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位管理費收費標准2021
1、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每車每月70元。臨時進入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 對於住宅小區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或車位,按住宅物業管理收費標准收取服務費用。
3、多層住宅、高層住宅、的小區應根據該小區多層的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相應的費用。高層混合的小區使用共用的地下車庫的,應根據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的標准進行收取。
4、租用或購買地下停車位的,應根據小區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進行收費。
5、住宅與非住宅型混合小區,根據該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的標准進行收取,對非住宅的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
2021年小區停車場取消收費嗎?
2021年小區停車場取消收費是謠言,因為2021年小區停車費還是需要交的。
1、室內一類停車服務費調整至每月80元
「當初花20萬元買了停車位,結果現在還要每個月再交150元的車位管理費,早就盼著停車費能降些。」家住曲江某小區的劉先生說。
據了解,此次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服務費分為按月、按次收費兩種形式。具體收費形式及標准根據各住宅小區的情況,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通過停放服務合同約定。
2、小區臨時停車費一類區4小時2.5元
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在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此外,縮短臨時停車收費時段,鼓勵即停即走,提高停車位的使用效率。根據徵求意見中群眾意見,室內臨時停車一類由原來的8小時為一次5元,調整為4小時為一次2.5元,二類由原8小時為一次4元,調整為4小時為一次2元等。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及摩托車停車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子母車位停車服務費不得高於1.5個車位的停放服務費標准,具體標准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住宅小區,機械車位的停車服務費參照室內標准執行,上浮不超過10%。機械車位的租賃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使用人與車位產權人協商確定。
3、買斷車位業主 每月只需繳納停車服務費
據了解,停車費用要區分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租賃費。停車服務費是指物業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指定場地(所)停放的交通工具進行秩序管理、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地下停車場(所):對買斷車位的業主,每月只需繳納停車服務費。對沒有買斷車位的(租賃等),每月需繳納停車服務費及車位租賃費,其中車位租賃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使用人與車位產權人協商確定。
露天停車場(所):佔用物業服務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一般指露天場地),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收取場地佔用費(租賃費)、收取標准等;決定收取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的,收取的場地佔用費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物業企業對住宅小區露天停車場可收取不超過60元/車位·月或2元/車位�6�1次的停車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歸物業所有。
以上就是2021年小區停車費收取標准介紹,總而言之呢,2021年小區停車場是沒有取消收費的,因為每個地區的經濟水平不同,所以物業規定的小區停車費收費標准也不相同,如果大家對於小區停車費有異議的惡化,那麼可以到小區物業處進行咨詢了解。
⑵ 小區停車位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小區停車位收費標准根據地去的不同而不同,應當按照當地標准執行。
比如南京市,根據《南京市停車收費管理規定》:
第六條 停車收費實行計時收費或計次收費方式,由物價部門核定停車收費標准。
白天和夜間的時段劃分:白天時段為8:00至20:00,其它時間為夜間時段。車輛進入停車場(處)15分鍾後開始計費(獨立專業機械立體停車庫除外)。
(一)計時收費。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安裝經驗收合格的計時收費系統。
(1)白天時段以15分鍾為計費單位(不足15分鍾的按15分鍾收費),連續累計計時收費;夜間時段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收費),連續累計計時收費;
(2)白天時段連續停放超過6小時,不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的,一律按6小時收費(一級道路停車泊位除外);
(3)停車時間橫跨兩個時段,按兩個時段標准分別收費,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收費;
(4)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2)、(3)規定重新計時收費。
(二)計次收費。
(1)按照白天和夜間時段的收費標准分別實行計次收費;
(2)停車時間橫跨兩個時段,其中有一個時段停放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含2小時),按進入停車場時段的收費標准一次收費。
(2)長壽區停車位需要多少錢擴展閱讀:
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免除停車費的,不按照標准執行的,應當負相關責任。
根據《南京市停車收費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 下列情況免停車費:
(一)執行公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車(含武警車輛);
(二)車輛進入停車場(處)15分鍾以內(含15分鍾,獨立專業機械立體停車庫除外)。
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為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1、未經物價部門批准擅自對外收取停車費的;
2、不按核定的等級和標准收費,擅自提高停車收費標準的;
3、未公示停車收費標準的;
4、其它價格違法行為。
⑶ 一個停車位大概要多少錢呢
看你在哪個城市,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坐標廣東佛山千燈湖,車位最低十八萬,掛二十一萬,靠近廣州南站這邊,十五萬左右,太貴了沒人買,我朋友做房產中介的,她那裡剛好有車位出售!所以我也比較清楚行情!
