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去世了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的方法具体如下:
1、滑盯粗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
2、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可以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申请则碧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信镇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3、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㈡ 父母去世房产如何继承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方法:
1、父母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自己可以跟爷爷奶奶协商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
2、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3、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4、岩丛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5、房屋测绘:申粗念樱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6、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高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㈢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后,子女是按照以下顺序继承房产:
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其子女无权继承房产;
2、父母在去世前,是立有遗嘱的,按照父母所立遗嘱继承房产;
3、无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遗赠的,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是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来继承房产的,需要子女对房产达成继承协议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划分。
房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㈣ 父母过世后子女怎样继承房产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的方式: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法定继承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按照被继承人指定的份额、方式等分割遗产,没有指定的,由遗产继承人自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