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孩子天津户口,父母如何随迁户口
受理条件
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我市居民户口,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
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与被投靠子女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子女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6、申请人其他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子女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现役军人的,须由所在部队提供其符合家属随军条件的材料、军官证、注销户口证明;其他子女中有出国定居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交出国注销户口证明;
7、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9、《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的调查取证材料(由社区民警出具)。
② 随迁子女入学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吗怎么办
不同地区随迁子女入学对父母一方居住证的要求和办理流程有所不同,以柳州市为例,若需办理用于随迁子女入学的父母一方居住证及完成入学流程,可参考以下内容。
办理条件方面,父母双方均需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具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
办理材料包括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公安部门核发的市区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查询,家长无需到公安部门开具证明,但居住证签注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等,租住他人房产需提供有效期半年以上含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租赁证明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优待证等。
办理流程为网上报名、授权核验、学校审核、城区审核、录取公布。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8日 - 7月15日,7月21、22、23日对有需要的非柳州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办理地点为各小学、初中。可拨打对应城区教育局电话咨询,如城中区教育局2094744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为2851554、2815947、2815945(基础教育科) 。详情也可登录柳州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