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前提过公积金,再婚妻子有房贷,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⑵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可以的,但是办理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的,因为公积金也是随着时间段变化的。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行政公章)提取人、购房人身份证。
同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提取人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备案后的购房合同、缴纳房款收据。
具体提取过程如下。
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2)再婚父母住房公积金怎么取扩展阅读: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如何办理转移?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⑶ 公积金第二次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如果有房子,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公积金提取不仅要提交上述材料,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
一、二次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未婚的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离婚或丧偶的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4、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借款人收入证明(不足还款的同时提供配偶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6、已交首期款正式发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没有最低限制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着明确的比例要求和最低限制,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则可以通过法院强制缴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