了機構養老專業化服務和傳統家庭養老優點的最理想的養老模式。
在我國老年人口的高齡化、空巢化和失能化是普遍的趨勢,我國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超過2000萬,失能、半失能老人約3300多萬,對社區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依託社區發展居家養老服務意義重大,是積極應對少子老齡化、老年空巢化、空巢失能化的正確選擇。
一、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優勢:
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區環境里能找到安全感、歸屬感和親切感。可在社區內自主支配活動,有利於維持其多年形成的消費習慣,避免感染老年人有規律的日常生活,有利於老年人的身心保健。
老年人在家中暗度晚年,有利於子女在家中為其提供精神贍養。並能雹纖與街坊鄰居繼續開展交往活動。充分保護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的歸屬感,符合老年人的心理特徵,彌補了機構集中養老由於居住環境轉換帶來的不適於強烈的孤獨感的缺陷。
社區居家養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區內已有的服務設施,節約了大量的資源,避免了重復建設。同時帶動社區養老產業的發展,以改善社區內的養老服務水平,同時有助於大量安置就業。
二、社區居家養老主要服務項目包括:
第一,生活照料:各種家政服務如家庭清潔、料理家務、維護維修、代為購物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顧的服務。其中還包括送餐服務:有定點用餐和上門送餐兩種服務,針對不同自理能力的老人。
第二、醫療保健類:建立健康檔案,為老年人提供陪護、陪伴看病、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衛生、健康教育等服務。
第三、文化教育類:設立老年人活動中心,為老年人提供棋牌娛樂、讀書看報、知識講座、學習培訓、書法繪畫、電視電影、戲曲評書、廣場舞蹈健身、民族演唱等豐富多彩的老年文體活動。
第四、法律維權類: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法規咨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婚姻等合法權利等服務。
第五、心理支持(治病、護理、傳授養生之道等)。如,保健醫生上門為老年人看病,免處方費;保健訪問者上門為老年人傳授養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癱瘓、營養及幫助老年人預防疾病等。另外,還規定了為老年人提供源叢仿視力、聽力、牙齒、精神等方面的特殊服務。
第六、志願服務類:為老年人提供鄰里互助、定期看望、電話問候、談心交流等服務。
社區居家養老與傳統的家庭養老和集中院舍養老相比,具有很大的優越性,它融合了傳統的家庭養老和集中院舍養老之長,更符合人道的原則,更注重對老年人心理和情感上的關懷,使老年人過上了正常化的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生活的質量。

Ⅱ 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國家有什麼規定

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國家規定有:

第一條、國家對社區老年活動場所的建設實施有償補助;

第二條、社區老年活動場所須根據社區文化、健康、養老、休閑、教育、文體等全方位考慮,設計成多功能的活動場所;

第三條、社區老年活動場所的設施要求必須完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全方位的老年活動設施、休息、走廊等;

第四條、社區老年活動場所要配備足夠的護理孫運人員,保障老年人參加活動的安全;

第五條、社區老年活動場所要提供多樣化的活動,要求提供新鮮、有趣和富有健康意義的活動。

社區老年活動場用於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可安心休息和享受樂趣的平台,主要服務於老年群體,為老年人開辟一處集活動、休閑、娛樂、康復、慰問、陪伴等服務於一體的多元老年活動場地。
可以促使老年人參與更多更則嫌梁有趣、更有效的社會活動,提升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豐富居家生活,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者咐促進健康老齡化。

Ⅲ 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養老服務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本條例所稱養老服務,是指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文化娛樂、精神慰藉、救援服務等活動。第三條養老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統籌發展、保障基本、適度普惠的原則,推進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經費保障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養老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養老服務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服務的業務指導、行業規范、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環境保護、稅務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養老服務相關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內的養老服務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其他社會組織開展養老服務。

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養老服務行業協會、志願者服務組織等,根據職責或者章程,參與相關養老服務工作。第六條新聞媒體應當加強敬老、養老、助老等公益性宣傳,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第七條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照料老年人。子女有贍養、保護和照顧父母的義務。

不得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養老服務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規劃與建設第九條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衛生計生等主管部門,編制本地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按照規定和標准,分區分級規劃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第十條養老服務設施的規劃和建設應當充分考慮老年人口數量、服務便利性和服務半徑等因素,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老年人設施建設規范和標准,滿足環境保護、消防安全、衛生防疫、食品安全等要求。第十一條新建城區和居住(小)區應當按標准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老年人需要的,應當增建或者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第十二條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託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農村互助養老院等農村老年人服務設施。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居住區、城市道路、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館、旅遊景點、交通等公共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第十四條閑置的國有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辦公樓等適宜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財政、國有資產管理、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或者養老服務設施使用性質,不得侵佔、損壞養老服務設施。第三章養老服務第十六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對老年人定期免費體檢,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檔案,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和服務。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扶持政策,支持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開展養老活動,並通過簽約、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護等服務。第十八條支持各類養老服務組織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餐飲配送、醫療護理、精神慰藉、應急救助等服務。第十九條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開放所屬場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健身、娛樂等服務。

