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户口本怎么跟父母分开
户口本跟父母分开的方式如下:
1、由户主或本人向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立户申请,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2、分户人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因结婚原因而与父母办理分户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3、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能申请分户,户口本与父母分开必须符合一房一户的原则才可以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分户条件是什么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其他情况。
Ⅱ 怎样把户口本和父母分开
想与父母户口本分开的分户手续是:由本人或户主向原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向迁入地提交迁入申请;户口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办理新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