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老人養老應由子女共同分擔嗎你的看法是什麼
這個確實是的,農村老人養老是由子女共同分擔的。農村的子女其實也是由農村的老人結婚以後生育而來,農村的子女出生以後,是由農村的老人將他們撫養長大。在撫養的過程當中,從呱呱墜地什麼都不會,再到會翻身會爬會走,在這成長的過程當中,難免會有生病,難免需要寸步不離的照顧,有時候還要精心護養,甚至在生病的時候還得要帶他們去看醫生,花錢花精力花時間,付出了很多的愛,才能夠將孩子撫養長大。
如果有子女的,那麼肯定是子女共同分擔,如果只有一個女兒或者只有一個兒子,那麼就只能說是他們一個人承擔。有子女,兩個孩子為了公平公正起見,他們都會共同分擔,這也是人與人之間的一個默契。
㈡ 把老人養老送終後財產分割的依據是什麼
一、把老人養老送終後財產分割的依據是什麼
1、把老人養老送終後財產分割的依據是,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盡量多分。果有財產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個人財產為死者的遺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二、關於老人去世財產分割的方法是什麼
關於老人去世財產分割的方法是: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的話,遺產的分割應按遺囑的內容執行在法定繼承中,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和份額來分配,同一順序的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遺產須按寬攔法律規定的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譽枝,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配遺產: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3、所謂「一般情況」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彼此在生活狀況。勞動能力以及對被繼承人所盡撫養、扶養或贍養義務等方面,情況基本相同,條件大致接近。所謂「均等分配遺產」是指同一順序的各個法定繼承人所取得的被繼承人遺產數額比例相同慶巧敏,沒有明顯差別。
㈢ 公婆的養老保險金是媳婦交的。現在公婆要離婚。這個錢怎麼分
媳婦為公婆繳納的養老金,視同對公婆的贈與,屬於公婆的個人財產,媳婦無權收回。
至於公婆方面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保險金賬戶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㈣ 公婆養老金是多少
任何人無權阻止你獲得保險賠償金,並且你才是你兒子的監護人,對他的財產有管理權,所以你公婆無權調用。
㈤ 丈夫工亡,公積金和養老金如何分配(配偶,和公婆)
如果是有關社保的問題,可以登陸當地社保局的網站,或親宏歲自到社保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和蔽坦睜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信野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祝你好運!
㈥ 為什麼很多婆婆會說不要媳婦養老,婚姻里贍養義務真的可以區分
婆媳問題在婚姻中是非常關鍵的一個問題,而且還是一大難題,讓自己老公夾在中間,老公也左右為難,一邊是自己老婆,一邊又是自己的母親,自己偏向誰,另一個人都會受傷。
而且一個合格的媳婦,應該對自己婆婆很好,而且要給婆婆養老,我本身就覺得和自己婆婆生活在一起事挺好的洗臉事,而且可以促進自己婆媳關系,盡量減少之間沒必要的矛盾,而且自己將來是要贍養自己婆婆公公的,一個和諧的家庭室友好老公,好媳婦,好婆婆組成的,好的衣服和老公一起贍養自己的母親,這時候就不分婆婆還是丈母娘了,這是一個聰明的老公和媳婦能做到的。
㈦ 獨生女怎麼平衡自己父母和公婆的養老問題
小時候,獨生子女是最讓人羨慕的。長大後,卻開始慶幸自己不是獨生子女。
前幾天收到一位女性讀者的留言,她家是典型的「421」模式。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家裡有4個老人,1個孩子,不敢生二胎。結婚之後,一直是親媽幫他們照顧孩子,婆婆總是推脫沒時間。這段時間,爸爸生病了,身邊也離不開人,所以就想把他們接到身邊照顧。所以她就跟老公提,將來讓爸媽跟他們一起住,公婆去住養老院。
在她看來,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畢竟她和公婆也處不過來。但老公表示不同意,還說她過分,怎麼不讓她爸媽住養老院。所以倆人就吵起來,到最後誰都不願意妥協。所以她就留言,想問一下其他網友,自己這樣做是否真的過分?
