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疆兵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讀
近日,兵團印發了《兵團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祥謹培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實施辦法謹唯》(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基本養老金基金籌集、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等,該辦法自2014年10月起實施。
為了讓職工群眾了解兵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順利推進改革工晌薯作,日前,記者采訪了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對有關內容進行詳細解讀。
問:哪些單位、哪些人需要參加兵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答:本《辦法》適用於兵團范圍內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參加兵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指,根據《兵團黨委、兵團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實施意見》(新兵黨發〔2013〕8號)有關規定進行分類改革後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對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對目前尚未確定分類類型的事業單位,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分類類型確定並改革到位後,按有關規定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團場公務員、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其中:在2014年9月30日之前已確定為公務員的,應自2014年10月1日起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在2014年10月1日之後確定為公務員的,應自確定為公務員之日起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團場公務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後,原按其繳費基數10%的標准給予的工資性補貼不再執行。
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問: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如何籌集?
答:兵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個人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
問:單位工資總額怎麼計算?
答: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特點,本單位工資總額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餘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工資超過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按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問: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管理?
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問: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答:本《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具體辦法由兵團根據國家規定製定。本《辦法》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十三號)執行。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兵團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其中,符合規定的待遇項目,經審核確認後,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項目,仍從原渠道列支。
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兵團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問:如何做好基金管理和監督?
答:兵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依法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問:職業年金如何計算?
答: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代繳。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職業年金基金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單位繳費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按照國家和兵團有關規定計息。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國家和兵團有關規定領取職業年金待遇。具體實施辦法由兵團根據國家規定製定。
問:工作調動後,養老保險關系如何轉移接續?
答:參保人員在兵團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統籌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問: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
答:改革後,對於符合納入兵團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符合規定的工作年限作為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照有關規定計發待遇。對於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應予確認,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他情形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兵團有關規定執行。
問:改革後,養老保險管理提供哪些服務?
答:兵團將進一步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發放社會保障卡,實行養老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建立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做好退休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為退休人員提供社會保險政策咨詢和查詢等方便快捷的服務。
按照金保工程統一規劃、集中建設的發展思路,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納入兵團統一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實現業務經辦、公共服務、基金監管和宏觀決策的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推進社會保障卡發放應用,推行網上服務、移動互聯等公共服務系統建設,方便參保繳費、領取待遇和權益查詢。
短評:共享改革紅利
長期以來,兵團一直致力於改革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兵團貫徹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策在社會保障領域的具體實踐,是兵團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一項重大突破,同時也是促進社會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激發事業單位活力、推動社會事業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意義重大。
此次改革有利於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進一步深化改革。建立政策統一、規則公平的養老保險制度,可以有效滿足社會保障公平性、流動性和可持續性的要求,進而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可有效減輕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為深化機關事業單位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此次改革有利於全面體現工作人員的勞動貢獻,進一步增強激勵性。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將現行退休費計發辦法改為按繳費水平、繳費年限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構建起更加有效的養老保險激勵機制,能夠更好地體現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進一步提升職工群眾的自我保障和社會互濟意識。
