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人有三个子女,因病去世没写遗嘱,口头遗嘱也没有,遗产怎么分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属于是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需要确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有多少,均应同时继承,没有先后次序之分。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中,你家老人的三个子女是同一顺位继承人。
【参考法条】《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贰』 农村人家怎样分家,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
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弟兄数人,每人一份,山西城乡,一般都采用平分的原则。
在山西境内,旧时长期形成一种不成文的习俗,分家产只在弟兄之间进行,姊妹不参与农村继承财产的分家活动。女子出嫁,即成为“人家的人”,别的家庭的人。但在现在国家的法律上,子女都是有继承父母财产权利的。
分家,太原一带农村的习俗,如果父母健在时分家桥产,这当然是由父母主持进行。如父母故去,则由本族最有威望的族长主持。即便父母健在,一般情况,也要邀本族有威望的族人参加。还有一种情况,父母故去前,曾有遗嘱,则按父母遗嘱处理遗产,有当地族中长者主持宣读遗嘱并分析家产。
父母在,分家时往往留给老人养老房、养老田及其它公物,其余由兄弟平分。分家时,旧习俗要祭告祖先。
分家时,要进行较长时间的议论,以求达到平均,而且达到诸兄弟都能接受的目的。有的为了减少矛盾,往往采用按兄弟多少分成若干份,在祖先牌位前拈阄的办法。
分家时,都要由族人作证,立据分单,分单一般用红纸,每人所得份额都写在分单上,兄弟数人都须在分单上签名画押,族中的证人也要以“中人”身分在分单上签字画押。
山西农村,许多地方分家时要请兄弟几个人的舅舅到场。娘舅到场,是为其姊或妹争养老财产,争分家后获得较好的赡养条件。这种情况,是在老父去世,老母尚在的情况下分家时方能采用。旧时的分家,大多在几个儿子都已结婚的情况下进行。如今,社会习俗随着社会发展在不断改变。
近年来,已形成儿子结婚后就分出去另过的习俗,即便独生子女也不例外。如今农村分家,那些僻远山区仍有诸族中长者作“中人”的,但城市近郊,或一般农村,大都请村长或村里其它干部参加,参与分家事宜,立清单、立户头,连同家庭承包土地也分开,而且言明从某月某日始各自分灶另过,分家即算结束。
分家,涉及到家庭的继承权,山西农村,财产继承权是以旧时约定俗成的继承办法进行的。
旧时一般情况,按传统的农村习俗,长子长孙是财产的主要继承人。分家时,主要继承者要多分家产,而长子之子,即长孙,还要多分一部分“长孙地”。这就形成长子长门历来都占分财产的优势。
还有一种情况,幼子分产较厚,由幼子负责赡养老人和老死后的殡葬事务、费用。这在农村中现时已几乎不复存在。
如今比较普遍的是,弟兄数人平分财产,如果老人健在,也分一份,分开另过,弟兄数人共同赡养老人,待老人故去后弟兄再共同处理后事,分老人的遗产。
对于老人的赡养,山西农村也有一套传统的做法。大致是:老人单独吃饭、生活,诸子分摊费用、按月交付老人;老人在一个儿子家中生活,其它弟兄按月交给老人赡养费用;老人按月分别轮流到几个儿子家中吃饭、生活,每家一月、数月,由弟兄几个协商决定。
在继承财产、分家过程中,还有一种情况,即过继的子嗣的财产继承权。有些人家,家中无子,由族中兄弟把儿子“过继”来,顶门立户,传宗接代,凡过继的子嗣,其财产继承权与其已出子嗣一样,称呼、礼仪,财产继承,都要有严格的手续,包括财产继承权和父母赡养义务,须与已出子女一样对待。
『叁』 两个儿子分家父母跟谁
两个儿子分家父母跟谁
两个儿子分家父母跟谁,家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港湾,对于分家相信大家在生活中应该有了解过不少相关的内容,分家有好处当然也有坏处,以下来了解两个儿子分家父母跟谁。
一、两个儿子分户父母跟谁?
