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年后户口还可以迁到父母名下吗
法律分析:成年子女可以把户口迁到父母名下的,转户口手续为: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㈡ 孩子户口不在父母名下怎么迁到父母名下
法律分析:一、孩子户口不在父母身边,要迁过来,首先要到孩子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将孩子的户口落户到父母现居住地的户口上。这是属于子女投靠父母(含农转非)落户的迁移办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㈢ 户口怎样迁回父母名下
具有根据不同的迁回方式,来选择合适的流程:
( 1 )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 2 )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拿闷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
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
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 )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薯敏指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 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一、户口迁回父母名下是可以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 )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如果是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二、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吗?
1、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户口问题属于政策性问题,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都会影响到是否能够迁移户口,建议您具体询问当地派出所。不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娘家。
2、不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1 )妨持有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 2 )被投靠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3 )拿着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4)得到准予迁入的通知(准迁证) ,再回到户籍目前所在户籍管理派出所起出户口。
( 5 )来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凭以上所有手续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
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因此,不离婚户口能迁回娘家,需要按照以上流程办理即可。
三、离婚户口自动迁回原籍:
1、有消息称,离婚户口自动迁回原籍数配,这是不对的,大家不要轻信。妨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
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2、离婚户口,可以通过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3、如果是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然后完成户口迁移。如果是离婚,可以离婚后进行分户,所需满足的申请条件如下:
(1 )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 2 )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