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90歲老人享受哪些政策
【法律分析】:90歲老人享受政策有:1:高齡補貼:從1996年起除了百歲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外,大連首次將90到99周歲的老年人也劃入長壽補貼范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補貼。各地百歲老人補貼不同,最低為100元,部分發達城市110 元~200元之間。2、高齡津貼:高齡津貼發放標准,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准、補助水平和發放對象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准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准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第三十四條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㈡ 高齡老人補貼政策
【法律分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㈢ 70歲以上老人國家有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
一、70歲以上的老年人不必繳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但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每月120到210元。
二、如果70歲以上的農村居民是殘疾人或五保戶,將給予殘疾人和護理補貼,或給予五保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㈣ 中國政府對老年人有哪些優惠政策
優惠政策
1、 根據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優待老年人規定》中第四條明文規定,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優惠服務證,享受下列優惠服務:
(一)乘坐汽車、火車、飛機時,優先購票、檢票、進站、乘車、登機;
(二)免費享受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提供的法律咨詢服務。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獲得法律援助的,優先獲得法律援助;
(三)到醫療機構就醫,優先就診、檢查、化驗、劃價、交費、取葯和住院。
2、第五條又明確規定: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優惠待遇證,還可以享受下列優惠待遇:
(一)免費進入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園中園除外;
(二)免費進入公共體育場所進行健身或者其他體育鍛煉活動;
(三)免費參觀展覽館、紀念館、文化館、博物館、陳列館和紀念性陵園,免費辦理公共圖書館借閱證;
(四)到影劇院看電影、進入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區實行半價優惠;
(五)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
(六)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
(七)免費使用收費的公共廁所。
(4)老年人法規和政策有哪些擴展閱讀
辦理程序
優待證由各市、縣(市、區)老齡辦組織登記、審核、發放和管理。制發步驟如下:
一、申請登記。
1、凡戶籍在本省的、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村)、鄉鎮(街道)或當地老齡辦指定的地點登記辦證。
2、常住本省六個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國老人),憑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並持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如暫住證等),到市、縣(市、區)老齡辦指定的地點登記辦證。
辦理《優待證》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紅底1寸彩色照片1張,由工作人員當場填寫《老年人申領優待證資料登記表》,經核對無誤後,發給申請人《優待證》待領憑證。
二、製作交付
各市、縣(市、區)老齡辦對經審核符合辦證條件的老年人的資料,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交付制證單位,制證單位須在收到辦證資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優待證》的製作,並送達市、縣(市、區)老齡辦。
三、領發證件
各市、縣(市、區)老齡辦在收到《優待證》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或直接發放給申請人。
四、換發證件
持有《優待證》綠卡的老年人,年滿70周歲時,應及時向原發證部門申請換領《優待證》紅卡。
五、其他
《優待證》的制發工作,最遲應於2006年2月開始啟動。原已發放老年人優待證的市、縣(市、區),在新證換發期間,原證件可繼續使用。
㈤ 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提高社會養老保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第三條老年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第四條各級政府應當把老齡事業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有計劃地增加投入,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經費的落實,使老齡事業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第五條各級老齡工作機構負責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並組織實施本條例。
老齡工作機構在維護、保障老年人權益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老齡工作的規劃、政策、法規和規章,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二)調查、反映老年人權益保障方面的情況和問題,協調解決與老齡事業有關的問題。
(三)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組織開展維護、保障老年人權益工作。
(四)組織開發老年社區服務業和老年福利企業,發展敬老、助老等公益事業;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老齡工作。第六條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老年人協會是老年人自願參加、自己管理、自主發揮作用的群眾組織,依法開展工作,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老年人權益。第七條全社會應當廣泛開展敬老、養老的宣傳教育,提倡扶老、助老和為老年人服務的優良道德風尚。
廣播、電視、報刊應當開設老齡專題、專欄,加強對老齡問題、老年生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發揮老年人作用等方面內容的宣傳,創造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輿論環境。第八條各級政府對保護老年人權益,開展老齡工作,發展老齡事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第九條每年9月1日為本省老年節。第二章家庭贍養與扶養第十條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條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姊扶養的弟、妹成年後,對無贍養人的老年兄、姊有扶養的義務。第十二條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或扶養人承擔贍養費或扶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必須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必須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標准不低於家庭其他成員,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不同老年人一起生活的,應當對老年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第十三條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十四條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的義務。第十五條老年人居住權受法律保護。
未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家庭成員及其他親屬不得強迫或採取哄騙等其它方式調換老年人的住房。老年人自有住房或承租的住房,贍養人及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承租關系。
未經老年人同意,房管部門不予辦理變更產權或承租手續。第十六條贍養人有義務為老年人耕種和照料其承包的土地、林木、水面、草場及經營的其他副業生產,收益歸老年人所有。第十七條贍養人、家庭成員及其他親屬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和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放棄繼承權而消除。第十八條任何人不得侵佔、私分或騙取老年人的個人財產。第十九條老年人有權拒絕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提出的物質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第二十條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所不及或有害身體健康的勞動。第二十一條為履行贍養義務,經徵得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簽訂贍養協議書。
贍養協議書由老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老年組織或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履行。第三章社會保障第二十二條城鎮實行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二十三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和隨意降低、扣發養老金。
養老金應當與職工工資同步發放。支付在職職工工資與退休老年人養老金有困難的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支付養老金。
㈥ 農村70歲以上老人有什麼養老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針對農村六十歲以上老人出台了相關補貼政策,部分規定如下:1、每年給農村六十歲以上的老人發放固定養老補貼金,並且是完全免費的;2、自費養老保險,六十歲之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額,包含固定養老金在內一同領取;3、農村老人高齡津貼,是國家專為70歲以上老人出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