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新婚女婿和岳父起纠纷闹上法庭,女婿和岳父之间如何和平相处
在很多家庭中,家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是非常尖锐的,往往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发生矛盾,尤其是媳妇和婆婆之间,女婿和岳父岳母之间,因为是两个不同的家庭组到一起,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都是各不相同的,所以非常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在面对女婿和岳父之间的矛盾应该怎样去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后就是如果事情真的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也不要闹得太难看,毕竟以后还是要经常见面的,作为晚辈给长辈一点面子,一个台阶,让对方好受一些,这样在见面的时候也不会特别的尴尬。同时,如果和对方闹得太难看的话,最难过的肯定是自己的妻子,所以为了自己的妻子更加的快乐,也为了家庭的更加和睦,最好不要和长辈之间发生矛盾。
不知道你们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处理这些家庭问题的呢?
『贰』 女婿不听劝不孝敬岳父岳母骂人有怎样的处罚
女婿不听劝,不孝敬岳父母,岳母还骂人,这样是不对的。应该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根据过往的习惯来说,缔结婚姻之后,都是一家人,两方的家庭都会把儿媳和女婿纳入自己家庭中的一员,但是呢,实际上按照法律而言,“各管各妈”是合法的,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婿都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法定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对于公公、婆婆都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女婿对岳父岳母有什么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从上面的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仅规定了,子女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赡养人是对自己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的,而赡养人的配偶仅负有协助的义务。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①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②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女婿与岳父、岳母或是媳妇与公公、婆婆之间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此也不具有法律上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