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儿子名下的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需要多少钱
儿子名下的房子过户到父母名下的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免征,未满五年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免征,未满五年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免征,未满五年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与现值差额的20%缴纳。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房产过户的税费组成:
1、契税:根据不同地区政策,通常按房产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征收;
2、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不是唯一住房或持有时间不满五年,可能需要缴纳;
3、印花税:按照房产交易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4、公证费:如果过户过程中需要公证,将产生一定的公证费用;
5、登记费:房产过户需要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6、评估费:部分地区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交易价格,产生评估费;
7、其他费用:可能包括律师费、中介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儿子将名下房子过户给父母时,需根据房屋面积、产权取得时间等因素缴纳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固定的房屋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和按评估额计算的房屋评估费,其中部分税费可在满足产权取得满五年的条件下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❷ 子女将继承父亲的房产卖给无房的母亲要交税吗
个人出售房产涉及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征收)。其中,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暂时对个人出售房产实行免征。因此,个人出售房产实际上只涉及增值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对于继承的房产再次出售,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样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说明如下:
1、增值税
继承的房产满2年再次出售,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满两年的起始时间,不是继承后的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而是父母的原来的购房时间。也就是说,即使刚办理继承,只要父母的旧房产证的发证时间超过两年,即可以免征增值税。
如果不满两年出售,则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个人所得税
继承的房产自住满5年,且属于唯一一套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个满5年的起始时间是继承后新办的产权证的发证时间。这一点与免征增值税的时间计算不同。
如果自住未满5年出售,或者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则需要按照纳税所得额减去房屋原值和继承费用之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房屋的继承人不止一个,房屋获得者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了继承份额补偿款,那么,该笔补偿款可以由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因此,只要题主在继承房产5年后(指新产权证的发证时间)出售该房产,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