鼓勵養老機構利用自身資源優勢,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服務。

Ⅳ 建立社區活動中心主要針對哪些人群

建立社區活動中心,主要針對的是已退休的老年人為主。讓已經退休在家的老年人有自己的活動場所。

Ⅳ 開個老年人麻將館需要哪些手續合法嗎有什麼相關規定

不合法。但是可以開設老年活動中心,裡面有麻將設施。

老年活動中心手續辦理所需材料:

1、由開辦單位向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申請文件須經當地街道辦(鎮政府)或主管部門簽注意見。

3、經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核查審批,對具備開辦條件的發給《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

4、有了《老年活動中心開辦許可證》,接下來就是需要工商、文化等部門的正常手續了。

(5)規定社區必須有老年人活動中心擴展閱讀:

老年人活動中心申請條件:

1、先寫材料,也就是起個動員作用。

2、要讓當地的城、鎮、市或村(社)有明確的規劃圖,這裡麵包括:

(1)選址,多大的活動中心。

(2)交通,活動中心附近交通狀況。

(3)房屋改造計劃,危房不行。

(4)最重要的是相關設施。

(5)在材料中註明是公用還是個人民利。

3、然後將材料交到比當地更高一級的領導處。

4、打114查尋當地老齡辦電話,會給出詳細的答復。答復是關於金費的問題,給多給少看當地的財政收入。

Ⅵ 老年護理院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護士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安全,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護士系指按本辦法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經過注冊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發展護理事業,促進護理學科的發展,加強護士隊伍建設,重視和發揮護士在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條 護士的執業權利受法律保護。護士的勞動受全社會的尊重。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護士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試

第六條 凡申請護士執業者必須通過衛生部統一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七條 獲得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專科以上畢業文憑者,以及獲得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免考資格的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免於護士執業考試。

獲得其他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申請護士執業考試。

第八條 護士執業考試每年舉行一次。

第九條 護士執業考試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以及護士執業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第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監制。

第三章 注 冊

第十二條 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者,方可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第十三條 護士注冊機關為執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四條 申請首次護士注冊必須填寫《護士注冊申請表》,繳納注冊費,並向注冊機關繳驗: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

(二)身份證明;

(三)健康檢查證明;

(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證明。

第十五條 注冊機關在受理注冊申請後,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者。

第十六條 護士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年。

護士連續注冊,在前一注冊期滿前六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進行個人或集體校驗注冊。

第十七條 中斷注冊五年以上者,必須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參加臨床實踐三個月,並向注冊機關提交有關證明,方可辦理再次注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服刑期間;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執行護理業務;

(三)違反本辦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冊;

(四)其他不宜從事護士工作的。

第四章 執 業

第十九條 未經護士執業注冊者不得從事護士工作。

護理專業在校生或畢業生進行專業實習,以及按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進行臨床實踐的,必須按照衛生部的有關規定在護士的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條 護理員只能在護士的指導下從事臨床生活護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護士在執業中應當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遇緊急情況應及時通知醫生並配合搶救,醫生不在場時,護士應當採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條 護士有承擔預防保健工作、宣傳防病治病知識、進行康復指導、開展健康教育、提供衛生咨詢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護士執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醫療護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

第二十四條 護士在執業中得悉就醫者的隱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群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護士必須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參加醫療救護和預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條 護士依法履行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護士執業注冊從事護士工作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

第二十八條 非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的,由衛生行政部門予以繳銷。

第二十九條 護士執業違反醫療護理規章制度及技術規范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注冊直至取消其注冊。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非法阻撓護士依法執業或侵犯護士人身權利的,由護士所在單位提請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視情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中止注冊直至取消其注冊。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護士以上技術職稱者,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合格,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准許按本辦法的規定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本辦法實施前從事護士工作但未取得護士職稱者的執業證書頒發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當事人實際水平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四條 境外人員申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護士工作的,必須依本辦法的規定通過執業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辦理注冊。

第三十五條 護士申請開業及成立護理服務機構,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比照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衛生部。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的實施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Ⅶ 社區有必要單獨建養老中心嗎

這要看這個社區的養老需求。需求大那就考慮要建了。

Ⅷ 設置老年活動中心的目的意義

豐富老年人生活,老人開心兒女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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