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多大年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父母任意一方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是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需要跟兄弟姐妹分摊,每月最多可分摊1000元。
B. 个税扣除赡养父母标准
分两种情况:
1、独生子女
(1)未婚:未婚的单身人士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
(2)已婚:夫妻双方分别扣除,女方赡养自己的父母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男方赡养自己的父母每年按标准24000元定额扣除,即每月扣除2000元。
2、非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年个人扣除不允许超过12000元,每月不允许超过1000元。赡养老人抵扣个税总的来说门槛还是比较低的,只要父母任意一人年龄满60岁即可。不过因为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因此,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的金额不会再增加了。
个_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什么: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
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
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
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
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
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
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
父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支出分摊方式如何选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支出每个月有2000
元的扣除额度,如果赡养人是独生子女,这么就全部
由独生子女申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和兄弟
姐妹进行分摊。
目前有三种分摊方式,你们可以商量看如何选择:
1、平均分摊:多个赡养人进行均分,比如2个人
可以每个人分摊1000元,但是每人每月分摊额度不
能超过1000元;
2、约定分摊:根据每个赡养人实际情况约定-
个分摊比例,比如说谁的工资高一点就可以多分摊
点;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一个人申报,比
如说全部由女儿申报,或者由儿子申报等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_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
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C. 母亲多少岁可以抵扣个税
60岁。父母双方只要一个人满了60周岁,就可以享受2000元每月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您需要注意两个地方:(1)这项扣除不叠加,也就是说,您父母如果都满了60周岁,或者说您还有更多法定赡养人年满60周岁,您当月所扣的养老免征额仍旧是2000元。(2)如果您有兄弟姐妹,那你们的免征额需要分摊。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D. 个人所得税老人赡养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定额。费用为每月2000定额,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进行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2000附加扣除,分摊可分为平均分摊,约定分摊及指定分摊三种,个人可分摊金额不超过1000。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专项扣除的费用为每月2000元定额,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元进行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附加扣除(例如兄妹2人,则一人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对于非独生子女的分摊举例是按照人均进行的核算,除了人均分摊的方式以外,还可以进行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认进行指定分摊(书面协议确定即可),不过不管是什么分摊方式,原则上纳税人的分摊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若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优先采取指定分摊的形式。
三、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支出分摊方式如何选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_养老人 支出每个月有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赡养人是独生子女,这么就全部由独生子女申报。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和兄弟姐妹进行分摊,
目前有三种分摊方式,可以商量看如何选择:
1、平均分摊:多个赡养人进行均分,比如2个人可以每个人分摊1000元。
2、约定分摊:根据每个赡养人实际情况约定一个分摊比例。
多分摊点;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一个人申报,比如说全部由女儿申报,或者由儿子申报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
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
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
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
母、外祖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