针对这个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孩子都是有养老的义务。这主要看父母的意愿,他们想跟哪个儿梁衫子一个户口都是可以的。生活中无论是生活费、医药费等所有的开销,还是将由兄弟俩共同分担,如果老人去世后,所有剩下的遗产将由哥俩共同平分。
当然一般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哪个儿子有精力照顾的多一点,那么就跟着哪个儿子也是可以的,比如说如果选择和小儿子一个户口生活,那么所有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将由小儿子承担,当然以后不管是留下什么遗产,比如土地、房子或钱将由他的小儿子继承,但是做老大的,过年过节给些钱买些东西,意思一下尽好孝道就可以了。反过来如果选择和大儿子一个户口生活,其结果也是一样的。
二、分户有什么影响吗?
1、分户与不分户,在城市没有什么差别,但在农村却有巨大的差别,因为在农村分户之后,我们就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如果不分户,就没有再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农村居民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一户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此,如果不分户,那么就是一户,依法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但如果分户,那么就是两户或者更多户,就可以拥有两处或者更多处宅基地。
3、眼下正在各地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中,一户多宅是一个突出的现象和问题,而分户确权正是一个保障有多处宅基地的大家庭的权益的首选方案。
兄妹两个要怎么赡养老人合适呢?
赡养父母,孝敬父母这个问题上,无论兄弟姐妹之间分歧有多大,想通了就没有愿意不愿意之说,而是必须要做到的事。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在漫长的生命旅途中,我们定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赡养父母,是每个人生命中当中最有所为的事。而最有所不为的事,把赡养父母当成负担在兄弟姐妹之间推脱来推脱去。
都是兄弟姐妹,只要好好商量就没有商量不出一个好结果的道理。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再无情不明事理的人他都有柔情的一面。
兄弟姐妹条件不好的,至少也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让其他人信服,而不是理所应当把责任推给其他兄弟姐妹。
有钱的多出点钱,有人的力多出点人隐渣带力。都没有的,只要有颗孝敬老人,疼爱手足的心兄弟姐妹也能看得到。
该怎样看待兄弟姐妹赡养父母的问题?
如果问我,兄弟姐妹中我的条件最好,愿不愿意一个人负担赡养父母的所有费用?我的答案是,当然很愿意,理由有以下三个;
第一,不说百善孝为先给自己戴高帽,听从本性要求,只要自身有能力孝顺父母,作为子女的就没必要跟兄弟姐妹去计较,谁从父母那里拿的多谁拿的`少。拿得多就应该多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自身都有赡养父母的条件了,自然也不缺那点跟兄弟姐妹计较的费用。面对父母我们理应端正心态,把给予想想小时候父母把他们没有的,舍不得买的都给予了我们,父母还因此很开心。父母能做到的事,只要用心相信作为子女的我们一样可以。
第二,在孝顺父母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该觉得自己付出多就吃亏。要知道,一生勤俭的父母要求我们给予的并不多,有多大能力尽多少心就好。
除了意外的疾病,现在用在子女身上的钱,用到父母身上一半都不用,对孩子我们都能那么大方宠爱,回报父母又凭什么做不到呢?
说到底,孝顺父母不怕没能力,就怕有能力没那份心。于国于民于家于孝,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没什么可想不开的。毕竟都是亲生父母,一辈子的缘分也就匆匆几十年。而我们能陪伴在父母身边的时间也没多少。
第三,孝顺父母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积攒福气。父母在好好地孝顺,将来父灶芦母走了自己也能落一个心安理得!
像是在现实生活里,曾见过有的子女父母在世时不尽孝道,父母走了在别人面前装出一副孝子贤孙的样子,哭得要死不活的根本没必要。
不管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前世今生,人去世了有没有灵魂的存在;只要在孝顺父母这件事上,面对父母我们能做到无愧于心,就能坦然活一辈子。
有必要分家吗
分家的条件:分化度
1、情感分化度
原生家庭成员之间,因为各种情感纠葛,导致情感分化。成员之间互相不信任对方,一味地埋怨、责怪对方,无法从血浓于水的关系中体验到爱和归属感,那么就有必要分家。在这种情况下,成员之间很难达成共识,在一起只会彼此伤害,加重生活压力和负担。最为明智的选择就是分家,而且要明确提出分家,而不是成员离家出走。
2、经济分化度
原生家庭成员中,如果一方存在挥霍无度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对家庭造成重大打击,那么有必要考虑分家。最近接到的案例中,有些子女背着父母挥霍无度,从各种渠道搞到36万,给家庭带来重大打击。好在这个家庭还算殷实,但是子女丝毫没有改过的意思,不知道后续会如何发展。但是心理学家建议,如果家庭成员因为非法原因,导致家庭出现经济问题的话,不妨选择分家。
3、认知、价值观分化度
由于认知层次不同、价值观不一样的家庭,出现分家的情况极小。但是并非不可能,有些家庭过分看重认知层次和价值观问题,那么当他们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时,也会出现分家的可能性。家庭成员之间谁也无法说服谁,生活在一起只会带来无谓的争吵和伤害。视情况而定,争吵越凶,伤害越大,越有必要分家。
以上情况,都是由于原生家庭成员之间分化严重,生活在一起非但无法体现家庭的爱、温暖、归属和包容,反而只是伤害,那么就应该分家了。分家并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那么,分家的目的是什么呢?
