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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孩子一起住房产证如何办

发布时间:2023-05-15 08:42:53

㈠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产证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可以共有房产证,买卖的方式也可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去咨询,对于赠与的方式或者析产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㈡ 房产证上父母及儿子都有名字,房子怎么分配

房产证上父母及儿子都有名字房子分配方法是:那么房子是父母与子女共同的财产,以父亲母亲一子为例(三人对房屋共有份额相同),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三人对房子各占三分之一,如果父亲去世了,其继承人为母亲,那么他的1/3由母亲,一子进行继承。

㈢ 父母和孩子同在一个房产证上

法律分析: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即房产过户,可以采用转让、买卖等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㈣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如何过户

父母可以通过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买卖过户,即直接由父母转让房产给子女。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房产过户

㈤ 给孩子买房子怎么办理房产证

1、用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实质上是一种赠予行为,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父母是以监护人的身份为子女购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2、如果是一次性付款买房,父母可直接以子女的名义办理房产证,这样可避免以后过户时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如果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父母可选择与子女共同署名的方式办理房产证,将房屋产权人登记为子女与父母共同拥有。
3、目前,父母与未成年人共同拥有产权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父母和孩子共同共有,二是和孩子按份共有。前者指把产权按人头平均划分,后者是指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特定的比例进行划分产权。
4、另外,父母用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屋以后,想要出售或者是抵押都要受到限制。除非是父母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处置房产,而且还必须提供与此相关的真实证明资料,方能转让或抵押。
拓展资料: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也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按照中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
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
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㈥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产证除名要怎么办理

如果子女抄未成年,一袭般很难办理,子女成年了,需要征得子女的同意,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一些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产证除名,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6)父母和孩子一起住房产证如何办扩展阅读: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产证除名,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流程:

1、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房产赠与协议书

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赠与

㈦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为不动产权属证书,其上的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不动产登记簿上的记载有错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变更登记。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则没有效力。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真正的权利人可以主张变更登记,但也存在着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或者子女对父母的赠与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㈧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

法律分析:房产权证和房产权共有证,是所有权共同所有。而共用,是使用权共同所有。所有权人可以出售房产,而使用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处分财产,但无权销售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㈨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如何处置房产

房产腊乱权证和房产权共有证,是所有权共同所有。而共用,是使用权共同所有。所有权人可以出售孝轿房产,而使用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处分财产,但无权销售房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轮慎档、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㈩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

房产证可以同时写父母和子女的名字。但是需要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即房产过户,可以采用转让、买卖等方式。产权从父母过户到孩子时,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现为不动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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