⑷ 停車位一般多少
一般來說,小區的地下車位是屬於小區的公共財產,但是和小區一樣是有產權的,時間也是和小區的產權時間一致。一般來說,住宅性質是70年,商業性質是40年。目前所謂的賣停車位實質上是長租,因為車位是屬於小區共有的財產,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是不能買賣的。至於五和業主簽訂的所謂「車位買賣」合同,應該是沒有產權證的,至於使用權的期限,要以合同簽訂為准。
⑸ 小區停車位怎麼收費的
小區停車位是屬於小區業主的,是不需要收停車位的錢的,也有私人購買的車位。物業只收取車輛管理費,這個要看物業怎麼定價,一般90-200/月這樣,不同城市費用也不一樣,具體咨詢所在物業。
⑹ 個車位一般一年多少錢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通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
⑺ 物業停車位收費標准
隨著私家車增多,小區停車費成為業主繞不開的話題。近日,武昌國際城小區的方女士向本報反映,小區每月的停車費高達500元,而相鄰的小區僅為160元。停車費太高,她只好把車停路邊。連日來,記者走訪武漢多個小區發現,車位收費無標准,小區停車價格差別很大。武漢市從2010年底就在制定小區停車收費標准,但「難產」近兩年仍未出台。相鄰小區停車費相差3倍多方女士居住的國際城小區位於武昌沙湖路,停車費為每月500元。去年10月,她購車後,苦於小區停車費高昂,只好將車停在700米之外的路邊,寒冬酷暑,都要步行去拿車。小區里像方女士這樣,因接受不了高昂停車費將車停在大馬路上的居民大有人在,但即使是停在了收費的道路上,方女士每月的停車費也不低於300元。百米之遙的都市經典小區,每月停車費為240元,一條馬路之隔的長城嘉園,每月只需160元。相鄰的幾個小區,環境也差不多,為什麼停車費差距這么大?這些令方女士等人十分疑惑。方女士告訴記者,她曾向物業反映過停車收費太高,而物業的答復是「按物業規定收取」。收多收少物業說了算?連日來,記者走訪武漢多個小區發現,停車費標准高低不一,不僅不同地段價格差別大,連同地段、條件也相差不大的小區停車價格也不同,低則100元,高則500元。武昌靜安路波光園一期,地上停車費為200元每月,地下則是300元左右;僅隔一個路口的波光園二期,地上停車費為120元每月,地下則為220元。武昌南安路凱旋名邸小區,2010年開始入住居民,地上停車費為260元每月,地下為340元。而南安路對面的城市花園,同樣是一個較新的小區,地上、地下停車費分別為150元、230元。在漢口苗栗路的開源陽光小區,地上地下停車費均為450元每月。而相鄰的紫荊花園,無地下停車場,地上停車費只需100元。家住凱旋名邸的賈女士說,相鄰小區,停車費相差一倍多,這讓她很不理解。「地下停車場收費我沒有意見,而地面停車場收費似乎不妥,畢竟地面停車場用的是公攤面積,應該歸業主共有。」在采訪中,多數市民認為目前小區停車收費很亂,沒有統一標准,收多收少全是物業說了算,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盡快規范小區停車費的問題。波光園一期物業一工作人員稱,小區車位很緊張,地下已沒有空間,地上停車基本靠搶,「收多少停車費是經過物價部門批準的,不是隨便亂收。」將盡快公布停車費標准據了解,武漢現行的小區停車費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停泊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為室內80元/月,室外60元/月;另一部分是車位租賃費,執行市場調節價,一般由場地的產權所有人與停車人協商確定。一些地段較好、車位緊張的小區,場地租金定得較高。武漢市物價局房產價格科工作人員稱,目前中心城區小區停車費價格在100元到900元之間。租賃費由市場定價,沒有標准,物價部門也不能幹預,直接導致目前小區停車費亂象。今年上半年,該科室接到的價格投訴中,一半與小區停車費有關。2010年11月29日舉行的武漢市第三輪政風行風集中評議大會上,物價部門表示正在制定小區停車位的租金標准,這也意味著小區停車費將有最高限價。去年7月,有媒體報道稱,為解決小區停車收費無標准難題,武漢市物價局將出台中心城區小區停車收費標准:私家車每月200元,最高可上浮30個百分點,下浮不限。可時隔一年多,具體政策始終未出台。有市民調侃:「標准都定好了,為何一年多了還沒見正式文件,是不是政策『難產』了?」對此,該工作人員解釋說,媒體報道的指導價只是初步意見,並不是正式標准,不具有法律效力。統一指導價之所以遲遲未出台,是卡在了對「普通住宅」的內涵界定上。他說,根據《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51條規定,小區停車費指導價涵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但對於什麼是「普通住宅」,目前並無法律法規進行界定。按照物價和房管部門的意見,「普通住宅」應包括除別墅、酒店式公寓和商務寫字樓之外的住宅。今年5月,武漢市物價和房管兩部門聯合向武漢市人大提交該意見,但目前尚未得到回復。該工作人員表示,「普通住宅」的權屬和界定需要進一步界定和斟酌,待人大審核通過後,將盡快公布小區停車費價格指導標准。
⑻ 地下停車位的造價大概是多少
一般加上通道面積,每個車位面積約在20~25平方米,地下車庫的造價約在2500元/平方米。
⑼ 一般小區停車收費標准
一般小區停車收費標准。一般小區按每月每車計算是600元左右。臨時停靠車輛,有的單位是不收錢的。但有的小區按每每小時兩元收費。可以這么說,每個小區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⑽ 2021車位管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1、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最高每車每月70元。臨時進入的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計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取(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每天(24小時以內)最高收取10元。
2、 對於住宅小區業主擁有產權或使用權的車庫或車位,按住宅物業管理收費標准收取服務費用。
3、多層住宅、高層住宅、的小區應根據該小區多層的住宅物業服務費標准收取相應的費用。高層混合的小區使用共用的地下車庫的,應根據該小區高層住宅物業服務費的標准進行收取。
4、租用或購買地下停車位的,應根據小區物業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進行收費。
5、住宅與非住宅型混合小區,根據該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的標准進行收取,對非住宅的業主實行市場調節價。
露天停車場(所):佔用物業服務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一般指露天場地),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收取場地佔用費(租賃費)、收取標准等;決定收取機動車輛場地佔用費的,收取的場地佔用費屬於全體業主共有。
物業企業對住宅小區露天停車場可收取不超過60元/車位·月或2元/車位•次的停車服務費,停車服務費歸物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