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作为你的父母他们在家庭中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对“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规定。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80年《婚姻法》第九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8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3、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
80年《婚姻法》第十三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80年《婚姻法》第十四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5、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权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80年《婚姻法》第十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已姓名的权利”。
6、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50年《婚姻法》第十二条、80年《婚姻法》第十八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7、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0年《婚姻法》第十二条、2001年《婚姻法》(修正)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夫妻双方有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的义务。
『贰』 父母有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如果干涉则是违法的。
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那么父母还有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叁』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哪些主要的法律关系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版的权利义务有:(1)在人身方权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