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更名有位老人,她不可以貸款買房,但是為了居住的需要且又能順利
根據我國房地產政策,不動產的權屬以登記為准,即誰登記誰擁有。因此,盡管老人自行償還了房屋的貸款,但由於購房及貸款合同上的名字均為其媳婦,該房產的所有權自然歸屬於媳婦。
若老人希望將房產的名字改回自己名下,只能採取房產贈與的方式處理。首先,需要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手續,費用為房產評估價值的2%。隨後,前往房地產管理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涉及稅費如下:1. 買方(受贈方)需支付契稅(房屋面積大於140平米,稅率為3%;小於140平米,稅率為1.5%)、印花稅0.05%、交易手續費3元/平米、所有權登記費80元/套以及權證印花稅5元/本。2. 賣方(贈與方)則需支付交易手續費3元/平米和印花稅0.05%。
綜合計算,全部贈與費用顯然低於2萬元。因此,房產中心可能存在違規收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