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實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可以逐步化解同類人員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更好體現制度公平和規則公平。建立統籌互濟、社會化管理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分散單位的退休費用負擔,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發放,維護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形成能進能出、合理流動的用人機制,為兵團全面深化改革注入更多公平元素、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㈡ 新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2023兵團
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 調整將惠及全疆近84萬名企信櫻業退休人員,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由之前的2083元漲至2298元,人均每月增加215元。新疆企業 退休養老金 上調的調整拿渣採取普遍調整與傾斜調整並舉的方式,在普遍提高的基礎上,對年滿消坦悄70周歲以上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以及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予以傾斜調整,適當提高傾斜幅度。
㈢ 2022年兵團退休職工平均工資多少
在三千元左右。工齡30年的,退休金大概在三千元左右。工人旁此的退休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雹賣,養老金調整仍然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進行調運肆迅整,定額調整,凡符合2021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㈣ 兵團17年工齡退休金多少
兵團17年工齡退休金3000元。養老保險規定,只有累計繳費達到15年才能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去辦理退休手續。繳費年限只有17年,那麼個人賬戶余額也就很少,最多領取3000元。
㈤ 兵團職工退休工資和地方個人養老金的區別
本質區別。兵團職工退休工資是屬於國家企業的,地方伏褲個人養老金是屬於地方的,所以是碧游本質區別。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悔廳銷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㈥ 在新疆靈活就業交社保24年退休後可以拿多少錢
您好,根據新疆社會保險條例,在新疆靈活就業交社保24年退休後,可以拿到退休金。根據新疆社會保險條例並祥,每月繳費滿24年的靈活就業者,可以拿到每月最低的退休金,每月最低的退休金為當地最絕搭搏低工資的80%,最低工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而定,比如2020年新疆最低工資為每月1300元,枝孝那麼每月最低的退休金為1040元。
㈦ 2022年基本養老金平均多少
2022年退休養老冊渣金計發基數應當根據當地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各地的標准並不是指告統一的。基本養老金的數額包括了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平均工資標准越高的,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也就越高。
《山東省關於公布2022年度職工州逗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基數的通知》 2022年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除菏澤市之外的15市企業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月計發基數,按照7182.5元執行。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於公布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38元/月。 第二條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2022年實際繳費指數計算對應的,確定繳費基數上下限水平的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654元/月。 第三條 2022年度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 2022年度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上限按19962元/月執行、下限按3992元/月執行。各級稅務徵收機關和社保經辦機構應通知參保單位根據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對2022年度保費進行結算。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在申報養老保險待遇核定業務後,不再辦理繳費基數下調業務。
㈧ 90歲離休老幹部最新待遇
一、增加離休幹部離休金
根據文件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機關事業、企業單位離休幹部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廳局級正職900,廳局級副職750,縣處級正職600,縣處級副職500,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二、增加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
(一)根據文件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給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簡稱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按400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根據兵團文件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按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簡稱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建國前老工人按當地機關事業退休高級工標准增加。其中,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39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72元,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23元,五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89元,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增加銷戚離休幹部離休金及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養老金體現了兵團黨委對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老工人的關懷,此項工作將在12月底前全部調整及補發到位。
(1)凡就地安置並歸原單位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中的黨員,原單位的黨組織要負責將他們編入支部,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單獨建立離休、退休幹部黨支部或干休所支部。有的居住地離原單位較遠,黨組織可根據情況,將他們另編黨小組或支部,由黨委指派專人負責聯系;也可與居住地的街道黨委聯系,平時在街道參加一定的社會活動,定期回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黨員和退職幹部,可仍在街道(或農村大隊)的黨組織,由街道(或農村大隊)的黨組織負責組織他們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3)易地安置的黨員離休、退休、退職的黨員,其黨的組織關系應轉出,由接受安置地區的黨組織負責安排和組織他們過黨的組織生活;
(4)離休、退休、退職黨員同志,因看病、探望子女和親屬,出外時間較長的(比如六個月以上),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應負責給他們開寫黨員證明信件,所到單位(或地區)的黨組織應接受並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5)對於那些年老多病,行動不便的黨員離退休幹部,不要勉強地要毀御求他們參加會議活動,黨委、虧余陵支部或小組要滿腔熱情地予以關心和照顧,應指定黨員負責進行聯系,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的精神,並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離休、退休、退職黨員較多的地區或單位,為使這些黨員及時看到文件或聽到文件的傳達,各地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發一部分文件,作為專用,由專人負責保管;(7)安排黨員離退休幹部的組織生活和社會活動,要照顧他們的身體情況,不宜過多。
㈨ 2021年退休工資計發基數是多少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搜索。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咐大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 領取養老金 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 個體工商戶 、未在用人單睜譽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悉簡段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 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 養老保險待遇 。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侯,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