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况要视为如果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而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写着男方的名字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男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给孩子买房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所以为了以后离婚的时候发生纠纷,最好是在买房之后决订房子,产权证上写着谁的名字。也是为了避免离婚之后进行财产纠纷的问题出现。
⑵ 婚后房子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⑶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子女双方共有财产吗
这个房子应该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出资的父母和他们的子女共有,与另一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