網友也很熱情地回答,其中點贊最高的就是:「不過分呀,為自己父母著想,何錯之有?」是的,這話沒錯,如果站在女性角度看,確實不過分。贍養養育自己的親爸媽,沒錯。可如果站在老公的角度,就不合情理。畢竟,那也是養育他的親爸親媽。
說到底,這已經不是爸媽,公婆跟誰住的事情了,而是獨生子女婚後該如何給父母養老的問題。
累倒在病床邊的獨生子女
在現在的00看來,獨生子女是很平常的存在。但是他們不知道,獨生子女要承擔多大的壓力。想起獨生子女,很多人腦海中應還有這樣一張圖,父母雙雙生病,躺在病床上,獨生子坐在兩張床的中間。雖然只有一個背影,也沒有多餘的文字描述,但那種震撼感都會讓人心痛。
獨生子女和獨生子女結婚,他們面對的是4個老人。若老人不同時間生病,那還顧得過來。可人吃五穀,哪能看著點生病。萬一一起生病,別說工作,不工作也照顧不過來。所以獨生子女到父母老時,承擔的壓力不是一般的大。
婚後該如何照顧父母
大家應該都有這樣的感觸,父母生病,為了不讓你擔心,一直沒告訴你。當你知道的時候,恨不得打自己幾耳光,覺得自己沒盡到為人子女的義務。所以說,獨生子女在婚後盡量把父母接到身邊居住。倘若不想住一起的情況下,就在小區附近,買、租個房子讓老人住。這樣當老人突發不適,子女能及時趕到身邊。
關於養老,量力而行
作為子女,我們都希望能給父母養老,讓他們安度晚年。但更多時候,是身不由己。所以關於獨生子女給父母養老,建議大家量力而行。其次,及時商量出一個對大家都好的辦法。因為你心疼你爸媽,他也心疼他爸媽。大家找到折中的辦法,才是最好。
綜上所述,希望大家無論是對待父母,還是對待怕配偶的父母,都能夠做到一視同仁。例如,讓雙方父母都住在自己家附近,就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㈧ 老人養老兒女怎麼分配
一、民法典中老人贍養費子女怎樣分配㈨ 關於養老老人的財產如合分割
關於養老老人的財產按照老人的遺囑內容來進行一個分割,當然這樣的一種遺囑必須是在老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下所做出的,或者也可以有權力將這個財產全部贈予給國家或其他陌生的人員。1、老年人尚在世的時候,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形下,其對於其個人財產享有排他性的處置權,任何子女無權干涉。2、老年人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形下,有權將自己的財產贈與給任何人,銀扮包括贈與給法定繼承權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贈給國家。子女無權干涉。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無權瓜分其財產,否則將承擔相應的侵佔他人合法財產的民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合法的財產權亦受法律保護。任何子女或其他人無權瓜分、侵佔其財產。其法定監護權人,僅有權對老年人的財產進行監護,不得隨意處置其財產,除非是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如果侵害老年人權益,給老年人財產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責任。在老年人的監護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下歲蔽,具備監護資格的其他監護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該監護權人的監護資格。並將監護權變更與願意承擔監護資格的監護人名下。5、老年人尚在世的時候,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依法立下遺囑,指定其遺產繼承人。只要意思表達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的情形下,該遺囑則合法有效。任何其他法定順序繼承權人無權干涉。老年人的指定繼承人可以是法定繼承權之外的人。老年人的其他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其中包括對老年人負有扶養義務的配偶,贍養義務的子女,不得因老年人將遺產指定他人繼承,而拒絕履行對其的扶養和贍養義務。6、作為老年人贍養義務人的子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對老年人不履行贍養義務。7、老年人的贍養義務人,應當履行對其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8、老年人生前未理由合法有效遺囑,在其去世後,其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序,先行清償其生前所負的債務、稅費等費用後,由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配偶、被繼承人的父母、被繼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具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予以法定程序分割。9、分割原則,適當照顧喪失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生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適當多分遺產。有扶養條件和扶養能力而不盡扶養義務的繼承人,應當少分或不分遺產。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有權以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的身份,參與遺產分割。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3條、17條、18條、54條、55條、57條、71條司法依據《中乎搏州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85條、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4條、19條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12條、13條、33條
㈩ 公婆養老問題我們應該怎麼做
公婆的養老問題這個責任首先是不能推卸的。如果你老公是獨生子女,那公婆的贍養義務都由你們承擔。如果公婆還有其他子女,贍養的責任就應該由兄弟姊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