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真的有很多心里不健康的父母吗有多少人是在原生家庭下长大的呢
不止是中国吧……每个国家都有一定比例的这样的父母存在。现有的家庭教育,版和学校教育权,以及社会环境的教育,存在着很多弊端和片面性。显然在原生家庭下长大的孩子,已经无法适应……生存环境,全民素质的提高,不只是指孩子……父母才是重中之重。大学生教育出来的孩子,与进乎文盲教育出来的孩子,从认知,学识,能力显然差别不是一点点。
有人说孩子是国家的希望,孩子独立,进取,自强,则国家独立,进取,自强。只是可惜……在中国这是一句很难实现的话……从出生到成年18岁……该断奶的时候不断奶,孩子很少能独立完成处理好事情,心理素质教育只有父母是老师,国家教育只看考试成绩……18岁的孩子,有几个能靠自己的能力,没有任何人的帮助下,给自己赚取一份早餐的能力?几乎是零……
孩子的健康和学习……不只是某个家庭的事,是国家教育的大事……想用人才……就要努力。
Ⅱ 父母政审不合格22种情况
【法律分析】:政审条件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共有十四种情况,包括:(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八)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九)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十)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一)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十三)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十四)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颂拍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野拆羡参加罢工的;(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御哪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八)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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