分家的目的
1、远离伤害
分家的目的是远离伤害,一方面远离自己受到家庭成员的伤害,另一方面不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一家人因为某些原因过不下去,分家是对家人最后的温柔。既然家人无法带给你温暖,反而让你备受煎熬,那么分家才是本能的选择。彼此伤害只会消耗各自的精力,大大降低对生活幸福感的体验。要么满腹怨恨,要么心怀愧疚,一辈子不得安生。
2、自我成长
分家对彼此而言都是一种成长,当个体不再依靠任何人的时候,就必须学会自我满足。因为人们的懒惰,总是将希望寄托给他人,让他人帮助自己实现某种愿望和理想,这显然是自私的表现。尤其是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他们之所以喜欢多生孩子,及时将全部希望寄托到孩子身上,但凡能够有一个孩子出息了,自己一辈子就不愁了。当分家之后他们才会明白,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自己,而不是他人。
分家最难过的坎
1、道德与伦理
分家最难过的坎是道德和伦理,如果一个人没有强大的内心世界,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而言,是很难迈过这个坎的。哪怕在他们潜意识里出现过分家的想法,也很快被道德和伦理的标准所否定。尤其是认知层次较低人,分家可能意味着不孝,这是很多人都不愿面对的事实。这是一个博弈,来自家庭的伤害越大,越容易突破道德和伦理的限制。
2、内心的愧疚感
哪怕咬咬牙、狠狠心分了家,也会在很长时间内体验到愧疚感。这种愧疚感或许将伴随你的一生,如果你无法接纳现实的话。愧疚感的程度,与你的认知层次是成正比的,如果你的认知层次越高,你的愧疚感就越少。这是因为认知层次高的人,明白人与人的关系并不是必然属性,哪怕是作为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如果一方没有承担作为该角色应该承担的义务,那么他就不配拥有这段关系,这就是古人所讲的“父不慈,子奔他乡”。
分家事实上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在分家之前也必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问题。如果一些问题不能够处理得当,那么分家或许只会带来更大的痛苦。归根结底,良好、深度的沟通非常的重要。
『肆』 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继承的比例大概有多少呢。紧急!
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继承的比例大概在八分之一。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内共同所有的财产容,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子女去世,子女和其配偶所拥有的共同财产分成两份,一份其配偶拥有,然后另外一份子女的配偶,儿女,父母三方分配。
一、遗产的分类: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产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伍』 如何分家产
关于分家产,对于多子女的大家庭来说,确实是一个难题,兄弟反目,父子反目,更极端的也有。
我认为,分家产父母首先要站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天枰上,(大家族先不说),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次,兄弟姐妹要有一个平和的心,首先要想到我们是兄弟姐妹,同一个父母,大家要有高姿态,高胸怀,父母、兄弟姐妹坐下来,商量一个好的办法,其次家庭中的姊妹有好有差,在公平公正的前题下适当照顾一下差一点的,不能斤斤计较,抱着来世不一定是兄弟姐妹的心态对待分家产,相信只要按这种心态和方法会分好家产,当然,对于父母的赡养.也要有一个纸质文件的形势留下来,每人.必须签名按印,也许用不着,但万一用得着时就会形成法律证据。
当然,大家族的分家方式又有不同,这里就要形成很多的法律文件等等的东西,涉及到家族事业的发展和拓展,这里就不过多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