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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父母

发布时间:2023-04-18 10:35:01

『壹』 法定赡养人是指什么人

法定赡养人是指法律规定对被赡养人具有赡养义务的人,比如说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子女就是父母的法定赡养人,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也适用该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是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赡养人。那么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老弊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和姐是有扶养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

有负担盯冲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凯含歼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贰』 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赡养父母的条件需同时满足有:具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弊中漏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培档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租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叁』 赡养人包括哪些人,哪些属于老人的法定赡养人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但是行驶赡养权的并不一定是子女,还有可能是其他的亲人。那么赡养人包括哪些人,哪些属于老人的法定赡养人呢?
赡养人包括哪些人,哪些属于老人的法定赡养人
赡养人包括哪些人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轿饥、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镇毕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虽然《民法典》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扶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但这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等价交换”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因此,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得以此为由而解除。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有无赡养义务。
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因为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与丈夫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具有同等价值,其丈夫劳动所得的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赡养父母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子女怎样分担赡养扶助义务。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
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
闭旅返6、儿子(女儿)去世后儿媳(女婿)是否有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
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
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二)继子女。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72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根据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实践中,以下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1、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虽然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再存在,但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的事实不能消失,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因此,当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成人且有负担能力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尽赡养抚助的义务。
2、继子女对未尽抚养义务的继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或生母再行结婚,子女与继母或继父之间形成的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母和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继子女主动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二、哪些属于老人的法定赡养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因此,老年人的子女是主要的赡养人。“
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凡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分男女均负有赡养父母之责。
这种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或继母之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女儿出嫁后,一方面继续负有赡养自己父母的责任,一方面又要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即自己的公公婆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既然是子女的赡养人,就需要去依法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如果不依法承担责任的话,将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具体处罚。更多属于老人的法定赡养人却不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肆』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大致有以下内容:

1、《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遵循赡养义务时,无条件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什么是具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父母扩展阅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实践中,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相关规定有: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仍然有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多少条件。

『伍』 什么是法定赡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依法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所谓的赡养,主要是指赡养人(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收养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在生活上对自己父母的照顾和帮助。赡养的具体方式是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给予父母帮助,维持必要的生活水平,尤其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下,赡养的意义就更为突出。除此之外,成闭帆年子女还需要在精神和情感方面对自己的父母进行扶助,让父母的合法权益得到周全和保护。精神赡养是亲属法规范中的重要内容,事关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与和谐社会秩序的维护。老年人的精神赡养权既是一项道德权利,又是一项法定权利。(亲属法,是指因婚姻、血缘、收养而产生的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当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子女仍对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261条规定,应当以遗弃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一、赡养老人有关的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坦态档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让乱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赡养人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承担责任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陆』 法定赡养人是指什么人

一、法定赡养人是指什么人
1、法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清哪孝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简单来说,抚养的主体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如父母和子女,祖和孙。而兄弟姐妹之间则是扶养关系,而非抚养关系。赡养则是父母和子女之间;
2、概念不同。赡养是指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在物质和生活上给予照顾和帮助。扶养是缓芦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答稿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柒』 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一)有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带卖磨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配局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蠢斗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捌』 赡养父母义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不赡养父母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一、《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按照规定成年的子女是有义务赡养父母的,如果拒绝赡养父母,或者是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里一般是会被认定为遗弃罪,那么就要按照遗弃罪的量刑规定进行处罚。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玖』 法定赡养义务人是指什么人

法律分析: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基于伍困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所赋承的监护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腔羡、扶养关系,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尺洞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拾』 赡养父母的定义是什么

赡养是为人子女的法定义务,当父母年迈的时候,是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不仅是指精神方面的赡养,还包括物质方面的,是需要支付赡养费,陪伴父母的。那么,两个儿子如何赡养老人?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 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 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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